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高三那年,我自殺過,”葉韶華提到這裡的時候,心也跟著緊了一下,“當時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抗過去,不過幸而那時候在電視上看到了《光》這部電影,這是我現在還活著的原因。填高考誌願的時候,隻想進學表演,希望距離偶像能更進一點……你彆這個表情,我有偶像不正常嗎?”
葉韶華無奈的看著女記者。
原來……
是因為這個原因嗎?
顏哲看著直播屏幕,一直以來,他一直耿耿於懷的就是為什麼葉韶華會要搬到自己的住處。
原來是這樣……
原來是這樣!
顏哲捂住自己的雙眼。
顏哲不知道,她那樣的人,究竟要絕望到什麼程度,才會想過……自殺?
“顏哲,你怎麼了?到你了。”經紀人等了半天,顏哲都沒來。
半晌後,顏哲鬆開了自己的手,“沒事。”
他想跟葉韶華說一聲抱歉,可他現在連見她一麵都難。
想要挽回什麼,卻無能為力。
**
【叮!完成主線任務,係統獎勵3000積分!】
【叮!008號係統為宿主服務,3000分已到賬,脫離世界中!】
“葉韶華,你走吧,不要再害我們了好嗎?”
葉韶華揉了揉腦袋,剛醒來,就聽到一聲隱含著不耐,還有些許憎恨厭惡的聲音。
身上傳來了疼痛的感覺。
她擰了下眉頭,一抬頭,就看到屋裡麵的人,兩個女生,三個男生,每個人身上都極為狼狽。
剛剛開口的,就是一個染著栗色頭發的女生,看起來年紀也不是很大,大概是高中的樣子。
葉韶華覺得情況有些不對,立馬讓008把劇情傳送給她。
原主原本是n市一中高一的學生,暑假班級班長約人一起出來玩,特意叫上了他暗戀的原主,卻沒想到一行幾個被人販子抓了,送進大山裡。
好在幾個人沒有受什麼實質性的傷害,卻也沒能立馬逃出大山。
一行幾人驚慌失措,沒想到班裡表現的一直很尋常的林怡在這個時候站出來,策劃了一年,終於找出了逃出去的路。
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林怡表現得跟以往完全不一樣,頭腦冷靜,甚至在這種時候還能分析出路。
有好幾次還能化險為夷。
在大城市看不出什麼的林怡,在山中就如同自己的家一般,無論什麼植物都能叫出名字來。
以往的時候原主長相精致,身上還有一種隱隱的貴氣,可在這裡比起無論在生存還是探路都十分嫻熟的林怡,原主就相當於一個拖累。
班裡的兩個本來對原主有好感的男生漸漸對林怡傾心。
就在一行四人準備出逃的時候,又有一個少年被拐進來了,少年長相十分俊美,被其他三人冷落了很久的原主終於找到了存在感。
少年醒來的時候就看到一個人販子欺負原主的時候,幫了原主一把。
卻沒想到因此受傷了。
因為他是為了自己受傷,原主在要走的時候想要帶上他,沒想到因此差點被村民發現。
原主十分愧疚,自請離去。
而一直苛責原主不該帶上拖累少年的林怡在原主走後,把那少年帶了出去。
葉韶華穿來的時候,原主正要離開他們。
“他的傷是因為我,等他傷好了我再走。”葉韶華往回轉,走到了少年身邊,查看他身上的傷勢。
原主的心願之一竟然是治好少年。
少年見葉韶華沒有像以前那樣用愛慕的眼神看著自己,不由鬆了一口氣。
他知道這裡隻有那個林怡有點門道,葉韶華對他態度有了轉變,沒有再想著糾纏他,這對他來是個好消息。
一直站在林怡身邊的班長聞言,一把擋在了林怡麵前,擰著眉頭看向葉韶華,語氣中還帶了一點的鄙夷,“葉韶華?你又想求林怡幫你找草藥?林怡老實,一直被你使喚也從來不說什麼,可她又不欠你的,曹延之現在變成這樣,跟她一點關係也沒有。你還是這麼自私,自己犯的錯,要彆人來幫你承擔。”
------題外話------
這是一個……妖怪世界。
兩件事哈。
發兩萬幣的月票紅包,大家投票領個紅包^_^
然後,阿雲晚上跟我說了更新的問題,我沒想到給大家帶來這麼大的困擾。大家也知道我白天沒有什麼時間,隻有晚上才能寫更新。
現在每天大概九千字,晚上十二點之前花花寫不完這麼多,所以每天會熬夜把更新寫完,最近幾天每天最後章字數都有點多,所以花的時間要更多。
就像現在,三千字從十二點寫到三點,對那些一直等花花四更的寶寶們說聲抱歉。
明天我調下時間,中午就不休息了,看能不能寫兩千字,爭取把更新穩定下來。
以後大家萬一沒有等到四更就去睡覺吧,第二天早上一起來就能看到。
我也覺得我這樣挺煩的~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