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熱情洋溢(2 / 2)

新時代客棧 臘七小雪 8728 字 3個月前

所以她一上車,還是習慣性的歪在了那裡。

她閒的無聊開始玩手機,而就在這時,她的朋友就剛好給她發了消息。

【大王怎麼樣?有沒有搗亂啊?我有點擔心。】

【沒搗亂,但是它跑沒影了。】馮卿道。

【沒事的,這家夥聰明的要死,自己餓了肯定就回來了。】她朋友道。

【那……餓了知道往家裡跑還行。】

【這家夥有狗牌的,你下一個app,一會就能看見它在哪裡。】

她朋友這麼一說,馮卿就踏實了許多。

她按照她朋友的指示,很快就下載了那個app,一點開就愣了一下。

咦?他們跟那條狗的距離好像正在縮進啊。

【不過你之前都沒有養過狗,連這種常識都不知道,你還是上網好好了解一下吧。】她朋友道。

馮卿沉默了半晌,覺得她朋友說得對,就默默的打開百度,開始搜索起了哈士奇這三個字。

——哈士奇是一種古老品種,是一種跟狼的血緣關係非常相近的品種,曾經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亞東北部,格陵蘭南部。

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它曾經被當做優秀的雪橇犬,在雪原上,它是人類最忠誠的伴侶,並且擁有著身為雪橇犬的一切優良品質。

隻不過在現代社會當中,哈士奇成為了寵物後隻能棲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沒有辦法發泄精力,所以就隻能通過拆家等方式來進行發泄。

這也是為什麼人類逐漸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

……看了半天,馮卿除了領悟到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性,世間的萬物都需要共同發展,以及人類真是一種討人厭的生物應該集體毀滅以外,其他的什麼都沒有領悟到。

【這狗到你家的這段時間有沒有搞什麼事?】她朋友問。

【沒,感覺挺乖的啊。怎麼了?】馮卿問。

【乖?】她朋友笑了一下,【你是第一個這麼評價的人。】

【……啥?】

【一般其他人都管這狗叫野性難馴。】她朋友道,【好了,反正現在不歸我養了,你加油努力。】

說完,她就掛了電話。

馮卿心頭湧上一種不安的感覺。

總覺得好像接手了一個不得了的家夥。

而就在這時,莫千秋外麵的場地也已經布置了下來。

“這些花瓣都鋪滿了啊。”太史瓊一邊笑著,一邊撫摸著自己手下的那條狗。

這就是剛才的那條大黃狗。

這條大黃狗正老老實實的趴在那裡,它絲毫不知道,現在撫摸著它的那個人其實剛剛下了命令,一會就要把它殺掉。

太史瓊一邊笑著撫摸那條狗,一邊觀看著常用的布置,他現在都能想到一會莫千秋出來的時候,心裡會有多麼的高興。

他隻要一高興,那麼太史瓊自然也就跟著高興了。

旁邊的下人們敢怒而不敢言。

“大黃真的要被他們殺了。”有人小聲地嘀咕道,“那狗明明平時聰明聽話,那裡就是它的地盤,它隻不過在那撒了泡尿而已,誰能想到這就要把命給葬送了。”

“彆吵。”旁邊有人壓低了聲音說:“大人說的話,你照著做就是了。”

大家沉默了一會,終於不再說什麼,而是各做各的事情了。

……

此時,莫千秋正在房間裡輕輕地撫摸那條鏈子。

“真好看。”他低聲說道,“這鏈子栓到這頭狼王的身上,也一定會更好看的吧?”

他看著沉穩而又神秘的狼王,配著那條泛著淡淡銀光的鏈子,自己的眼神也逐漸變得迷離。

誰能想到,他這樣的小人物,居然有朝一日也爬到了這樣的地位。

所以他絕對要心狠手辣,絕對不能出一絲錯,隻有這樣,才能將那些人都踩在腳底下,才能慢慢的往上爬。

狼都是一種極其沉穩的動物,隻要將它們馴服了,讓它們認自己為王,那麼,它們就會是最為忠誠的手下。

也就是變成了狗。

就是要讓那些人看看他是如何把掌櫃的喜歡的東西一點點搶過來的,他最擅長做這種事情了。

一隻狼王,這絕對算得上是最好的戰利品了吧?

當然,最先要做的是讓他的手下們好好看一看。莫千秋麵色歸於了平靜。

這群手下們也像狗,總要將自己最厲害的一麵表現出來,他們都是些欺軟怕硬的家夥,所以莫千秋才喜歡排場,才喜歡宏大的場麵。

他沒有注意到,自從剛剛被帶上了那條鏈子,這頭狼王就突然有些不安了起來。

它那雙淡藍色的眼睛不時的看向窗外,耳朵也微微豎著,瞳孔都變小了。

“大人一會兒出來會是什麼樣子?”太史瓊想到。

他一邊撫摸著手底下的大黃一邊想到。

總不至於比上次那個掌櫃的排場差吧?隻可惜那樣上位者的排場,可能是他們這樣的人一輩子都想象不出來的。

但是以大人的一貫作風,他一定會是……

——臉色蒼白的坐在那,麵容姣好,宛如女子,安靜的就像是一輪明月,卻又時刻讓人覺得心驚。

對,一定是這樣的。

他正感慨著的時候,就突然聽見門開了的聲音。

隻不過,這聲音微微有些大。

“大人現在就出來了嗎?”他想,“總覺得有些快了。”

他轉過頭去,然後在燦爛的陽光下,看見了驚人的一幕。

在秋日的陽光下。

他那病弱且敬愛的大人……

正在被一隻狂奔著的狼王拖著,用一種熱情洋溢的姿勢,朝著他狂奔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