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芳芳自然是想和季之澤繼續過日子,可她心裡是真的有氣兒,哪怕明知道季言之在婆家待不了多長的時間,就要去南市的西南大學報道,終究是意難平,覺得季言之不安好心,壞了她和季之澤和睦的夫妻感情。
“我…等小叔子走了,再好好的跟婆婆,還有之澤哥道歉。”周芳芳堵著氣,實在不想跟不安好心,破壞她和季之澤夫妻感情的家夥多說什麼。
“我說芳芳啊,你這人怎麼這麼左啊。”看到周芳芳不聽勸,一旁幫著周媽媽勸解的周家大嫂子也來了氣。“怎麼覺得人家不該說?你既然有膽子乾了?人家為什麼沒膽子說?敢做敢當,說你隻是一時間想左了,好好道歉認錯,日子總能過下去的。可是你這樣賭氣,想拿捏讓你那小叔子為了家和萬事興道歉,怕是有得等了。”
“說不得等到最後,直接離婚。又沒有孩子,妹夫又有正式工的工作,離了你也能找到個更好。”
聽到娘家大嫂這話兒,周芳芳心中就是一緊。
季言之模樣兒不錯,就是原先氣質死氣沉沉,不太受人待見。季之澤能被周芳芳一眼相中,暗戀許久,皮相自然比季言之還要好。再加上溫潤斯文的氣質,哪怕他身體真的不好,也十分的受歡迎。
季之澤真要跟周芳芳離了,周芳芳成了二婚頭,嫁肯定是能夠再嫁的,可是就不一定能像人才出眾、又有好工作的季之澤娶了黃花大閨女,一樣嫁得好。
說不得會嫁死了老婆,正缺媳婦幫忙帶孩子的鰥夫。
人就是這樣,隻有到了與自己利益切身相關的時候,才會有所動容,進而開始思索自己的行為有哪裡不對。
一聽娘家大嫂挑破她再作下去,季之澤極有可能跟她離婚,頓時坐不住了,不用周媽媽再多勸,直接拎著包跑回了紡織廠以及鎮上罐頭廠等職工所住的筒子樓。
家裡,季媽正在給季言之打點行裝。吃的用的甚至穿的,全都一股腦往蛇皮口袋裡裝,就怕季言之一個人去讀書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
季言之無奈極了,又不好說他其實已經在南市買房,打算進了大學待滿一個學期就搬出去自個兒住。隻得一個勁兒說,夠了夠了,東西裝太多到時候不好帶去學校。
“南市又不遠,到時讓你爸請一天假,幫你拎行李。”季媽樂嗬嗬的,不嫌麻煩的繼續絮絮叨叨。“你哥身體不好,不敢讓他做這些體力活,不然得讓跟一起跟著。”
季言之笑眯眯的道:“媽,你這話說得挺言不由衷的,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嫌棄哥呢,其實誰不知道你最心疼哥了,我這個身體健康的兒子都要靠邊站。”
“去去去,兩個兒子我都疼。隻不過老大身體太差,多分薄了一些注意力而已。”季媽感歎萬千,說起季之澤這個大兒子,就不得不提到周芳芳這個大兒媳婦。
季媽一直知道周芳芳會來事兒,也算很滿意她當自己的大兒媳婦,但真的沒有料到周芳芳的膽子會這麼大。季媽是信任周芳芳,才會傻大姐兒是的把給小兒子寄錢的事兒交給周芳芳。
誰想得到……心思那麼大,明明季媽和季爸甚至都說過這個家有屬於下鄉插隊當知青的季言之的一半,周芳芳倒是笑著一副默認的樣子,結果人家是默認,婆家的一切都是她的。
季媽最不喜歡的就是這點,她一輩子堂亮慣了,可看不慣那些個喜歡暗地裡玩陰的家夥。要知道早知道周芳芳是這麼一個人,說不得她會否決這門親事,不做主讓季之澤娶了她。
可惜現在娶都娶了,雖然沒有孩子,但老季家可不是那種始亂終棄的人家。但願周芳芳的媽,能夠把自個兒閨女說通,明白自己到底是哪裡做錯了,不然以後的日子可有得鬨。
“媽,你彆愁,兒孫自有兒孫福。大哥當初相親,從來沒有隱瞞過自己的身體問題。而且依著大哥的性格,我相信相親的時候,大哥一定說過家裡會一直貼補我的事情。周芳芳相差了,是她自個兒的問題,與大哥有什麼關係?大哥一向是個書呆子,又不理事,我是多蠢才會把一切事兒怪在大哥的頭上。”
“你哥他啊,哎,他說如果在你前往南市讀大學,芳芳還不願意從娘家回來認錯,他就要跟芳芳離婚。言之,你說你哥到底是怎麼想的,這不是對婚姻不負責任嗎?”
“大哥有他自己的想法,他……”
不是對婚姻不負責任,而是想對家庭負責。一段婚姻不光需要愛與勇氣,還需要互相尊重。說穿了季之澤要的就是對家人的那份尊重,打著為丈夫好的旗幟算計家人的愛,季之澤並不需要。
而季之澤想要周芳芳明白的,就是這點。
不過季言之想說的話,並沒有說出口,因為周芳芳就站在家門口。臉上慘白毫無血色,應該是聽到了季言之和季媽的對話。而且關注點在於季媽說……不道歉認錯的話,季之澤估計要離婚這句話上。
季言之皺眉,說實在話,他對於周芳芳的感官不是十分的好。
除了原主之所以被趙偉國那個王八蛋腦殘纏住,有周芳芳的原因外,更有原主損命的遷怒。但仔細想想,原主之所以會死,完全在於他做好人好事救了一條小毒蛇,結果人沒救起來直接溺水身亡。
與趙偉國沒有關係,與周芳芳更加沒有關係。周芳芳唯一的錯,就是故意給了趙偉國,周芳芳不是喜歡季之澤,而是喜歡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