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2 / 2)

竹仙是一位四十不到的端莊女性,相貌不算明豔動人,不過氣質穩中大方,穿一身深色旗袍,受傷拿手絹。

宗蘭一時間不知該怎麼叫,還是子墨先喊了一聲:“姨娘。”

他似乎很習慣,也不覺得奇怪。

畢竟他小時候家裡還有一位大娘,大姐還是大娘的女兒,兩人不是一個肚皮裡出來的,但一樣如親姐弟般相處。

姨娘拿出了點心來招待。

人很內斂,不是熱情的性格,卻也足夠真誠。

姨娘似乎很喜歡小孩,家裡也沒什麼人氣兒,總說:“你們多坐會兒。”

“沒事兒,多坐會兒。”

怕他們就這麼走了。

子墨四處環顧,又問了一句:“我可以四處看看嗎?”

姨娘道:“行,我帶你們看看。”說著,帶兩人四處轉轉。

家裡養了花草,養了鳥,書房裡放了一桶的字畫,姨娘說:“平常沒什麼事,我會寫寫字。”老爺平日裡也愛練練書法。臥室裡,老爺的太極服與姨娘的戲服,看著也遙相呼應。

這樣看來,兩人似乎挺搭的。

老爺三房妻子,一律是包辦婚姻,是子墨奶奶看家裡人丁稀疏,才給老爺娶了三房妻子,給白家開枝散葉。

老爺跟三太太呢,是天生的脾氣性格不合,老爺對三太太談不上愛,不過挺寵三太太,什麼事都可著她。

三太太對老爺,更談不上愛,隻是習慣和情分。

隻有這位姨娘,算是自由戀愛。

兩個人在這公館裡,像是過著閒情逸致的雅致生活。

隻不過老爺太忙,這位姨娘平日裡大概也挺孤獨,尤其逢年過節,孤苦無依,隻能一個人留在家裡。

這樣看了一圈下來,便覺得這個年代的女人啊,都是各有各的苦處。這樣看來,能遇上一個情投意合,你喜歡他,他剛好也喜歡你的人,多麼難能可貴。

又想著人到中年,身邊這位少爺,也成了老爺,不會也搞小公館這一套吧?

耳邊便響起那一日在哈爾濱,大姐朋友說:“自己有錢有姐妹,還要男人乾什麼,沒男人反倒更好了!”

有道理。

女人啊,一定要有自信。

不是有自信自己的男人一輩子離不開自己。

而是有自信,哪怕狗男人離開了自己,自己的日子照樣過得風生水起!

想著,宗蘭看了旁邊狗男人一眼。

子墨:“乾嘛?”

宗蘭:“沒什麼,就看看你。”看看狗男人長什麼樣。

子墨伸出一隻手,敲了下她腦袋。

作者有話要說:本文預計30萬字左右完結(後麵還有一娃~)

又擼了一個新文文案,下本開它——>《野薔薇》

【斯文敗類X帶刺薔薇】

1.

世人皆知,沈淮之看似溫文爾雅,實則冷漠無情,在與叔伯之爭中不留情麵,平日裡也不近女色。

世人不知,沈淮之斯文敗類,家裡養了個女人,又乖又野……

2.

十五歲那年,一個大雨滂沱的台風夜,林以桉落湯雞一樣躲在公交站下瑟瑟發抖,被沈淮之撿回了家。

五年後,沈淮之成了集團接班人;

林以桉考入戲劇學院,逐漸懂世事、風情,爬上了他的床。

林以桉像一朵野薔薇,不過二十歲的她,還很稚嫩。

身上的刺也是柔軟的。

他寵她,她卻也不過他拿捏在掌間把玩的一個玩物

林以桉逐漸看透了他的涼薄,抽身離開

3.

林以桉又乖又野,氣質獨特,又有一個自殺去世的影後母親,自帶話題,進入演藝圈後,逐漸混得風生水起。

沈淮之百爪撓心,冷麵總裁,從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

林以桉則擺出了“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的渣女態度。

4.

午夜,沈淮之發來微信:【睡了嗎?】

林以桉:【沒。來我酒店嗎?】

沈淮之連夜驅車趕來。

事後,林以桉輕吻他一口:“明天一早我助理要來,所以……”請他回去,“還有,今天的事,就當我饑.渴。”

塗了紅指甲的手,又推了幾個燙印了大牌LOGO的衿貴袋子到他麵前。精美昂貴,卻沒什麼誠意的禮物:

“昨天你生日,我忘了,生日快樂。”

聰明如他,自然懂得她言語間微妙的輕薄之意。

他忽然想起,他也曾對她做過一樣的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用沒誠意的禮物搪塞……

指南:HE/男大女7歲/追妻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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