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害怕,哪裡敢去啊!”
“那是老張家媳婦,不是鬼。”
“瞎說,媳婦哪有在井裡的?”
“老張家就是啊!”
兩個孩子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可珊珊爸爸和爺爺卻已是瞪大了眼麵麵相覷。
而對珊珊來說,其實她寧可聽到那女人是鬼,那村子鬨鬼,也不希望聽到那是個人。
是人,怎麼會連鬼都不如?
是媳婦,怎會被那麼粗的鏈條鎖著?
這麼冷的天,她身上的衣裳都還破著,她還打著赤腳呢!
“你們壞啊,連姐姐都騙!我才不信!”珊珊連抽冷氣的同時,又從包裡找了一盒口香糖和幾小袋餅乾給倆孩子。
“真的,我們沒騙姐姐。”
拿到吃的,倆小孩更是知無不言。
“老張家媳婦是撿回來的,不聽話,腦子還不好,老是咬人,亂喊亂叫,後來吃錯了藥,嗓子廢了,還老想帶著孩子逃跑。老張就隻能把她給鎖了。她每回發瘋,都會被鎖在井裡的!”
果然,村裡人都知道。
撿回來的?撿到的東西都得還,何況是人?是個女人?
撿到了人,就是媳婦?結婚了?登記了?
既然是孩子媽,怎麼忍心上鎖的?
腦子不好?咬人?吃錯藥?嗓子廢了?逃跑?發瘋就上鎖?……這一條條,都在證實著她之前的猜想。
珊珊越想越害怕。
上車之後,她就表示要去報警。
但她被阻止了。
她爺爺表示,他們前腳一走,後腳就報警,誰看都知道是他們乾的。就算他們不怕惹麻煩,可這一報警,會讓發小很難辦,人家熱情招待,可他們這麼做的話,人家以後還怎麼在那生活?
她爸爸覺得,既然那老張家能和那女人結婚,說明是辦過手續了。女人或許真是精神病,那反而是他們多事了。
珊珊:“可我答應了那女人。而且就算是精神病,也不是她受虐待的理由。何況我們都清楚,她未必是被撿到的。”
“孩子,忘了吧。”珊爸道:“這窮山僻壤,你就算報警,恐怕也難取證。而且你也看到了,這裡的村民都團結。你想救出那女人,未必能行。那女人還有孩子,不是簡單報警的事。”
“那我,難道就完全不管了?”
“最好是忘了。也彆讓你爺爺擔心。”
可是,珊珊忘不掉這事。
她老是想起那個井裡女人乞求的眼神和一下下磕頭求她的場景。
在過了十餘天,離開老家後,她找了同事去報警。
在另一個城市,用的公共電話。
這樣,至少不會讓人懷疑到報警與她爺爺有關,不會連累到爺爺那位發小。
之後的一段時間,珊珊都有關注女人所在那地的新聞。可始終都沒有任何消息。
讓同事打電話去到當地警局,卻被告知那家並沒找到什麼女人。
兩個多月前,珊珊回老家過年。記掛著那個女人的她,求了表哥和她一起又去了一趟那個小山村。
他們帶了大包小包去,假裝是去爺爺發小家探望,還又給包了五千塊錢。他們特意下午去,因為趕不回,便順理成章可以住一晚。
有了機會,這次是表哥去了那家。
可那家不但沒找到那個女人,家裡那口井也被一塊井蓋給鎖上了。
珊珊也找到了之前對她坦白的小孩。
幾番一誘導,話一多之後,小孩就告知,井裡的女人去年已經死了,在後山摔死的……
“不是被鎖著?怎麼會去後山?”
“那天村裡挺亂,好像還有警車來。後來過兩天,有人看見她掛在了後山崖上,應該是失足掉下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