沒兩天,殷音與程鎮平的離婚官司就開庭了。
王律師是打離婚官司的好手,又掌握了程鎮平出軌的證據,打贏官司,輕而易舉。
而程鎮平那邊請來的律師,在看到王律師拿出程鎮平出軌的證據時,臉都黑了。
特麼的你沒告訴我你出軌了啊,你出軌了也罷,還被人找到了證據,那你還找我乾嘛,老子要早知道,還會接你的官司!?
程鎮平不僅官司輸了,還被請來的律師臭罵了一頓。
程鎮平懵了,他就不明白,他錢都給了那麼多,不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嘛,怎麼就輸了。
一百二十萬,可之前程鎮平居然隻想分給殷音十萬,十萬買十年,當真是好算計。
官司的結果一出,一直在關注的坑口村人立刻知道了,眾人嘩然,萬萬沒想到居然是弱勢的殷音贏了。
也借由此事,坑口村的男女也對近親結婚有了新的認知。
原來,表哥表妹是屬於近親,近親是不能結婚的,即便結婚,那也屬於無效婚姻,也就是說,表哥表妹結婚,頂多算同居,分財產什麼的是不存在的。
不過可以打官司,如果一方判定為過錯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可以協議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