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上教堂做禮拜是一個挺重要的事,不過這也分人。即使是這個全民信教的社會裡,也多的是人幾乎一輩子不進教堂——就薇薇安知道的,很多街頭小販就是這樣。
而她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奧斯汀先生總結過街頭小販的一些特點:
‘他們幾乎每一個人都是憲章派,擅長欺騙和取悅,【黑話】就是將單詞倒過來讀,大多數沒法真正結婚...一輩子未進過教堂也是常有的’。
薇薇安自己對宗教當然談不到虔誠了,她大體上是個唯物主義者。就算秉承著華夏人的實用主義迷.信,會在臨時有事的時候‘寧可信其有’一次,抱的佛腳也該屬於更親切一些的‘神’。
不過生活在這個世界,她從未對禮拜之類的活動表示過不滿,在她眼裡那就是一種社區活動。反正奧斯汀先生和奧斯汀夫人也沒有因為他們的神影響到日常生活,就當他們找了個心靈寄托好了。
在學校門口排隊,準備去教堂時,薇薇安還胡思亂想著結束禮拜之後要不要去聖恩大教堂背後的主禱文大街逛一逛......
“奧斯汀...你站到前頭來。”夏普夫人精英女子學院的女學生們按照年級排隊,高年級的理所當然站在前頭。而就在排隊時,夏普夫人忽然讓薇薇安站在隊伍的最前頭,這立刻讓早就自覺站在最前方的羅麗莎臉漲得通紅。
過去一般是羅麗莎走在隊列的最前頭的,雖然這不是定死的事,更像是‘約定俗成’。但既然‘約定俗成’了,按理來說,就不該有什麼變動才對,除非發生了什麼特殊的事。
羅麗莎思考這類問題還是很敏銳的,她完全能代入夏普夫人的想法——薇薇安今天的穿戴以一個小孩子來說是過分奢華了,作為女校長應該不提倡這個才對。但是,要讓她走在隊列前頭,一路步行到聖恩大教堂,那也是夠氣派的。
也正是因為她是最認可這類思想的人,所以這種情況下難受、氣憤都有,卻也無話可說...當然,夏普夫人做出的決定,她本來就沒有勇氣當麵說什麼。老師和學生始終是有‘血脈壓製’的說法的,這個時代尤其如此。
生硬地讓出了領頭的位置,羅麗莎狠狠瞪了薇薇安一眼——然而薇薇安其實並不以這個位置為榮,正相反,她還挺不好意思的。不是走在隊伍最前方會覺得不好意思,而是為這件事中的虛榮炫耀窘迫。
說得更明白一些,就是她知道夏普夫人和羅麗莎怎麼想的,覺得那真是既幼稚又虛榮...然後替人尷尬的毛病就犯了。
等到隊伍開始向聖恩大教堂移動,又過了一會兒,薇薇安才慢慢平複了心情,可以以平常心走過這段已經很熟的路了——每個禮拜都要走一次路,真是閉著眼睛走都可以順利走完了。
一路上也沒什麼事,唯一稱得上‘意外’的是,遇到了一群從濟貧院出來的孩子。他們由濟貧院的人領著,幾位年老的修女跟隨,還有人舉著木牌,似乎是去附近廣場募捐的。
濟貧院出來的孩子很好認,他們都穿著濟貧院提供的衣服,款式統一還在其次,關鍵是不合身。
濟貧院會為住進來的女人孩子提供衣服,不過一般都是準備布料讓女人們自己做,這樣省錢。孩子們不會做,就由母親代勞,沒有母親的則由其他的女人幫忙。
原本這樣衣服應該是合身的,但問題是清洗的時候又是混著來的,也不允許繡上名字做區分,大家也隻能拿到哪一件就穿哪一件了。
據說這樣是為了最大效率地利用那些衣服,這樣一來誰都可以穿。
薇薇安下意識避開了去看這些濟貧院出來的孩子,就像大多數人都會吃肉,卻沒辦法動手屠宰一樣,‘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說的明白一些,就是她有惻隱之心,不忍心去看。
那些濟貧院的孩子都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在寒冷的冬天,他們似乎是將自己能找到的衣服都穿到身上了,但依舊看起來單薄。薇薇安甚至能看到夾層中露出的報紙,這應該是為了禦寒想出來的辦法,薇薇安在此時很多窮人身上都見過。
還有那些孩子們的臉,也是真正字麵意義上的‘麵有菜色’,青白色,餓的半死的樣子。還因為腳下的鞋子不合腳,走的拖遝、小心翼翼——薇薇安不知道他們是從哪兒搞到的鞋子,有的人穿著的是拖鞋,有的人則明顯是女靴,為了能讓腳擠進尖尖的靴頭,靴尖甚至被割開了。
衣服濟貧院會發,但鞋子好像不是救濟物品,所以他們是能得到什麼鞋子就穿什麼。很多都是撿的,雙腳都不成套(此時的鞋子因為工藝和材質等問題,穿著穿著掉了,很常見。如果人群擁擠一些,鞋子遺失了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