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拐過最後一個路口,停在一座三層小樓門口。
這邊類似的小樓林立,幾乎全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不小心就會走錯,隻能通過門口懸掛的公司牌子來區分。
薑樂忱左右張望了一下,發現左邊的小樓寫著“xx影視studio”,右邊寫著“xx雜誌社”,他麵前小樓的牌子是“xx攝影工作室”,據說和業內多家廣告公司有合作。
意料之中的是,那輛suv也在這棟小樓前停了下來。駕駛室的車門打開,一位衣著奢侈的中年男人走了下來,他走到汽車後排,拉開車門,那隻讓薑樂忱眼饞了一路的金毛犬優雅的跳下了車。
這隻狗比薑樂忱想象的還要漂亮,背線流暢,腰短胸深,四肢強健,尾巴自然下垂,骨盆端正極了,一身皮毛亮的像金子。薑樂忱喜歡動物,看到這麼漂亮的狗就手癢,恨不得現在就把腦袋紮進它的脖子裡,好好聞聞大狗狗身上的味道。
小薑:“咱們上去打個招呼吧,看來我今天的拍攝搭檔就是它了。”
說完,他就帶著助理和執行經紀人走了過去。
“您好,”他率先向那隻狗的主人做起自我介紹,“我是薑樂忱,是‘寵愛之星’的代言人,這隻狗狗就是今天的模特了吧?”
說話時,他主動向那隻漂亮的金毛犬伸出手——和陌生狗狗交朋友時,要先伸出手讓對方嗅聞自己手上的味道,表達自己對它沒有惡意,然後才能撫摸它們。
薑樂忱總是和動物打交道,幾乎沒有動物不喜歡它。他本來以為,這隻金毛犬在聞到他身上熟悉的動物味道後,會像其他小狗一樣把他當作同類、衝他搖搖尾巴,但出乎意料的,那隻金毛犬居然後退了一步,蹲坐下來,撇過頭,一副很高傲的模樣。
而且,薑樂忱居然從它的眼底看出了一絲不屑。
“抱歉,”中年男人開口,“錢瑞馳不喜歡粉絲離它太近。”
薑樂忱:“…………???”
他出道這麼多年,還真沒見過比這隻狗還會耍大牌的家夥。
薑樂忱問:“您是他的主人吧?您怎麼稱呼?”
“我確實是飼養它的人,但我不是它的主人。”中年男人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了過來,“我是它的經紀人。”
薑樂忱:“…………”
有那麼一瞬間門,薑樂忱大腦裡閃過一句疑問——既然狗的主人能被稱為經紀人,那他的經紀人是不是可以叫主人啊?
……
“好的,非常感謝盛老師接受我們的采訪。”編輯收起錄音筆,為剛才將近一個小時的訪談內容感到非常滿意。
“不用客氣。”落坐在沙發對麵的盛之尋語氣謙和,“能被邀請來拍攝你們的創刊封麵,我很榮幸。”
《T.A.》作為一個新創刊的時尚雜誌,若不是他們的總編和盛之尋的經紀人有多年私交,他們根本無法請來圈內最炙手可熱的頂流做專訪。
今日除了專訪之外,還安排了棚內拍攝,拍攝主題定為“春日奇想”——雖然現在還是冬天,但時尚雜誌提前兩個月拍攝是業內的規矩。
盛之尋已經換上了從品牌借來的超季新款,一頭烏發向後梳攏,露出那雙幽邃的暗藍雙眸,舉手投足間門彰顯著一派貴氣。
在采訪過程中,盛之尋十分配合,即使遇到一些比較尖銳的問題,他回答的也很有條理,邏輯清晰,這樣的采訪稿子寫出來才值得一看。
有的藝人大腦空空,詞不達意,說每句話前都要看一下經紀人的眼色。編輯在刊登稿子前,要預先把稿子交給經紀公司審核,返回來的稿子經常改得麵目全非,經紀公司美其名曰:“你們這麼寫,不符合藝人的定位……你們這麼寫,粉絲會有意見……你們這麼寫,粉絲會失望的……”
——編輯們最煩遇到這樣的藝人,私底下偷偷給這種藝人取了個代稱,叫“經寶男(女)”“粉寶男(女)”,這麼寶貝的藝人乾嘛還要出來接受采訪,老老實實拍戲,隻活在作品裡不好嗎?……哦不對,這樣的藝人一般都沒有作品。
盛之尋起身,正要去旁邊的更衣室換衣服,忽然聽到從小樓外麵傳來了一陣吵鬨的狗叫聲。
而且,那不止是一隻狗叫。聽上去至少有四五隻,大狗聲音低沉,小狗聲音尖銳,吵成一團,聽上去像是狗狗開會。
“怎麼這麼吵?”一旁的經紀人說,“幸虧先做完了采訪,要不然收音都有問題。”
編輯解釋:“我們隔壁那棟樓是一個攝影工作室,我今天早上看到他們那邊來了好幾隻品種犬,好像是什麼寵物用品的廣告拍攝。”
和寵物有關的拍攝?
