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到了生產的時候,生出來的確實是雙胞胎,可惜,都女兒。
馬金花的臉色,黑得仿佛是陣雨欲來的天空,這一次,兩個妹妹是被活活餓死的。
馬金花把兩個嬰兒鎖在了柴房裡,任憑老大夫妻倆如何跪求哀嚎,都沒有開門。
哭聲持續了三天,由強到弱,最後歸於平靜。
以後的好幾年間,時不時地,就會有嬰兒的啼哭出現在馬來娣的耳邊,那淒厲的哭聲,仿佛在說,‘姐姐,救我們,救我們……’
哭聲消失了後,又過了三天,馬金花才開門。
兩個女嬰早已餓死,兩個小小的身子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嗡嗡嗡的,無數蒼蠅圍繞著她們,耳朵裡,鼻子裡,嘴裡,蟲子們爬進爬出……
那淒慘的死狀,馬來娣一輩子都無法忘記。
就在這一天後,哭得暈死過去的李紅梅,在醒來之後變得不正常了。
李紅梅仿佛與世隔絕了一般,完全聽不懂旁人的話了,隻會抱著自己的肚子,見到人就說,“快看,兒子啊,我懷了兒子呀!我肚子裡的是兒子呀!”
原主的娘,瘋了!
瘋瘋癲癲了兩年,而後在馬來娣15歲的那年夏天,這天,她乾完地裡活回家,她娘不見了。
找到了天黑都沒找到人,最後是玩耍完了回家的馬小寶告訴她,他看到奶奶把人帶了出去,至於去了哪?他也不知道。
意識到了什麼的馬來娣憤怒地找馬金花質問,結果卻是得了一大耳刮子。
瘋了一般的找了兩天,在第三天的早上,馬來娣聽到了消息,青灣湖湖麵上發現了一具屍體。
是李紅梅。
都說是李紅梅自己不小心掉進了湖裡的,畢竟瘋子嘛,瘋瘋癲癲的,掉河裡淹死很正常。
隻是馬來娣心中肯定:是馬金花殺了她娘!M..
馬來娣恨極了。
恨不得千刀萬剮了馬金花,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但終究隻是一個普通人,不敢乾殺人這種事。
馬來娣憤怒的指控著是馬金花殺了人,要報敬,要殺人償命!
可惜,沒人信她,也沒有證據。
她那個無能懦弱的父親,也勸她,不要鬨了。
被關在柴房裡餓了三天,馬來娣表麵妥協了,跪著向馬金花認了錯,才得以被放出來。
而後,懷著滿腔恨意的馬來娣策劃了許久,在自己十六歲那年,終於有了身份證後,馬來娣帶著私房錢遠走高飛了。
從在小飯店洗碗開始乾起,馬來娣開始了打工生活。
曆經十五年,有血有淚的艱辛之後,原本一無所有的小姑娘成了女老板,變得有車有房有錢並有了自己的公司。
富貴不還鄉,猶如錦衣夜行。
帶著不蒸饅頭爭口氣的爭強好勝心理,要向眾人證明誰說女兒不如兒的馬來娣,衣錦還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