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景想了一會兒,決定寫一個借屍還魂的故事。
一個窮困潦倒的美國流浪漢死後附身到了英國伯爵身上,從而見識到了上流社會的種種驕奢□□,揮金如土,最後憑借自己的機智勇敢贏得公爵之女的愛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的故事。
樂景自認整個故事沒啥藝術價值,就是純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滿足讀者希望不勞而獲天降橫財的爽點,隻要準確撓中他們的癢處樂景就成功了。
那麼,這個故事要起個什麼樣的名字呢?
樂景凝視著空白的稿紙沉吟許久,最後大手一揮,在上麵寫了一個簡單粗暴但是無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
樂景用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幾經修改,終於把這個短篇寫完了,成稿將近一萬字,厚厚一疊稿紙放在書桌上讓樂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於某種彆扭,他悄悄在這個純粹的爽文故事裡埋入了一條暗線,這樣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達的含義,藝術修養有限的人也能把這個故事當成純粹的爽文。
樂景猶豫了一下,為了提高過稿概率,還是給自己起了個英文筆名路易斯。
這也是無奈之舉。
這個時代很多女作者為了不遭受性彆歧視,都會給自己起一個男性化的筆名。樂景給自己起個英文筆名,是為了避免種族歧視。
在他沒有強大到可以挑戰規則前,隻能先順從規則。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紀人嗎?為什麼寫起來十九世紀風格的英文也這麼熟練啊!竟然沒有一點違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寫的這個故事真是絕了,我讀起來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覺啊!
自由美利堅槍擊每一天:主播不會成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樂景笑著搖搖頭:‘你們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飯吃,英語畢竟不是我的母語,我文筆很一般,你覺得像名著,那是因為我用了一下諷刺慣有的諷刺套路,沒什麼新意。’
他把稿紙裝進信封裡,貼上郵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原稿投進信箱裡。
瑪莎從廚房的窗戶探出頭來,“親愛的,我烤了蘋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這就來!”
……
約翰是《孟鬆報》的主編,雖然說是主編,但是整間報社編輯室加上他也不過三個編輯。
孟鬆是個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過二三十萬人,《孟鬆報》作為地方小報,又是周刊,平均銷量也就兩三千份,平時隻能靠廣告費勉強維持報社收支,不至於破產。
周五的早上,他給自己倒了一杯熱騰騰的咖啡,愜意的喝了一口。
郵差推門而入,“先生,有你們報社的信。”
約翰漫不經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開始翻檢信。
有幾封信沉甸甸的,看樣子是投稿。
他隨意拆開了一封投稿,掃了一眼,就皺起了眉頭,扔在了一邊。
“現在真是什麼人都可以來投稿了。”他搖頭歎息,“這種歪歪扭扭的字體連小學生都不如。”
其他兩個編輯附和道:“對,好多人甚至都沒接受過基本的文學教育,就來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約翰卻在心裡歎了口氣。
還不是因為《孟鬆報》是個小報紙,開出的稿費很低,所以優質稿件很少,而優質稿件少又會導致報紙銷量的降低,如此就會陷入惡性循環。
約翰頭痛這個問題很久了,可是暫時沒有想出好辦法——他當然知道要想吸引優質稿件要提高稿費,可是他們報社沒錢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為路易斯,又是個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著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內容,約翰條件反射皺起眉頭,不情願地拆開信,從裡麵抽出厚厚的稿件,接著就被紙上漂亮的花體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煩悶一掃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樣!
約翰已經很久沒有收到過這樣優質的稿件了,衝著這手漂亮的花體字他就可以判斷,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擁有文學素養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開始起稿件內容。
《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
這個名字倒是很有爆點!很能吸引讀者!
就是不知道內容怎麼樣了……
約翰幾乎是迫不及待地開始這篇。
【“傑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從酒館裡衝了出來,對已經跑到街那頭的紅發青年大聲嚷嚷道:“該死的,我總有一天要把你悶死在我的酒桶裡!”
紅發青年醉醺醺的轉過身,喝掉最後一口酒,隨手把酒瓶遠遠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彆這麼小氣,嗝,等我賺了大錢……我會還給你的。”
“你?你這下流的玩意兒,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著腰,滔滔不絕的罵聲卻突然停了下來,露出一個幸災樂禍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驚擾了一名貴族!”
……
傑克蜷縮著身體,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隻甲蟲爬進了他胳膊上被貴族老爺的下人們劃開的傷口裡,凶狠的啃食著他的血肉。
他不耐煩地把甲蟲捏了出來,嗤笑道:“夥計,我這種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貴族老爺們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樣甘甜,你應該找他們去!”
“該死的貴族!”