聽到這樣的拍攝主題,盛之尋心裡一動,身體已經先一步走到了窗前,向隔壁望去。
小樓連綿,每棟小樓都自帶五十平左右的後院,這家雜誌社把小院裝飾成了陽光棚,編輯時在閒暇時可以去陽光棚裡喝杯咖啡。而旁邊的那家攝影工作室,後院被改造成了拍攝布景,鋪上了假草坪,種上假花,還在假花叢裡豎起了一座秋千,秋千對麵是補光板和相機。
幾隻不同品種的狗正圍著秋千繞著圈的跑,邊跑邊嗥,一群人手足無措地圍在旁邊,即想製止狗打架,又不敢下手,怕薅掉狗毛,影響今天的拍攝。
關鍵時刻,一個矯健的身影挺身而出,一頭紮進了狗堆裡。
“誰是乖狗狗??!!”年輕人一聲大喊,高高舉起手臂,隻見他手裡拿著幾條足有半塊小臂長的肉乾,撕開包裝袋後,肉乾的香氣瞬間門彌漫了出來。
在聞到肉乾的味道後,汪汪隊的動作明顯遲緩了一秒,年輕人當機立斷,把手裡的肉乾向著院子四周不同的角落扔去,這一次他的誘惑起了效果,汪汪隊們立刻被“分裂”,幾隻狗分彆向著不同的方向跑了過去。
在幾隻狗中,有一隻特彆顯眼的金毛犬。它皮毛亮得像是綢緞,跑起來像是水波流動,它也瞅準了一條肉乾,向著那個方向飛撲。
可是,就在它經過年輕人身邊時,年輕人忽然脫下身上的外套,向著金毛犬的腦袋扔了過去。
金毛犬猝不及防,被外套遮住視線,過了許久才掙脫出來。
而當它好不容易甩掉外套後,一抬頭卻正好紮進了年輕人的懷裡。
它一愣,正要從旁邊繞開,可是年輕人出手如閃電,立刻握住了它長長的嘴巴。
金毛犬:“……???”
旁邊的人:“……???”
“你當我沒看見嗎?”年輕人一手握住它的嘴巴,另一隻手的手指曲起,在它濕漉漉的鼻子上重重彈了一下,“剛才是你先去欺負那隻泰迪的吧?”
狗狗瞬間門被彈蒙了。它“出道”多年,錦衣玉食順風順水,何時受過這樣的委屈?
緊接著,年輕人又彈了第二下:“錢富貴,你真是紅了就飄了,居然跑去欺負人家?它才五斤!你足足有五十斤!!”
狗狗嗚咽著往回縮,想把鼻子抽回來,可看似瘦弱的年輕人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抓住它的嘴巴不肯鬆手。
年輕人怒火中燒,又彈了第三下:“你粉絲五百萬,就真以為自己是大明星了?你知道盛之尋嗎,他粉絲有三千多萬,還求著我給他寫歌,請我和他合唱呢!和他相比,你算哪條大黃狗啊?”
隔壁樓上的盛之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