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腦子是進糞水了嗎?作業寫完沒,就敢出來蹦躂了?”
“連方老都敢罵,他給方老擦鞋都不配!”
相反的,被突然天降大鍋砸中的盛駿成為幾百萬網友的憐愛對象。以前不熟悉他的人想要跑去音樂平台幫他把惡評壓下去,打開播放器後,突然覺得,自己簡直找到了寶藏。
“我的媽,這麼好的歌,我以前怎麼沒聽到過呢?”
“哎呀,還要感謝那個沒腦子的,不然我都沒發現竟然還有這樣的寶藏歌手。”
“以前覺得搖滾樂都是鬨騰刺耳的,沒想到這幾首歌聽得我感慨萬千,真的,他唱的是我們這一代的心聲。”
盛駿的幾首歌播放量直接躥升致各大平台的榜首,沉寂了幾年的搖滾樂,突然火了一把。
而一向不喜歡上網的盛駿此時還不知道自己突然被翻出來了,他出了聚尚後,本想直接回家,但是想到祁禹秋的話,猶豫了一下,還是開著車子朝著往北的方向駛去。
換個路線,看看不同的風景,也能有不同的心情。
正是上班的時間,路上沒有堵車,他一路暢行,見岔路便往北拐,路過高樓林立的商圈,擁擠的舊城區,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心裡沒有一絲波動。
直到看到一個酒吧,他停下了車子。酒吧的名字叫十年,大大的十字掛在斑駁的牆上,似乎在朝路過的人訴說著什麼。
盛駿走進去,發現這竟然是一個搖滾主題的酒吧,到處都能看到各種各樣的搖滾元素。
他順著路往裡麵走,在最深處的吧台後麵看到了一麵牆,牆上塞滿了唱片專輯還有海報,全是他的。
坐在吧台後麵的小哥看到他招呼道:“帥哥喝點什麼?”
盛駿走過去,點了一杯蘇打水。
“帥哥喜歡也喜歡搖滾嗎?”小哥十分自來熟的半趴在把台上,歪著頭道。
盛駿沒有取下眼鏡,聽到小哥的話點了點頭,同時有些意外:“你也喜歡?”
“對啊!”小哥十分活潑,端起一杯酒喝了口,“這酒吧就是搖滾主題嘛,呆在這的大部分都是搖滾愛好者,你看我身後這麵牆,全是我們老板偶像盛駿的唱片,幾百張呢。”
“我們老板可是盛駿的狂熱粉絲,開這間酒吧就是為他開的哈哈哈。”
盛駿看著牆上熟悉的海報和唱片,甚至還有他的親筆簽名照,心臟仿佛重新熱了起來,他問:“酒吧裡,年輕人很多嗎?”
“那當然!”小哥撇撇嘴,似乎被盛駿的話傷到了,“大叔,我們年輕人怎麼就不能有很多人喜歡搖滾了?我們學校還有搖滾樂隊呢,喜歡搖滾又不是你們大叔的專利。”
盛駿笑了,道:“是啊,喜歡搖滾又不是我們的專利。”
他在酒吧裡呆了許久,也許是太昏暗,一直沒人認出他。到了晚上,酒吧裡開始熱鬨起來,有人上台唱歌,小哥忙完後攛掇盛駿:“大叔,你也上去唱一首唄,可以免單哦~”
盛駿看著手裡的蘇打水,挑眉笑道:“好啊。”
他走上台,有人見他一個人上台,問他要唱哪一首歌,好給他伴奏。盛駿笑著搖搖頭,隻要了一把電吉他。
燈光打在舞台上,盛駿手指劃過吉他的弦,開口唱出他的新歌。
這首歌便是閆文光看上的那幾首歌之一,是他兩年沉寂但是永不放棄的心情,寂寥但是昂揚的情緒隨著他的聲音響徹酒吧,台下的人愣了一下,跟著節奏歡呼起來。
沒有人聽過這首歌,但是他們仍然在聽到的第一瞬間就被歌曲中的情緒感染。
盛駿看著台下為他歡呼的聽眾,胸中的鬱氣一掃而儘,他大笑著,仿佛回到了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時候。
一去作罷,盛駿走下台,觀眾朝他鼓掌,吹口哨,有人眼眶含淚看著他,但是沒有人上前打擾,他仍然坐回吧台前,接著喝自己的那杯水。
吧台後的調酒師換成了一個三四十歲的男人,他穿著白襯衣灰馬甲,頭發淩亂的搭在額頭上,盛駿的水喝完了他便很自然的給他換一杯。
兩人雖然不認識,但是就這麼坐著聽歌,偶爾聊兩句,倒像是多年的老友一般。
夜深了,盛駿起身要離開,那人突然從吧台下麵拿出一把電吉他遞給他。
盛駿接過來仔細看了看,認出這把吉他是他的偶像斯普頓曾經用過的一把,吉他上麵還有斯普頓的簽名。
“什麼時候開演唱會?”那人問他。
盛駿看著他,道:“就在今年,很快吧。”
“好吧,到時候用把你的吉他給我,作為交換。”那人笑了。
酒吧裡很多人看著盛駿往外走,其中便有一個帶著帽子的大胡子,大胡子操著蹩腳的中文對旁邊的朋友哈哈笑道:“看到了嗎,他拿的我的吉他。”
“我覺得他的歌比你的好。”他朋友聳聳肩膀,“你應該請他去你的演唱會。”
“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