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叫李大誌對吧。其實我也是一個搖滾愛好者。待會兒我們一起交流交流。”
李大誌聞言頓時眼睛一亮。要在周圍找一個誌同道合的同齡人可不容易,尤其現在這年頭,什麼搖滾青年的已經不流行了。年輕人大都熱衷於網絡遊戲,熱衷於泡吧蹦迪。
“哥們,你叫什麼?”李大誌倒是沒有覺得陳峰騙他。他也沒什麼好騙的。
“陳峰。”
“好。等待會兒得空了,我們一起聊聊。”
……
幾分鐘後,陳峰吃完排骨麵,感覺很滿意。這店老板雖然凶了點,但做的麵還是很地道的,主要是份量夠足。剛剛這一碗麵確實加了不少的鹹菜,排骨也是大塊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價錢便宜。八塊錢的排骨麵,份量還足,真算是良心價了。
陳峰很利索的拿出車十塊“大鈔”付了錢,再次讓店老板李老頭有些刮目相看。
結了賬,陳峰卻沒有馬上就走。反而繼續坐著,等李大誌空閒下來。李老頭看了一眼後,倒也沒有說什麼。
此時店裡的生意已經慢慢淡下去了,倒也不缺一個位置。
李大誌又收拾好了一張桌子,總算有了空,走過來拋給陳峰一根煙,然後給自己也叼了一根,用打火機點上。
陳峰拿著煙,有那麼一瞬間猶豫,他穿越前也是吸煙的,隻是沒有那麼嚴重。至於原主這貨十五歲就開始抽煙了,是個資深老煙民。隻是這貨為了省上網費,生生將煙給戒了,記憶中已經有幾個月沒抽煙。複吸,哦,複抽肯定是有些不好的。
“來!抽一個根,不會看不上我這紅塔山吧?”李大誌點著打火機遞了過來。這家夥都這麼說了,陳峰也不好矯情什麼,將手裡的煙伸過去點燃。
拿到嘴邊深深吸了一口,感覺這具身體頓時就精神了許多。這感覺可不好,陳峰下定決心以後絕對不再抽煙了。
“你最喜歡哪個歌手?”李大誌主動攀談了起來。
“沒什麼最喜歡的。隻要是好聽的歌,唱得好的,我都喜歡。”
穿越過來的這個世界,很多事情都大變樣,包括前世的明星、影視劇都完全不一樣了。而原主這貨留下來的一些記憶也是殘缺不全,對娛樂圈明星什麼的,沒有太多記憶。讓他說出這個世界的幾個搖滾明星什麼的,他還真說不出來。
“你說得有道理。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曹安,他當初跟我一樣,也隻有高中畢業,然後隻身來京城闖蕩,身上隻帶了一把木吉他,但他懷抱著一顆熱愛搖滾的赤誠之心,慢慢的就在京城闖出了名堂,功成名就。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他依舊是大家公認的搖滾大咖。”李大誌有些兩眼放光的說著。感覺將自己代入了。
陳峰很想說你有他的才華嗎?不過,為了完成任務也就忍了。他乾咳了一聲,問道:“早上聽你說在酒吧唱歌?哪個酒吧?駐唱的嗎?”
李大誌聞言臉上頓時一紅,明顯心虛的說道:“就在蘭嶺街那邊的酒吧一條街,距離這邊四五站路。我在那邊幾個酒吧裡隨便唱唱,做個暖場什麼的。”
陳峰雖然不是很懂,但一看他這表情就猜出了大概。暖場什麼的,可能還是他往自個兒臉上貼金,很可能就是那種免費打打下手
,最多混個臉熟,賺一頓飯的幫閒。
要不然,這貨現在也不至於在這裡幫他老子的忙了。
“今晚還去不去?我跟你一起去。”
李大誌看了一眼他老子,小聲對陳峰說道:“十點鐘就去。”
“那行。十點鐘我過來找你。”
“不用這裡找我。你直接去蘭嶺街的彼岸酒吧就行。這幾天我都呆在那裡。”
“好。就這麼說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