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狐仙10(2 / 2)

等到最後一天,再告訴桃杏某個好消息吧。

如此十幾天,桃杏的魂體越來越凝實,已經可以白天出現在人前,宛如正常人,不會被太陽曬傷。

她的力量也增強了許多。

桃杏感覺此時對上張俊也身上的護身符,能夠輕易消磨掉那護身符咒的力量。

她之前之所以沒有殺掉張俊也,便是因為這人身上的護身符咒。

渣男做了虧心事,害怕桃杏變成阿飄後報複自己,去了京城最有名的寺廟,從那裡請來寺廟主持親手做的護身符。

寺廟住持是一個有修為的和尚,其做出來的護身符頗有威力。

剛剛成為阿飄的桃杏,根本就無法靠近戴著護身符的張俊也。

賈環:“今天是我在這裡擺攤的最後一天,明天你不用來了。”

桃杏聞言點頭,給賈環行禮,感謝賈環這半個月對自己的幫助。

賈環再次開口:“京城西邊三十裡處有個桃花村,那裡有一對姓李的夫婦,收養了一個一歲多的女孩兒。”

桃杏的眼睛猛地睜大了。

一歲多的女孩兒?

是她想的那個孩子嗎?

賈環對著桃杏擺擺手:“走吧。”

桃杏忙對賈環行了一禮,迅速地飄遠了。

她去的不是渣男張俊也的府上,而是西城門。

雖然這個時候城門已經關閉了,但阻攔不住一隻阿飄。

桃杏直接穿牆而過出了京城,前往桃花村。

很快,她便來到了桃花村。

天還沒有亮,村子裡麵很安靜。

桃杏一家一家地找過去,終於在其中一戶人家找到了她所熟悉的小身影。

桃杏的眼淚水幾乎滾落了出來,說是幾乎,因為阿飄是沒有眼淚的。

她喜極而涕地看著睡在炕上的小孩子。

她的女兒,真的還活著!

因為這份驚喜,桃杏沒有急著去報仇,她留在桃花村,暗中護衛著女兒,觀察這戶救了自己女兒的一家人。

李家夫婦三十左右的年紀,有一個十二歲的兒子。

李妻生兒子的時候難產,自此再無生孕。

這讓夫妻兩個都很遺憾。

他們還想要一個女兒的,想要湊成一個好字。

這一次,兩人在山中撿到桃杏的女兒,非常開心,認為小孩兒是老天爺送給他們的。

他們對桃杏的女兒非常好,他們的兒子李山石也非常喜歡這個妹妹,很照顧妹妹。

除了生活質量不如跟桃杏在家鄉時外,桃杏女兒的生活還算不錯。

李家夫妻是很淳樸的人,女兒跟著他們,桃杏放心了。

離開的時候,桃杏將從張俊也那裡拿來的銀子放在了女兒的身邊,做為女兒的生活費。

桃杏從張俊也那裡得來的銀子有五六百兩,在賈環那裡消費了半個月後,如今隻剩下不到百兩了。

在桃杏看來不多,但對李家來說,可是一筆巨款了。

這些銀子,足夠他們富足生活十年了。

第二天,李家夫妻在小女兒的身邊看到這麼多銀子,都驚呆了。

他們認為這些銀子都是小女兒帶來的,至此之後,對小女兒更好了。

他們用這些銀子買了幾畝地,努力耕作,每年收獲的糧食都有結餘,一家人不會挨餓,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

李妻還留了一些銀子,幾年後給兒子做聘禮,娶了一個非常不錯的兒媳婦。

自然,小女兒的嫁妝銀錢也是留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