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好的初擁機會就這麼錯失了,李牧當然恨急,但即便他再恨,也沒有任何翻盤的機會,他隻能眼睜睜看著沈還英和阿璿談妥條件,商議如何治腿。
“雙腿被治愈的過程,可能會非常痛苦,如果你準備好了,可以給我打電話。”譚昭將自己的電話號碼抄在紙上擱在床頭櫃上,就站了起來,“那麼,我們先走了。”
任璿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李牧,這才點了點頭,她也有些累了,等人離開沒多久,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睡眠。等她醒來,還要說服父母讓她留在醫院治腿。
然而,這比她想象中的要困難許多,任璿為此苦惱不已。
另一邊,譚昭剛準備拎著李牧來一頓社會的毒打套餐,消失蠻久的阿曼德突然出現了。其實譚昭有聽西裡爾說,阿曼德因為拒絕吸食血液,一般要沉睡好幾天才能醒來一次。
“你怎麼來了?”
阿曼德看了一眼李牧,作為血族親王,他的血統天賦顯然不是普通血族能比擬的,隻看了一眼,李牧就顫抖得跪在了地上,起都起不來那種。
“遇到了歌者的血族?”阿曼德講的法語,抑揚頓挫得像是歌劇的詠歎調一般,李牧雖然聽不懂,卻莫名知道了這句話的意思。
“是的,大人。”他聽到自己虔誠地回答道。
阿曼德卻隻覺索然無味,抬頭看向譚昭:“你考慮好了嗎?”
譚昭就知道能聽到這話,臉上也不由浮現出幾分無奈:“你說得倒是輕鬆,你要死了,整個血族牽一發而動全身,他們不得找我拚命啊?”
此時此刻的阿曼德,是孤高的:“我會下血緣指令,他們絕不會為難你。”
“……還有這種東西?”
阿曼德用行動表示了它的存在性,李牧在這個時刻,完美地充當了一個工具血族。
譚昭立刻擺了擺手:“不用這麼較真,我相信你,不過我還是那句話,我還需要時間。”
阿曼德臉上也沒有失落,應該說他等待的時間太長了,長到他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時間的概念,等一個月和等一年,對他而言沒有任何的區彆。
“好。”
一起吃了頓飯,譚昭順便深入問了問關於血族歌者的事情,阿曼德的話卻非常出乎譚昭的預料。
“什麼?你不知道歌者的感覺?”譚昭掐指算了算,千……千年魔法師?!
阿曼德揚了揚眉,難得有了半分人氣:“很簡單,血族前三代,以至於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應該說,極其罕見。”
難怪了,西裡爾那廝一說遇上了歌者,連教會的人都吸引來了,合著歌者罕見是確有其事了。
“你還想知道什麼?”
譚昭覺得自己在阿曼德麵前,像極了十萬個為什麼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機會,他還是得問問:“初擁,是血族將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給人嗎?”
阿曼德一聽,就知道對方猜到了什麼,當然他也不做隱瞞,點頭道:“你猜得沒錯,當血族對自己的歌者初擁後,歌者對於血族獨特的吸引力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滿滿消減,直至消失。”
道理很簡單,血族的嗅覺隻對血液有反應,當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後,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個樣子了。
由血液控製的愛情,也將由血液消亡,這才是歌者之於血族最殘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擁有千分之一的幸運,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後仍然深愛著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誰又能保證永遠不變呢。
“人類,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顏永駐的力量,卻在得到之後,計較曾經被自己用來換取這份力量的細枝末節。”阿曼德捏著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麼,臉上難得有了幾分嘲諷的笑容,“你身上,有種很像血族的力量。”
譚昭一怔忪,隨即一笑:“你可真敏銳,但我還是人。”即便他擁有了相對很強的力量,他也還是食五穀雜糧,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會交朋友,會遺憾,會高興,會失落,也會不舍離彆。
“你很幸運。”阿曼德忽然開口,這還是譚昭第一次聽到這位親王帶有情緒的發言。
“我的……榮幸?”
親王驕矜地點了點頭,作為回答,譚昭又點了兩個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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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沒有收到任璿的電話,譚昭也並不急,他將李牧丟給西裡爾後,就去藍調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隻是不知道哪天起,藍調突然多了許多國外麵孔,他們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過這些麵孔不僅外貌漂亮俊美,還各個都跑來搭訕譚昭,譚昭隻覺得自己像是被定點刷好感的NPC,隻是很可惜,他天生荷爾蒙絕緣體,對情愛無感。
係統:那是因為這個原因嗎?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樂嘛?我還聽說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聯機雙人小遊戲了?]
係統:不行啊,係統也是有獨立時間的。
[嗬~]
不過也因為這些俊男美女,藍調這段時間的業績都多衝了十個點,經理更是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資。
但就在半個月後,譚昭向經理提出了辭職,經理當然不同意啊,好說歹說,總算是保留職位,說等他旅遊回來上工就行。
“什麼旅遊?要去一個月那麼久?”
譚昭眨了眨眼,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紀陰森古堡之旅吧。”
經理:……我聽你胡扯。
譚昭還真不是胡扯,這俊男美女的攻略遊戲才玩了半個月,這背後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經曆了人生中第一次“車禍綁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璿,做不到被動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