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沒覺得有啥,不就是娶媳婦生孩子嘛。
反正現在對於這方麵,季言之已經很佛係了。單身不錯,但為了‘任務’犧牲一下,也是無所謂的,何況季言之本身對於人家小姑娘是有好感,甚至有愧疚之情的。
如果不是他,小姑娘也不會死得那麼慘。
甚至於季言之是曾經想過讓小姑娘另行婚配,隻是這世間真的有一見鐘情,季言之本身才華、相貌都很出色,正如畫本中說的那樣,佳人愛才子。大戶人家的千金與窮書生在一起,彆人永遠都大多讚同大戶人家有眼光,不嫌貧愛富。
這不,季言之應承了實話,小姑娘心中那叫一個甜滋滋的。在外待了一會兒,人就跟品嘗了佳釀醉酒似的,暈暈乎乎的回到了府上。
馮夫人早就候著小姑娘和馮春昭。
後者馮春昭挨了一頓雞毛撣子,作為他考上舉人的慶祝。
前者小姑娘,則被親娘拉著,細細詢問對季言之的感官如何?
小姑娘早就一見鐘情到芳心暗許,對季言之的感官自然隻有說最好,沒有最差的。
“你父親說那位姓季的書生才學非凡,品德也是不錯。”馮夫人拉著小姑娘的手兒,滿目慈愛的道:“唯一的缺點,便是家貧。老爺真要季公子做女婿的話,為娘便多給你準備一些嫁妝。也好讓明珠以後的日子輕鬆一點。”
馮明珠忍著羞澀,重重的點頭。“女兒謹記母親教誨!”
“記住為娘的話,為娘不會害你。自是希望女兒往後日子平順。”馮夫人拍了拍馮明珠的手,卻突然話鋒一轉,說起了女孩子要知禮,最好婚嫁前就留在小院做些女紅。
想到光風霽月的季言之,馮明珠再也無法掩飾住羞澀以及確定會嫁給他的欣喜,乖乖巧巧的答應了留在所住的小院子中,做起了針線女紅。
過了幾日,季言之跟著官媒登門,正式向馮家提親。
老馮同誌早就有意收季言之為門生,並將唯一的女兒許配給他。因此季言之的登門,沒有受到任何的刁難。老馮同誌當下同意這門親事不說,還讓季言之跟著他進了書房,來了一番才學上的考校。
季言之本身經曆了那麼多的世界,才學方麵可以毫不謙虛的說,勝過當世任何一人。隻是謙虛嘛,在老丈人麵前,季言之還是收斂了一二。可正是這收斂的一二,讓老丈人判定季言之性格沉穩,並沒有懷才傲世。
“這樣很好,木秀於林風比摧之。仕途之事,可不是單憑才華就能一帆通順。”老馮同誌滿目讚賞的道:“老夫那大兒子,就不是一個做官讀書的料。彆看他考中了舉人,老夫也沒想過讓他繼續考進士。隻補個外派的缺,當一方父母官,也不算辱沒馮家門楣。\
季言之頷首稱是。
老馮同誌有道:“言之得繼續科考,老夫希望言之能夠捧回狀元公的稱號。”
“這個……聽說探花郎不光要有才華,還有顏值。大人,晚輩覺得自己多半會高中探花,得個探花郎的美名,而不是狀元公。”
老馮同誌突然想起當今喜好顏色。不光後宮清一水的絕代佳人,就連朝廷之上,比較受寵信的文武官員,好像都長得周周正正,不說全然賞心悅目,但至少都挺順眼的,所以……
依著他女婿的顏值,哪怕才學再怎麼出眾,估計是鐵板釘釘的狀元公。
老馮同誌抽了抽嘴巴:“探花郎也好,探花郎也好,言之才華相貌當得一句探花郎。”
——我也是這麼覺得的。
季言之臭不要臉的在心中默默補充一句,麵上卻道:”晚輩即日修書一封回家,稟明大人的看重。大人不嫌棄,招晚輩為婿,晚輩不才,不屑說那些冠冕堂皇的場麵話,隻說幾句心裡話。若娶大人之女,晚輩必愛重一生,隻她一人相伴到老。“
季言之遊走多個世界,雖然大部分都會娶妻生子,但從來沒有想過三妻四妾。說句不要臉的,這是一種優勢,季言之鄭重其事的表態,會讓老馮同誌更加放心的將女兒的未來交出來。
而的確是這樣,季言之說了如此鄭重的承諾後,老馮同誌心中滿意更甚。隨後老馮同誌拿出‘長者為師’的派頭,繼續考校季言之的學問。他們在書房說了很久,直到晚飯時間到,老馮同誌還意猶未儘,甚至在季言之告辭之後,回正房休息的時候,跟馮夫人感慨道。
“言之不錯,有權傾朝野名臣之相。夫人記得給明珠的嫁妝再厚一成,也好讓言之安心讀書,爭取殿試之時,能夠獨占鼇頭。”
馮夫人溫柔的笑笑,說:“妾身乃是婦道人家沒什麼見識,隻老爺說好,妾身便覺得未來女婿極好。隻是,老爺,明珠自小嬌生慣養,嫁給未來女婿後,真的要隨女兒返鄉居住男耕女織?就不能留在金陵省城居住,妾身也好隨時看望照顧。”
“依言之心性,不會答應的。”老馮同誌寬慰馮夫人道:“夫人,你要明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道理,也要明白依言之之才,出人頭地是肯定的。說不得到時我這個禮部侍郎以後還要仰仗言之。現在正是言之微末之時,明珠嫁給他,與他同甘共苦過個幾年,總好過金榜題名之後再來錦上添花吧。”
馮夫人白了老馮同誌一眼。“難道妾身愚鈍,不明白雪中送炭比錦上添花來得好?妾身可沒有反對這門親事的意思,隻是心疼明珠罷了。“
“那就成,那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