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梅的娘家,在山溝溝裡,特窮的一個小村莊,比青灣西村還差多了。
娘家,目前一共五口人,父母,一個大弟, 大弟已婚,有個弟媳,還有一個沒成年的小弟。
李紅梅上麵還有個大姐,早就出嫁了,沒什麼來往。
這個娘家,屬於不好不壞的那種,對於出嫁的女兒,既幫不上忙, 也不至於厚顏無恥的吸女兒的血。
李紅梅帶著林小滿回娘家住上那麼一天, 絕對是可以的,但若是住得久點,不說弟媳不同意,父母也會有意見。
所以回了家,也不繞彎彎,李紅梅在飯桌上直接說了馬金花的情況,又說了家裡能賣的都賣光了,母女倆走投無路了。
這話一出,不止弟媳臉色不好,李紅梅的父母臉色亦是難看。
家裡窮,多兩張嘴,糧食怕是不夠吃!
不等他們開口,李紅梅就拿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十塊錢,“爸媽,我和來娣也不白吃家裡的,這錢就當是一個月的夥食住宿費。但這是我偷偷存下來的私房錢, 如果被他們馬家的人知道,我怕有麻煩。”
十塊, 足夠買五六十斤粳米了,即使多兩張嘴,也有富餘。
“大姑姐,都是一家人,提什麼錢啊!”弟媳嘴上客氣了一句,眼睛卻是一秒都沒離開那錢,“我們明白的,絕對不會對外說。”
李母住不了主,又心疼閨女,隻能目光祈求地望向了當家做主的李父。
李父這個當家人點了點頭,說道,“收下吧,對外不要提錢,就說紅梅婆家出了事,在娘家住一陣子。紅梅啊,我醜話說在前麵,家裡的情況你也看到了, 糧食就那麼點, 你自己要想好出路。”
“謝謝爸媽,我自有打算。”
李紅梅點頭,手裡有錢,她心裡不慌。
一百多塊,一年都餓不死。
拍板敲定,交了夥食費的兩人就在娘家住了下來。
雖然娘家的夥食同樣艱苦樸素沒半點油腥,但是和馬金花當家那會兒比,李紅梅和林小滿總算是能吃飽飯了,而且,作為交了錢的人,兩人也不用幫著乾農活,日子隻叫一個愜意。
與母女倆相反的,醫院裡的馬建國,日子過得隻叫水深火熱。
舍不得錢,馬建國饑一頓飽一頓的,時不時地還要端屎端尿擦身換衣。
就這麼煎熬了四天,馬建國手裡的錢又見底了,而這四天期間,馬強國和馬富國一趟都沒來過,兩人的態度已經十分明顯了。
又在醫院蹲了一天,在護士三番四次的催費之後,手上一分錢都沒剩的馬建國實在是沒那個臉皮繼續賴在醫院,隻能出院。
出院前,馬建國去問了醫生。
醫生表示就馬金花目前的情況,回家精心養著,還是能活幾年的。
出於同情,醫生又給開了些消炎止痛的藥。
這年代風氣淳樸,誠懇地保證了以後會繳清欠款的馬建國很快就拿到了藥。
然後,問題又來了。
馬金花渾身好多處燒傷,以往擦身都要‘嗚嗚’地痛苦叫喚,這出院搬動,那是渾身各種痛得叫個不疼。
背回去的話,怕是要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