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佛羅斯的古代書籍,而且稀罕的是,確實是用佛羅斯文字抄寫或者印刷的。要知道,幾百年前包括佛羅斯、和禮蘭這些國家在內,周邊很多國家書麵上都是使用‘提姆文’的。
幾百年前,雖然這些國家都有不同的口語,甚至文字,但提姆文才是正式文書會用的。貴族和教士更是隻用提姆文,後者還可以說是為了傳教方便,前者就真是為了凸顯高貴了,認為本國文字隻有下等人才會用。
所以會進行抄寫的珍貴書籍,大部分都是提姆文寫成的。而印刷術有了裡程碑式的進步,新式印刷機發明出來後,這倒是讓不少‘沒那麼有價值’的、以本土文字寫成的作品,得以出版麵世。可是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哪怕是印刷本,很多早期也是非常精美,完全不是現在平民化的那種讀物。
換個說法,這些書所處的時代,就是當時的人認為足夠有價值的書,才能有抄本和印刷本的時代。雖然當時的人的看法,和後世的人的看法不一定一樣。有些當代極受看重的書,後世證明沒什麼意義。而有些書,當代人嗤之以鼻,然後曆史長河中大浪淘沙,最後卻閃閃發光。
不過,大部分當時的人看重的書籍,總歸是有自身的價值的。哪怕沒有文學價值之類的,也有史學價值吧,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的人在想什麼。
薇薇安小心地拿起最古老的幾本書,是真正的‘羊皮卷’,這隻能是特殊處理過的羊皮製成。另外,翻開書後,可以看到頁角用黃金包釘,即使幾百年的時光過去了,也閃耀著金子的光澤。
再仔細看,看抄寫的字跡,完全是那個時代的風格,詭異又華麗的字體,規整到不像是抄寫,更像是印刷作品。這讓薇薇安想到了華夏的‘館閣體’,華夏也是可以寫的像印的——而為了抄寫出這樣的作品,要耗費的心力不知道有多少!
就薇薇安了解,那個時代的抄本,很多都是宗教典籍!有些教士,真的就是一輩子的時間都花在為一本知名經典抄一份抄本上了。要保證一個字沒有一點兒問題,不然就是廢稿,寫每一個字母時都要小心再小心!
這類抄本本身就是宗教聖物一類了,所以抄寫的時候不隻是完成任務,還帶有某種宗教式的感情在裡麵。
至於抄寫文字用的墨水,繪製插圖用的顏料,也都十分珍貴,其中很多都是寶石磨成的粉末、金粉銀粉,這一點中外似乎都是一樣的?‘最好的寶石都用來畫畫了,次品采用來做首飾’,這類說法雖然有點誇張,但也是有來由的。
薇薇安很容易就能想到這一箱古書價值不菲,但現在問題的重點根本不是書籍的價格。難道她買不起這些書嗎?這個時代的古董和藝術品,還沒有現代那麼誇張,主要是市場和生產力不到那個程度。
相對於食物、紡織品、土地等等,藝術品和古董的價格對於百萬富翁的女繼承人,真的就連九牛一毛都不算。
現在的問題是,這批書籍——
“小姐,這些書籍看起來保存得小心呢...”傑奎琳也很有眼光,首先想到了這一點。因為奧斯汀家的書籍絕大部分,實際上的主人就是薇薇安。她對家裡的書籍也很有‘主人翁意識’,當初書籍目錄就是她讓傑奎琳做的。平時收拾和整理,更是她和傑奎琳兩人帶著女仆來做。久而久之,傑奎琳也很懂了呢。
“哦,是的,不要放在書架上了,藏在箱子裡,偶爾拿出來就行了...嗯,這個箱子就行了,材料是合適的。”薇薇安的思緒被打斷了,沒有接著思考下去,跟著回答了傑奎琳。
她不能完全確定為什麼自己會收到這份禮物,她和那位紐蘭公爵,已經熟到可以出門旅行,特意郵寄當地‘特產’的地步了嗎?還是說,紐蘭公爵這個人沒彆的,就是大方...她的腦子裡一瞬間冒出了很多想法,大多數都不太有說服力。但就算沒什麼說服力,也不能說沒有絲毫可能。
想到這裡,她又沒那麼迷茫了——她當然知道,最大的可能性是什麼。一個不算朋友的年長男性,送來一份價值高昂的禮物,在他遠在異國他鄉的時候,嗬嗬......
但既然沒有說明,為什麼要瞎猜呢?反正她又不喜歡對方,對方說出來她也隻能拒絕。而帶著這樣的心態,要麵對的事實就很簡單了:她就算想要拒絕對方,也得等對方真的表明心意。
拒絕一個人的前提,是這個人要表白啊!
