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幫我回家拿那盒蚊香來吧。蚊子特彆多。”王小兵連忙追上,擋在前麵。
“你先吃河粉,待會幫你拿來。”王叢樂是老實人,也不曾想到兒子搞鬼。
“先幫我拿來吧。真的很多蚊子。”王小兵懇求道。
“那我回去拿。”王叢樂返身朝村莊走去,一會便消失在夜色之中。至此,王小兵才鬆了一口氣,手心、額頭、背脊都是汗。
白秋群也不敢多耽擱,提了褲子匆匆離開茅屋,隻要離開了魚塘,遇到誰都不怕。她也是驚弓之鳥一樣,小跑著自回家去了。
王小兵心裡還怦怦直跳,良久才完全平靜下來。坐在魚塘岸邊的草地上,聽著唧唧鳴叫的蟲聲,呼吸著清新的空氣,仰頭望著天宇深邃的星辰,這會算是遮掩過了這件事情。
吃完炒河粉不久,王叢樂把那盒新蚊香拿來了。他自始至終都不知道兒子的小把戲。
第二天,也就是國慶的第二天假期,黃麗華果然把請帖送到王小兵家裡。王叢樂倒不想去喝喜酒,因為要給紅包,給大紅包,家庭承受不起,給小紅包,惹彆人白眼。那時東和村哪家有喜事請人喝酒,上去喝酒的人給的紅包一般是五元或十元。
但村長與支書家請喝喜酒,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現場拆紅包,把禮金亮出來,即時登記在簿,這是防止有些人的紅包隻裝一張一元或一張二元。誰不愛麵子呢?彆人的紅包都是五元十元以上的,自己的就是一元,那也太丟人了。所以去村長與支書家喝喜酒,那紅包至少都是五元的。
當場點禮金那還不是關鍵,問題還在後頭。
紅包大的,就坐在屋裡的好位置;紅包小的,就坐在屋外的差位置。這樣,讓人一眼就看出,來喝喜酒的人之中,哪些人給的紅包大,哪些人給的紅包小。
俗話說:樹要皮,人要臉。
人都是愛麵子的,誰願意被彆人的白眼盯著自己看呢?給了小紅包的那些人總是不自在,雖是在喝喜酒,但精神上卻遭受著折磨,喝酒比喝毒藥還難受。
村長與支書是不可隨便得罪的。如果可以不去,許多人選擇不去。但現實是殘酷的,哪個都想跟村長與支書套個近乎,露露麵,以後辦事也容易開口。
如果村長與支書家請喝喜酒,王叢樂是不去的,由許娟作為代表去。她或者帶王誌文,或者帶王叢樂,很少兩個兒子一起帶去。
鄉下人喝喜酒,隻給一個紅包,然後全家都去吃。至少也得二個人一起去,這樣才能吃回本。所以說鄉下人喝喜酒,那就相當於全家去酒店吃一頓。擺喜酒的,想賺錢,那比較困難。這種情況並不適用於村長與支書家。
村長與支書家擺喜酒,那百分百是賺錢的。
黃麗華點名要王小兵也去。這樣,許娟就隻帶王小兵赴宴。壽宴時間定在十月七日,正是長假的最後一天。
王小兵很清楚母親給的禮金肯定是五元,那到時就要坐在屋外的桌子上,臉麵自然不會好看。他收鄭喜旦的那一百元封口費,用來交了學費,又花了些,現在都所剩無幾了,不足五元。
“等我也送一個大紅包,套套近乎,讓村長心裡記住我,為將來留條後路!”王小兵心思活絡,說到做人世事,他也自有一套。
問題是:要送大紅包,那得有鈔票才行!他身上隻有五元,還有五天時間,要是在這五天內能賺些外快,那就能完成心願。
到哪裡弄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