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來不想搭理,卻又覺得可笑。
一個華國學生,能請來什麼樣的律師?肯定是那種找不到業務可做的便宜律師!
道森夫人留在醫院,讓自己的律師去了學校。
過了半小時,她的律師打電話過來:
“道森夫人,那個女學生請來的律師是埃裡克布魯姆。”
道森夫人不知道埃裡克是誰,她的律師卻知道:“埃裡克非常難纏,他的上一樁官司,是替一家非盈利組織起訴布朗大學,指控布朗大學在招生中係統性歧視非裔學生,這個人一直在打‘平權法案’相關的官司,您必須引起重視!”
“平權法案”是60年代,肯尼迪政府推行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美國曆史遺留的種族歧視問題。
到了1986年,種族歧視依然存在於美國社會,就算再過30年也不可能徹底消失。
但60年代至今,“平權法案”的推行也起到了一定的影響,越是有地位的公眾人物,越是要注重這點,“種族歧視”已經成了利劍,一劍劈下,正常人都會避讓……這麼說,公開發表的“種族歧視”言論的公眾人物越來越少了,隻有少數腦殘才會偶有失誤。
**絲自然無所謂,反正**絲說什麼都不會有人理。
公眾人物要是被貼上“種族歧視”標簽,還是非常麻煩的。
一聽到埃裡克是專門打“平權法案”官司的,道森夫人就頭疼。
這樣的人,把名看的比錢重要,是最難啃的硬骨頭!
道森夫人忍不住問道:“他起訴布朗大學的官司贏了嗎?”
“……布朗大學選擇了庭外和解。”
布朗大學要是不心虛,選什麼庭外和解。庭外和解隻是一種比較好聽的說法,其實就是埃裡克贏了,布朗大學讓步,埃裡克的訴求被滿足。
Shit!
一個黃皮猴子,從哪裡找來這樣厲害的律師!
一天的時間,夏曉蘭請的律師還不到,道森夫人會嘲笑。
但一天的時間,能請來埃裡克布魯姆這樣的律師,道森夫人又有點心驚,這也太快了。
“我馬上來學校!”
道森夫人咬著牙掛了電話。
黃皮猴子,能支付起律師費嗎?
或許,埃裡克根本不要錢,完全就是法律援助……求名不求錢的律師,簡直最要命!
而她的丈夫,前年Pritzker建築獎的獲得者,就是埃裡克最喜歡起訴的一種人。蒙德需要名氣,埃裡克也需要名氣。
建築師的名氣,在設計一棟棟建築。
律師的名氣,在打贏一場場官司。
布朗大學可以是被告。
Pritzker建築獎獲得者也可以是被告,埃裡克就像是聞到血腥味的鯊魚,把自己塑造成了替弱者出頭的正義之士……道森夫人匆匆親吻女兒額頭:
“我必須趕去學校,親愛的,我是不會輕易退讓的,我會保護好你。”
道森夫人覺得自己是全天下最稱職,最有責任心的母親。
等她趕到教務處,她請的兩個律師,都有些訕訕。
穿著灰色西裝的埃裡克將自己的名片遞給道森夫人:
“道森夫人,你要求康奈爾大學不得招收華國學生,並且用‘黃皮猴子’這一帶有侮辱歧視性的詞語來稱呼我的當事人,如果你不向我的當事人道歉,我們就需要上法庭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