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月一睜眼就感覺周圍這環境,它怎麼有些不太對呢?
再仔細瞅了瞅自己所待的地方,腦子“嗡”一下就大了。
房間裡的幾個女人全穿著一身藍白色的服,而她的身上也是同樣如此。
電子門鎖,架子床,鐵柵欄,同衣服一樣顏色的床單被子——這裡分明是監獄!
上一世,她把齊家寶那人渣送進了大牢,這一世,她自己直接進監獄了!
牢房裡,幾名身穿囚服的女人,或年輕或年老,正一臉同情的看著她。
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寧月直接忽視了眾人的目光起身進了廁所關門——先接收記憶吧。
原主謝寧月,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家庭,有一個普通的長相,按部就班的長大,考上了一個普通的大學,大學期間談了個男朋友,男朋友薛雨文同樣也是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惟一不普通的就是他的長相稍微要好那麼一點。
這不,兩人大二談對象,大學畢業後找工作進公司,過了實習期就想結婚。
就在原主正暢想美好未來的時候,某天晚上加班剛回到出租屋,薛雨文給她打電話,讓她去某處見麵。
當時,外麵正下著雨,原主是不想去的,可男朋友死乞白賴的非讓她去,還不說有什麼事,最後她隻能去了。
原主到地方後薛雨文就站在路邊等她,下車後,出租車原路返回,薛雨文卻帶著她走了好一會兒才停下來,原主一瞅就發現路邊溝裡歪著一輛汽車,看起來那車應該是不小心開到溝裡的。
雨幕遮眼,她並沒有看到被車子撞出去幾米遠躺在地上的已經沒了氣的人。
薛雨文騙他說車是他不小心開到溝裡的,看她能不能幫忙把車開出來。
原主毫不設防的坐進了車裡,誰知薛雨文第一時間就伸手按住她的脖子,把她的頭撞在了方向盤上,那力氣大的,隻一下啊,原主就暈過去了。
等她醒過來後發現自己已經到醫院裡了,然後就進來三名警察,拿著記錄本對著她一通問。
好半晌後她才明白,她撞死了人。
而且,那姑娘還是烏市排行前三的陸家的大小姐。
原主肯定是要否認的,她沒做過的事哪能承認?
可很多事她解釋不清,她額頭上的新鮮撞傷,她坐在駕駛位上,還有最關鍵的,她男朋友的口供……
她說是男朋友讓她去的,可,她的手機上隻有她給男朋友打電話的記錄,沒有薛雨文給她打電話的記錄。
因為當時薛雨文給她打電話隻響了兩聲就掛了,原主以為她有什麼事就給打回去了,等薛雨文把她弄暈後,他把自己打進去的那邊未接電話記錄刪除了,所以,就隻有打出的通話記錄,沒有薛雨文打過來的通話記錄。
原主想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可證明來證明去隻能證明她是真的凶手——她是沒車,但車是男朋友公司的,因為下雨,她要買東西就把車借給了她,當時那個路段沒有監控,所以,真是憑薛雨文隨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