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狀子(怪章節,不喜勿入)(2 / 2)

重生之溫婉 六月浩雪 3188 字 9個月前

吾為攢金,遂商。得千金,知未交商稅,令稅。吾方始七歲,牙牙不知事。不甚其意,隻意不貪公。不知,竟引軒然大波。致父沒官,父甚為惱怒,暴躁亦罵。父家族人無不罵之,齊曰吾乃克家之人。祖母厭惡、得兄長唾棄,更至奴仆退避三尺斜眼以對。吾難忍其苦,破門而出,自買一屋,居之。吾今念此,若非母家護,汝早已歸。

然,難奈父未平恨,尋門訓斥,得遇舅。舅問吾,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吾忍耐不法,求舅許諾,允複父職,費萬金,方得罷休。每每思此,吾自苦。然,其乃親父,奈何之。

自此方寧兩日,然,祖母見吾對金,計讓偷摸狗盜之侄汙吾。吾怒而金鞭,求得舅辟護。祖母病,外人亦言吾乃不忠孝仁義之人。吾得惡名,亦悲苦。

此經事多日寧,不亦父入私拘。外祖欲入父罪,斬之。吾苦苦哀之,曰:乃為親父,若不得,枉為子女乎。日日哀求,外祖憐吾孝心,遂應。然,父之後婦私放貸十萬金,毀民數家,奪命數條。外祖怒,定其罪。汝亦日日求之,每每遭斥。然外祖終憐吾至孝,放之。吾愧於死之民數,花費數金做法,盼吾之罪少之。

吾知父仕無望,允一諾,有吾一日,父當衣食無憂。然,父後娶婦之女亦煩怒罵吾不孝,不接其入郡府。郡府乃外祖親賜,一片慈心,乃吾安生之所,吾怎應?汝已送屋三所,何以罵之?然,父在旁,默之。吾一月費數百金,得此名,心苦。然其乃親父,又奈何。

外祖逝,吾悲甚,病數月。親父無往,仆無蹤影。舅憐吾,親顧,汝甚感之,歎息曰:奈何舅非親父。

舅為帝,末遭亂,父牽其內。吾因舅病數月,歸至期聞父入監,求舅放之,舅憐吾一片至孝心,允。病塌一年餘之,父未探之,一語未聞,吾心甚寒。自憐苦,每半夜醒,對月悲,何以乃為親父。

汝從兄處得知,父用汝養其金,賣汝所敬物,日夜積攢為其後婦子女置聘妝。汝甚為愕然,轉而哭之。同為親子,何分如此之大。然,乃為親父,吾奈何。

一日,宮中受驚,病數月,父恍若聞,吾已心死,自笑。病愈歸,聞父來,大喜,開正門迎之。未一語,竟非探吾病,乃為其女求情。吾忍心中苦,詢之。始知傷風化之事,與有婦之奸,孕之。要吾往族求放之。汝乃未嫁女之身,要汝為爾等不雅之人求情,甚為笑之。若求之,當何處世。

吾未解,吾自小未得父之事,淒苦數載。得外祖與舅憐惜,方衣食無憂。自吾入父家十載,對父甚為恭。父在朝,每費千金。自父在家,汝每月亦供數百金。每得好物或外祖及舅賜貴重之物無不送往用之。勿論外人無不道吾乃至孝之人,吾自審亦無愧天地之間。奈何,對汝如此。

吾亦再無可忍。想起昔日長者所言: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

吾已不可再忍,求與父絕,出父族。吾已不可再忍,即為不孝之人,不能立於天地間,吾亦求之。(),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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