不過就是幾個碎片紮進了他的皮鞋裡嗎,連個拇指大小的傷口都沒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開了這麼多口子!
他再次咒罵道:“該死的貴族!”
……
傑克半夢半醒間,聞到一股若隱若現的香味,這種奇異的香味是他從未聞過的,比愛麗的頭發還香。愛麗是倫敦回來的妓.女,是他見過的最美麗的姑娘,也是最昂貴的姑娘。當然嘍,他這個窮光蛋,自然配不上愛麗這樣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覺得後背有點癢,習慣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後背處傳來的觸感卻不像是粗糙堅硬的地麵,而是某種絲滑柔軟的感覺,比他曾經偷偷摸過的愛麗的胸脯還要柔軟!
他刷的睜開眼睛,吃驚地坐了起來,映入眼簾的是金色的閃閃發光的簾子,他正躺在一個足足可以躺四五個人的大床上,身上蓋著的輕柔柔軟的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的毯子,身體陷在柔軟絲滑的墊子裡。
他目瞪口呆,開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門外突然傳來一聲輕輕的敲門聲,陌生的英國腔男聲在門外響起:“老爺,愛德華伯爵來訪。”
……】
這個故事不長,是個短篇,在過程中,約翰全身一陣陣發麻,身上的雞皮疙瘩幾乎沒有停止過,他的心臟嘭嘭直跳,因為過分激動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裡沒看過的稿子越來越少,到最後隻剩下兩三張時,約翰提心吊膽,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個字都品味無數次。
【“噢,上帝啊,快把這個瘋女人趕出去!”傑克把伊麗莎白護在身後,皺著眉頭憤怒的看向餐廳的經理,“你們竟然把這個瘋女人放進餐廳,這就是你們的格調嗎?”
經理連連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愛麗是怎麼混進來的……”
傑克驚愕地打斷了他的話,“愛麗?她叫愛麗?”
“是的,您認識她?”
迎上未婚妻伊麗莎白疑惑的目光,威廉伯爵露出一個僵硬的笑容,“不,我從來不曾認識這種下等人,以後不許把她放進這家餐廳。”】
合上《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的最後一頁,約翰長出一口氣,心情很是複雜。
可能在絕大多數人眼中,這就是一個很爽的故事:流浪漢一朝穿越成了伯爵,坐擁富麗堂皇的大莊園,每天有幾十名仆人伺候他的起居,走到哪裡都有人對他誠惶誠恐,以往對他不屑一顧的舊日朋友在他麵前卑躬屈膝,他成功贏得一個權貴之女的芳心,曾經高攀不起的女人也成為了不值一提的下等人……
可是約翰卻讀懂了作者隱藏的辛辣譏諷和批判。
傑克是一個窮困潦倒的底層流浪漢,平時依靠偷雞摸狗生活,因為不小心驚擾了貴族而被打成重傷,他的心中對貴族懷有深刻的憎恨。
然而,當一覺醒來,他穿越成了伯爵,成為上流社會的一份子後,他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對貴族的憎恨,開始自發自覺的維護貴族階級的利益,並且無師自通的就像他曾經憎恨的貴族那樣用權勢來欺壓“傑克們”。
在故事的結尾,在傑克把曾經的夢中女神“上等人”愛麗也叫做下等人後,傑克的人格就徹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過來的是威廉伯爵。
約翰長出一口氣,隻覺得身上一陣陣發寒。
這篇文章花團錦簇表麵下是靜靜流淌的冰川,絕大多數人隻會被五彩斑斕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隻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擁有高超的文化素養,擁有傑出的審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銳識破作者的詭計,撥開眼花繚亂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靜幽深的冰川。
約翰勾起嘴角,露出一個自得的笑容。
他的視線停留在信封上的那個名字,路易斯,目光裡蘊藏著滾燙的欣喜若狂。
這個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個天才!
很難想象這麼出色的作品會是新人寫出來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沒有理由換個新筆名投稿他們報紙,畢竟他們報紙在稿費方麵沒有什麼優勢。
所以,這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新人,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他對此沒有信心,所以就投給了家鄉的小報紙碰碰運氣。
約翰深吸一口氣,被這從天而降的餡餅給砸得頭暈目眩。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能有這樣的好運氣!
趁這個年輕的天才還沒有出名前,把他籠絡住,最好讓他成為他們《孟鬆報》的王牌作家,約翰敢打賭,隻要路易斯接下來的水準維持不變,路易斯一定會成為全國知名的大作家!他們《孟鬆報》也能從小城的三流小報,一躍在全國打響名氣!
他站了起來,閃電一般衝了出去。
“主編!您去乾什麼?”
“我要去見能拯救報社的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