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4)(2 / 2)

璀璨人生 非摩安 7593 字 8個月前

康斯坦丁半眯著眼睛,煙霧繚繞下讓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不過呢,我本人認為這不是祂能控製的,就像一個美人總是不由自主地在散發她那誘人的魅力一樣。這個比喻不好嗎?那再讓我想想,你會在意被你無意間踩中的螞蟻窩嗎?”

這個比喻顯然更令人煩躁。

尤其是超人仍舊下落不明。

感覺他就像是那個被捏走拿去玩的螞蟻一樣。

就在大家都神情不明朗時,超人迷迷瞪瞪地回來了。

蝙蝠俠:隔離!掃描!魔法探查!

超人:“…………”

超人恍恍惚惚記起來地很少,他也很奇怪自己竟然安然無恙地回來了。

康斯坦丁吊兒郎當道:“怕不是你叮了對方一下,對方就撒了手。”

超人迷茫道:“什麼?”他沒得到答案,也沒有去追問,隻是低頭看了下自己的手,又仔細回想了下:“我沒感覺到惡意,隻是覺得有點,唔,困惑?意外?”

火星獵人暫時還無法使用他的心靈感應能力,否則,或許他們能稍微搞清楚一點發生在超人身上的事。

還有就是天神教的教徒傑瑞米·羅伯特從審訊室消失了,他們這條線索算是就這麼斷了。

康斯坦丁趁著蝙蝠俠分-身乏術時,腳底抹油地溜走了,他當然還是會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的,隻是他有種感覺這個外神,或許和他從前打過交道的那些家夥都不一樣。

蝙蝠俠是最上心的那個,他恨不能下一刻就把對方封印,並打包丟出地球,永遠不要再回來。

反正,在正義聯盟那邊,林蒙被標成高亮了,還是大大的紅名。

事實是,林蒙這個所謂的外神,無比自然地融入了地球,深諳人類社會運轉的規則。

她眼下正在為奴役人類做準備,而且她還要人類心甘情願地被她奴役。

辦法就是將他們變成為她打工的社畜。

不然嘞?

林蒙還是懂的入鄉隨俗的,儘管她本質上來講是純種的地球人,雖然不是純種的人類。

而組建一個公司,並將其做強做大到根深蒂固到動一發而牽全身的地步,對林蒙而言,也不是什麼難事,尤其是天神教稱得上人才濟濟,本身還很有底蘊,更不用說他們能夠做到一定意義上的上下一心(都是林蒙的意誌)。

隻是總有人跳出來做攔路虎。

正義聯盟一直在調查天神教,虎視眈眈得就罷了。後腳,就有其他人跟進,且後者的進度要格外快。

這個後來者正是萊克斯集團的創始人,億萬富翁,發明家,慈善家:萊克斯·盧瑟。

林蒙恍惚間好似聽到了一道提示音:‘萊克斯·盧瑟邀請您加入超人後援會,是否同意?’

不,這樣的進度有點快,畢竟黑粉也不是誰都有資格當的,更不用說還是專屬黑粉。林蒙覺得她得多幾次在超人麵前晃悠,和他交鋒個兩三次,有輸有贏後,萊克斯·盧瑟這個會長才會“紆尊降貴”地邀請她。

現在?現在林蒙之前的所作所為,立場不明,目的不明,也沒有給超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是沒有資格做超人黑粉的。

可話又說回來,即使要培養一個屬於自己的超級英雄,像萊克斯·盧瑟那樣有可以為之眾生奮鬥的終極事業——他如果不去做超級反派,更多地將自己的智慧放在其他方麵,人類現在的科技水平至少要進步二十年。但正如林蒙所羨慕的那樣,這種事業沒什麼挑戰性,更不會讓人發自內心地覺得有意義——她也不一定要選超人啊。

再等等,她這樣想,不就是把自己擺在超級反派預備營的立場上嗎?

噫!

林蒙眯起眼睛微微笑起來,她看了看右手邊的正義聯盟文件夾,又看了看左手邊的萊克斯·盧瑟文件夾,要不就看這兩方哪個先接觸到她?

然後,林蒙最先接觸到了康斯坦丁。

事情是這樣的。

林蒙第一個圈養的藝術家本傑明·斯特林,他有一個哥哥奧斯蒙·斯特林。和弟弟本傑明擁有著驚人天賦不同,出身同樣一個藝術世家的奧斯蒙·斯特林天賦平平。本來嘛,他可以選擇其他職業,可誰讓他周圍都是傑出的藝術家呢,奧斯蒙·斯特林越發自卑,並鑽起了牛角尖。

奧斯蒙·斯特林最終劍走偏鋒,選擇了和惡魔簽訂契約,用自己的靈魂換取藝術天分。

如今惡魔來履行契約了,奧斯蒙·斯特林卻不想就這麼掛掉。

康斯坦丁作為驅魔師,就十分熱心腸地找上門來,表示他可以幫忙。

結果,他是幫奧斯蒙·斯特林免除了被惡魔追殺,可卻是將契約轉移到了本傑明·斯特林身上。康斯坦丁為此十分懊惱,表示願意繼續幫忙驅魔,奈何自己本事有限,所以本傑明·斯特林還得另找高明,而且這個高明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哦。當然了,康斯坦丁可沒有明說,他隻是暗示了本傑明·斯特林,不對,是本傑明·斯特林自己意識到的,也是他自己主動帶康斯坦丁來的。

反正,康斯坦丁就是這麼說的,語氣要多真誠,就有多虛偽。

林蒙眨了一下眼睛:“我信了。”語氣要多虛偽,就有多真誠。

康斯坦丁:哦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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