想清楚了這件事的薇薇安,緊急訂購了一匹難得的好馬。雖然這種難得的好馬不是想要的時候就能有,有的時候還得看運氣,但誰讓薇薇安有鈔能力呢——她甚至不必發揮基督山伯爵那樣翻著倍叫價的氣魄,畢竟基督山伯爵買下仇人的‘灰斑馬’是目的明確,所以隻能要那兩匹馬。
她隻要能在市價的基礎上,抬個一兩成,事情就再穩妥沒有了。
這匹馬,再加上一封措辭挑不出什麼毛病的信,這就是薇薇安為霍夫曼準備的——不能拒絕對方的禮物的情況下,準備好一份差不多價值的禮物,薇薇安立刻就心安理得了。心安理得的結果就是,薇薇安很快將這件事拋諸腦後了。
不能說薇薇安是單純的心大,實在是平常類似的事兒遇到不止一次兩次了,她已經‘脫敏’,過了為此忐忑羞澀的階段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對紐蘭公爵真的完全沒想法啊!除了覺得那真是個帥哥外,其他的印象倒是也有,但都不能算好印象......
普通女孩兒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人的示愛,除非是正處於一片芳心無處托付的年齡段,不然都是很冷漠的——禮貌是禮貌,但從心底裡來說,就是冷漠的。
反正薇薇安現在本身就不太考慮婚姻,對於一個身份地位如此高的男性,下意識的反應其實是退避(此時示愛,除非是雙方身份懸殊,根本沒有結婚的可能,不然都是奔著結婚去的,而且一般進度非常快)。
拋諸腦後,加上刻意遺忘,薇薇安之後忙碌地推廣新色號的腮紅,真的就差不多忘記這件事了。隻有偶爾進入圖書室,看到某個角落裡的書箱,才心裡緊張一下,想到這件事。而且這種‘緊張’也是隨著次數增加,越來越平淡了。
就在這種忙碌的、輕飄飄的、平靜的日子裡,某一天薇薇安聽到一個讓她震驚的消息——這個消息完全打破了她平靜的日常,也讓她一個激靈,完全忘記了霍夫曼忽然送來一份禮物這件事。
薇薇安是在埃文斯伯爵夫人的起居室裡聽到這件事,那一天天氣晴朗,薇薇安得到邀請,去埃文斯伯爵夫人的住所喝下午茶。最近一直忙著營銷腮紅新色號的事,薇薇安也覺得可以適當放個假,然後就去了。
然後,在下午茶會上,剛剛從外地回來的一位夫人就宣布了一個重大消息!
“歐內斯特伯爵夫人掉到海裡淹死了!”
這位夫人剛剛從海濱城市布萊頓歸來...幾十年前起,度假就成為了富裕階層相當喜歡的一種活動,其中去溫泉療養院之類的更是傳統而備受歡迎的項目(這也是類似《青春泉》之類的故事流傳下來的基礎,那時就是流行溫泉治百病)。
相比之下,去海邊度假就算是比較‘新興’的項目了。流行的原因,也是因為大家認為在海邊有利於身體健康。相對於大城市內,海邊來自於海洋的空氣清新健康,海水浴則能刺激血液循環——此時,將洗浴作為一種治病手段也是很常見的。
蒸氣浴、冷水浴、溫水浴、泡溫泉、藥浴...各有名目,很有可能甚至就是醫生推薦當事人去的。
所以去海邊度假,在上流社會也不奇怪。這位夫人就給埃文斯伯爵夫人的起居室裡的眾人講述了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至少是流傳開了後,她知道的前因後果。
“...歐內斯特伯爵夫人很喜歡海邊,據說是他們度蜜月的時候,也曾在一些海濱城市居住過。這一次,依舊是伯爵夫人主動提出去海濱呆一段時間的——其實剛剛回歸美林堡,重歸舞會也沒過去很長時間,這很值得懷疑。”
“當時就有人傳聞,伯爵夫人是沒辦法了,被麥爾頓侯爵夫人逼到不得不暫避鋒芒的。麥爾頓侯爵夫人對歐內斯特伯爵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一旦回到美林堡,她再向伯爵招招手,伯爵就重新離不開她了。”
“據說有人看到了歐內斯特伯爵和麥爾頓侯爵夫人親密幽會,就像過去一樣。還有人看到了歐內斯特伯爵和伯爵夫人爭吵...我在布萊頓看到伯爵夫婦的時候,他們之間的氣氛還算平靜,不像是大吵大鬨過。但...誰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