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官司和解(2 / 2)

芝加哥1990 齊可休 6420 字 7個月前

哈姆林和他配合問答結束之後,下一位證人上庭,正是索尼哥倫比亞唱片的雇員,一位三十歲左右的白人男性。

又輪到原告律師提問,“你認識上一位證人嗎?”

“認識。”

“你們在哪結識的?”

“為被告,也就是APLUS先生拍攝歌曲Where  Is  The  其間。”他回答。

“他剛才所做的證詞你聽到了嗎?”

“是的,聽到了。”

“你當時也在場,對吧?熒光派對片段的拍攝期間。”

“是的,我當時也在場。”

“全程在場?”

“是的,全程在場,我是索尼哥倫比亞唱片派駐劇組的製片人助理,監督製作費用使用情況。”

“我把他剛才的話複述一遍……”原告律師回頭指向宋亞,“現在你告訴我,APLUS當時言論的真實內容。”

“呃……”

那人看了眼宋亞,“APLUS當時的言論,基本和上一位證人所重複的相同。”

觀眾席上的原告們立刻嘩然。

“呃,等等……”原告律師立刻慌了,他看向手裡的文件,“這與你之前的書麵證詞完全不同!你說你清楚記得,APLUS在讓劇組加班時大聲說過‘大家多辛苦一會兒,為我的熒光劑產品打個廣告’!”

“我當時其實沒聽清楚,那段話是我根據模糊的記憶複述的,現在想想可能和APLUS先生的原意有出入。”

“我提醒你,這是做偽證!是欺騙法庭!”原告律師衝上去直視他的雙眼,“你知道這麼做的後果嗎!?”

“我反對!原告律師在威脅證人。”哈姆林繼續反對。

法官老頭想了兩秒,親自問證人,“你確定要推翻你之前的書麵證詞?”

“是的,我當時身體狀況不好,記得不太清楚。”

對方躲開法官的淩厲目光,低聲說道。

“他在撒謊!法官大人!他肯定受到了索尼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高層的威脅或者收買!他們剛剛換過總裁!”原告律師憤怒抗議。

法官敲下錘子,“由於證人當庭作證與之前證詞不符,我宣布本案將推遲審理,直到確認證人當庭證言的有效性,雙方律師。”他招呼了一下就離席走人。

觀眾席上立刻哄鬨起來,“還要繼續拖下去?”

“我請假來的!”

“下次開庭又要等幾個月?”

原告和家屬們紛紛抱怨。

原告律師顧不上他們,追著法官走了。

哈姆林笑著對宋亞眨眨眼,也離席跟過去。

半小時後,宋亞和哈姆林、海登在法院找了個角落閒聊,原告律師已經收拾好了心情,趾高氣揚地走了過來,“算你們厲害,好了,就一百二十萬。”

三人同時嗤笑,“現在是二十萬了。”哈姆林回複道。

“一百萬。”

“二十萬。”

“彆這樣,哈姆林,你以為我們不敢繼續拖下去。”對方冷笑著看向宋亞,“我們會找到新的證據APLUS。”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我就是來玩玩的。”宋亞聳肩,用舞出我人生原版男主呆呆的狀態回應。

“Fxxk!”對方罵了一句,“八十萬。”

“二十萬,得了吧,你們玩了,等到下一次開庭,連這個報價也不會有。”哈姆林回道。

“算了,五十萬,這是我的底線。”

“二十五萬,也是我的底線。”哈姆林稍微抬了抬價格。

“三十五萬。”

“彆玩那種幼稚的討價還價遊戲了。”哈姆林伸出手。

對方無奈地和他握手,然後氣呼呼地快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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