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連珠槍才是未來(第二更,求首訂,爆更)(2 / 2)

儘管擲彈兵是南華的傳統,但是身為大帥的朱先海,還是把武器的事情擺到當務之急上。

“連珠槍——它才是真正的未來!”

取出一支連珠槍——斯賓塞步槍,朱先海說道。

“未來,南華保安隊全部裝備這個!”

“它用的是金屬定裝彈藥, 槍托的彈管裡麵可以裝七發子彈,士兵操作、訓練都更容易, 而且射速極快,熟練的射手一分鐘可以連續射擊十五六次……”

上次對戰高喬騎兵時,斯賓塞步槍的強大火力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顯現,對此布來恩當然很清楚,同樣也清楚它的缺點的。

“它的射程很近,大帥!”

布來恩直接了當的說道。

“或許這種步槍的射速快,火力強大,但是它使用的0.56英寸子彈,射程隻有三百碼,在戰場上恩菲爾德步槍會在遠距離死死的壓製它,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應該以恩菲爾德步槍為主,騎兵和戰車兵用斯賓塞步槍。”

其實,斯賓塞步槍的威力不足,在與高喬騎兵作戰時,就已經顯露了出來,它射程近,而且對戰馬的殺傷性不足。不過即便是如此,它的威力與射程也遠遠超過.44口徑的亨利步槍。

正是因為它強大的火力,等到南北戰爭結束時,斯賓賽步槍在雙方士兵眼中已經成了一種不可戰勝的象征。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它的性能就是完美的,其實亨利步槍的威力小,斯賓塞步槍的威力也大不到那去。甚至到最後,這也是他最終被淘汰的原因——論射速,它遠遠不及亨利或者溫徹斯特步槍,論威力吧,他又比不了夏普斯之流,那些步槍是可以獵鹿,可以打野牛的,至於斯賓塞,頂多也就是打打人,獵鹿,打馬,它真的不行。

而這也是布來恩建議讓騎兵用的原因——至少它的威力比轉輪手槍大,而且精度更高。

對於這一切了然於胸的朱先海,隨口說道。

“那是子彈的問題。”

說話的時候,朱先海壓動杠杆退出一發子彈,拾起這發.56口徑的紫銅殼邊緣發火子彈,朱先海說道。

“這是它用的發射.56口徑的邊緣發火彈,這種子彈不能夠承受更高的膛壓,所以,我設計了一種新型的子彈,相比邊緣發火,它采用中心發火,能夠承受更高的膛壓,可以裝入更多的火藥,而且它還是一種瓶頸彈,口徑縮小到.45英寸左右,通過縮小口徑來增加初速的,換裝新子彈後,它的射程更遠,精度更高,當然了威力也更大。”

與高喬人的一戰後,朱先海就針對武器的問題,為了提高斯賓塞步槍的射程,他直接拿出了十幾年才發明的“伯丹式底火”。

也就是斯賓塞步槍有改進的潛力,相比之下,亨利步槍的改進潛力極小,它黃銅機匣強度較低,難以承受高膛壓,雖然能裝十三發子彈,而且射速更快,但結構堅固性遠遠不能與斯賓塞步槍相比。而且斯賓賽槍的部件更易於製造,看似結構複雜,其實部件並不多。

“大帥,我們現在還不能製造子彈!”

布來恩直接說道。

“金屬彈殼是昂貴的,而且需要更多的設備,如果我們不能自產這種子彈,耗儘了子彈,它就是一堆廢鐵!”

好吧,布來恩贏了。

不過隻是暫時的。

朱先海聳聳肩膀說道。

“這隻是暫時的,很快巴菲特就會回來的,他會帶來生產子彈的設備,很快,等我們自己的工廠投產之後,就再也不需要考慮彈藥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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