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倒是笑了笑,好像早有預料:“我不留你,雖然你是個好苗子。但這地方,不是個好地方,沒有幾個人能獨善其身,既然能離開,當然是好的。小丫頭,我有時候真羨慕你。”
原主沒有聽懂這話,隻覺得這個漂亮女人是好的,和其他的不一樣。
“去吧,離開這個混雜的地方,回歸你的平靜。我交給你的本事,我倒是希望你一輩子都用不著。”
女人給了原主一筆錢,打發她離去了。
誰也沒有預料到,在原主十五歲那年,她回歸仙樂斯,成了這裡的一名歌女。
優美的歌聲,秀麗的容貌,很快成為仙樂斯炙手可熱的人物。
她之所以回來,一是因為要賭債的又來了,如果不給,他們會砍斷自己父親唐春翔的一隻手掌。
第二個是,弟弟妹妹都到了上學的年紀,吳鳳很希望家裡能供一個孩子上學,每天接了無數的活計,都累病了。
所以,她回到了仙樂斯當歌女,拒絕了吳鳳給她安排的親事。
吳鳳當時還在病重中,根本不知道這些。僅僅靠大哥的苦力,根本還不了債,幾個弟弟妹妹還小,都幫不上忙。
賺錢之後,她將家中賭債還清,還把弟弟妹妹送上學堂,將母親送去醫院治療。:,,,,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