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2)

陳嘉禎的判決出來了。

沒坐牢。

沒行刑。

甚至沒賠多少錢。

隻批評教育,要求承認錯誤,公開道歉。

畢竟江時和謝音都是出了道的明星,蘇邢也算是半個公眾人物,在隱私權上都有一定的限製。

不可能要求和普通人一樣的補償限製。

但說實話,謝音江時和蘇邢也沒一個人在乎這所謂的補償。

甚至江時都不太愛管對方的公開道歉。

反正對於他來說,隻要陳嘉禎被權威判定了是犯罪方就夠了。

判決下來的那一瞬間,陳嘉禎在娛樂圈的職業生涯就已經基本毀了乾淨。

如果出的是其他黑料醜聞,品牌資本方還會聯起手來保全陳嘉禎。

這種官方板上釘釘的事,都上了法庭了,怎麼保?

而且作為代言人,陳嘉禎的行為牽連到了品牌方的聲譽,按照當初簽的合同來說,是要賠錢的。

或者換代言人,不給半分違約金。

廣告代言費的尾款,也不會給你結。

甚至還要追回一部分。

所以,雖然江時這邊作為原告方,沒有拿到多少賠償費。

但陳嘉禎要賠的錢,還真不少。

這段時間,經紀公司因為他的事忙的焦頭爛額。

到如今才發現——所做的一切都是無用功。

陳嘉禎糊定了。

不可能再有翻身之日了。

他是偶像不是演員也不是歌手。

真要論起來,他的作品都是靠公司出錢堆起來的,人設是公司規劃的,連微博上稍微漂亮一點的段子和雞湯,都是公司掌控的。

當然,他自己個人並非沒有人格魅力,不然公司再厲害,頂多也就是個小流量,而不可能成為流量之首。

但是這種人格魅力,和他如今所麵臨的困境比起來,作用太小了。

小到幾乎可以說是沒什麼作用。

經紀公司開了一個通宵的會,最終決定:放棄。

哪怕他得罪的是任何一位影帝,資本都還有機會保全。

偏偏他得罪的是蘇邢,對方還把他給告了。

除非開宇集團破產,否則,以後任何一家公司想跟他合作,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得罪不得罪得起蘇邢。

而且往深了想,憑蘇邢的手段,如果真想阻止,難道就真的阻止不了那些照片和言論的傳播嗎?

但他不僅沒阻止,反而還聽而任之,等到事情徹底搞大了,才出來處置,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他就是想搞陳嘉禎。

既然這樣,那還不用把花在陳嘉禎身上的力氣,拿去捧一位新的流量出來。

蘇邢是要對陳嘉禎又不是要對付陳嘉禎的經紀公司,說不定還會看在他們的識趣上,為他們的新人開個後門啊啥的。

這樣的利弊權衡起來非常簡單,是個人都能做出相同的抉擇。

所以陳嘉禎的被放棄,連旁觀的飯圈女孩都能預測出來。

不過半天,就已經掉了三個代言了。

樹倒猢猻散,牆倒眾人推。

這是自古以來被驗證過無數次的真知灼見。

陳嘉禎的猢猻,不僅指他的粉絲,他的公司,他的下屬。

還有他的家人。

在陳嘉禎出事之前,謝音母親在陳家的地位並不高,除了陳嘉禎父親對她夠體貼,其餘的人的態度都說不上一個“好”字。

陳嘉禎對她冷嘲熱諷擺臭臉,陳奶奶陰陽怪氣的從不愛和這個兒媳婦多接觸,陳老爺子也不是太看得上她。

好在謝母不是太看重這些,平時也不怎麼和丈夫的親戚朋友們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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