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8、上萬規模的死刑(2 / 2)

不過他沒看到公孫敖的奏疏,倒是被刑部的一封奏疏給吸引了。

當看到刑部王臧送來的奏疏統計後,衛寧麵色漸漸變得凝重了起來。

年底前,六部都會統一彙總今年各部的總結情況。

譬如戶部會彙總今年的財政收入支出和存餘情況。

工部彙總今年民間和朝廷各大工程建設情況。

刑部會彙總今年刑法案件以及死刑的情況。

單單今年一年,全國批判的死刑案件足足有一萬三千多起。

這個數字實在太龐大了!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大漢現有的“律”、“令”、“科”、“比”、“疏”規定,地方司法主官具備批複死刑的權力。

僅僅到刑部朱筆批判之後,程序就算結束,如此就可確定一名案犯死刑。

無論如何,一個國家一年一萬多起的死刑判決,實在太過於龐大了。

衛寧不由蹙眉起來,對左右道:“去召刑部尚書王臧來見孤。”

“喏!”

沒過多時,刑部尚書便焦急的來到麒麟殿,抱拳道:“臣王臧,見過太子殿下。”

衛寧揮揮手,道:“王大人不必多禮,起來吧。”

他點了點手中的奏疏,道:“孤想問問你,刑部今年批判的死刑案是否太過於龐大?”

“難道今年大漢有一萬多名百姓參與了造反、謀逆、殺人等大案?”

想想都不太可能。

民間百姓哪有這麼多十惡不赦之徒?

退一萬步說,大漢的律法已經在秦朝的基礎上進行過修訂,更符合當下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許多秦朝的嚴苛酷刑已經被廢除,關於死刑的批複也嚴謹了很多。

可今年依舊批了一萬多名死刑犯。

王臧不卑不亢的道:“回殿下,這些死刑案犯都有法可依。”

衛寧道:“什麼法?”

“譬如其中這一樁案件,霸上女張氏失手殺了婆婆,就判了死刑,完全不顧此前她對婆婆的孝道?”

“你刑部是否做好了嚴格的批複程序?”

王臧道:“回殿下,此案是根據‘比’來批判,在漢初時就有兒媳殺婆婆誅殺的類似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漢朝“決事比”是從秦朝的“廷行事”發展而來的。

漢時規定,凡律無正條者,比附以為罪。

‘比’在漢朝司法實踐中應用最多,比是律的重要補充。在司法審判中適用判例比照斷案,雖然可以彌補法律法令的不足。

但如此這般無疑會讓審判案件的死法主官有更多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若長此以往,定會讓漢朝的司法變的越來越黑暗。

簡單點說,若是有錢之人勾結司法官,司法官沒有明確律令可判對方死刑,便可隨意找以前的案件對比,不問青紅皂白便能批死刑。

如此一來,那司法豈非暗無天日?許多冤假錯案量刑過度之事,將會變得比比皆是?

王臧的話,讓衛寧陷入了沉思。

固然王臧的話沒說錯,此事判罰批複的也合情合理,但未來呢?

律法是保證百姓公平公正的唯一衡量物,那就必須要保證司法不受任何乾擾,有個合格完善的漢朝律法來支撐!

可現在衛寧發現漢朝的律法,似乎並不是那麼完善,依舊有許多案件判罰沒有合理記錄進去。

衛寧眉宇緊蹙,看了一眼王臧,道:“孤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王臧抱拳道:“臣告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