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屍的好幾根手指已被折斷,說明很有可能在去世前與人有過爭執打鬥。警方拿了她留存的指甲去化驗,查驗可留有皮膚組織。
另外,又讓人安排提取女屍DNA,去數據庫做比對。
而屍體經過翻查後,在裡衣口袋裡找到了一柄勺子,上邊清清楚楚寫著“張”字。
張?
趕緊一查,整個村子就一家人姓張!
警方一邊去油菜地盤查張家人,一邊帶隊去張家家中搜查。
相比女屍事件,油菜地的鬥毆已是不堪一提。
張家人被帶到一邊審問。
而小東則與警方的高長官談了起來,表示現在這事已是一起嚴重的社會性事件,詢問是否可以進行拍攝。他們器材和人員都在,拍攝工作可以順利進行。當然,他們隻是進行拍攝,晚點是否播出,是否公之於眾,由警方和官方說了算。
一般這種狀況時,有時確實會允許媒體介入。如果辦好了,便可以宣揚正確價值觀,也有利於塑造官方形象。是利大於弊的。
高警官表示要請示上一級。
而陶然也給國家電視台那裡發了消息過去,如果進行這次拍攝記錄將會很有意義,也可以成為社會熱點新聞。
她原本並沒十足把握,但誰叫現在事情太大,已經到了遮掩不了的地步。於是經過幾方一協調,這事還真就成了。
高警官接到電話,可以先讓劇組進行拍攝。
對劇組的條件是,未經允許,任何素材不許泄露。內容的所有權,也不歸劇組所有。
劇組當然應下了。
攝像機立馬進入工作狀態,工作人員也顧不得剛剛受傷,分成三個組,一組拍攝事發地,一組拍攝警方油菜地的盤問,一組拍攝村中搜查……
而張家人在被警方控住,被鏡頭懟上時,一下慌張了起來。
他們想不明白,天下怎會有這麼巧合的事,那女人就這麼被發現了?
被問到後山女屍,他們矢口否認,一問三不知。警方一看他們的慌張神情便知事情不簡單。
警方又提到了勺子,張家人瞬間傻眼。
什麼勺子?
哪來的勺子?
怎麼會有勺子?
不可能!
那女人的屍體,是他們親手埋的,絕對沒有什麼勺子!
張家人被帶到了山崖下。
“這是不是你家的?”高警官問。
看到警官手裡的勺子,老張一眼就確認,那的確是家裡的啊!
“不……不一定。”老張隻能這麼說。
高警官的眼神一下變得狠厲起來。“我勸你說實話,我們的人已經在你家裡找到了類似的勺子。經過比對,是一模一樣的!”
“警官,這事與我家無關啊!是不是有人偷了我家勺子?一柄勺子說明不了什麼的!”
老張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