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11.25更新(2 / 2)

器樂隊其實也和樂團差不多,隻不過沒有他們國外那麼多的名詞,訓練方式也不同。

時蔓白天都在努力觀察學習,晚上則在本子上寫寫畫畫,記錄一切,取長補短。

黎蘭樂團的人都有些才華在身上,所以難免自傲。

尤其是那位鋼琴家,他聽說時蔓隻進修了一個月鋼琴就擔任了文工團鋼琴隊的□□後,匪夷所思地連說了幾句“哦我的上帝啊”。

再然後,他就一直拒絕和時蔓交流。

隨行翻譯告訴時蔓,黎蘭鋼琴家從四歲就開始練鋼琴,已經練了四十年。

他認為自己沒必要和學鋼琴一個月,練鋼琴也不超過一年的人互換彈奏經驗,那對他隻有壞處,沒有益處。

何況,他多年的經驗很珍貴,也不想輕易告訴彆人,因為時蔓什麼都無法帶給他。

很現實,也很真實的話。

時蔓表示理解,她沒有去糾纏,隻是每天在黎蘭鋼琴家練琴的琴房外聽著,感受著他的音樂,尋找她能學習的突破。

可惜的是,隻能在門外,時蔓看不到他的指法,還有一些節奏技巧上的東西也隻能靠她的耳朵,而無法知道他是如何判斷的。

但時蔓從來都是不服輸的人。

她抓住任何空閒的時間,都在埋頭苦練。

她也想要證明給黎蘭鋼琴家看,她雖然入門晚,但努力和追求不比任何人差。

離黎蘭樂團要離開的日子越來越近,黎蘭鋼琴家還有幾位樂團的厲害人物,越來越神出鬼沒。

他們很喜歡找時蔓開出入證,要去京北城的各處轉轉。

時蔓想陪他們一塊去,卻被拒絕,說帶上翻譯就好。

雖然覺得奇怪,但時蔓尊重他們的要求,便隻給開出入證,將他們送出招待所大門。

不過他們連著出去幾天,時蔓也忍不住問了下翻譯。

翻譯說,他們好像在拜訪什麼人,但一直不得門其入,所以每天都去,執著地拜訪。

但具體情況,她也不太清楚。

時蔓點點頭,沒多想,隻要能保證他們的安全就行了。

她也樂得輕鬆,能拿出大把時間準備最後的交流演出。

正好伍萬譜了一首新曲子,她拜托他改編成了鋼琴曲,打算把它練好,到時候彈出來震震那幫人。

在時蔓認真練習的時候,其他人也配合地進行著大排練。

自從江蘭芳灰溜溜把她辦喜酒的事情翻過去後,大家就對她不怎麼感冒了。

她說話,也沒人聽。

隻有一分隊的幾個女兵念在她隊長的身份,不得不象征性地捧場幾句,點點頭附和。

汪冬雲性子軟,礙於麵子,也隻能聽著江蘭芳說。

“我家誌新啊,對我是真的很好,連洗腳水都給我端,就沒見過他這麼體貼的。”江蘭芳眯著眼,聲音不小,“我這丈夫是找對了。”

“你們呀,找男人也千萬要找溫柔勤快的,這樣才知道疼人呀。”她有意無意的視線往時蔓那邊瞟,“像那種不苟言笑的男人就悶得很,肯定不知道憐香惜玉,千萬彆找。”

江蘭芳這話,同樣被人傳到了時蔓耳朵裡。

時蔓想起夢境裡自己就是因為這些比較,看淩振越來越不滿意,對他發脾氣,四處挑他的毛病,就是想讓他能和其他男人一樣可以多說些話,變得知冷知熱,溫柔體貼。

但現在,她聳聳肩,完全不吃這一套了。

淩振是不愛說話,可能沒有其他男人細膩,但他也有很多優點,是很多男人都比不上的。

經曆過殘酷的夢境,時蔓知道自己應該擁有一雙發現美好的眼睛。

若隻看到不好,日子就會越過越糟。

……

江蘭芳白天在文工團四處炫耀,想要證明自己嫁得有多好。

實際上,這隻是為了彌補她內心的缺憾。

隻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厭棄新婚生活,但她必須告訴所有人自己嫁對了人,用最大的聲音宣布,好像這樣才能掩蓋掉她心裡的那些不滿,連自己都可以騙過去。

晚上回到家裡,江蘭芳看到係著圍裙的華誌新就覺得煩。

是,華誌新是很勤快,愛做事,什麼家務都主動做,跟父母就說她在文工團跳一天舞是體力活,太累了,他輕輕鬆鬆坐在辦公室,回家做做飯洗洗衣服,反倒能活動手腳,是個鍛煉。

華誌新父母隻能搖頭,自己選的媳婦,隨他去吧。

但江蘭芳並不因此覺得感激,她隻覺得自己嫁給華誌新實在太便宜他了,所以他為她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今晚公公婆婆都不在家吃飯,華誌新隻做了兩人的菜,但也算豐盛。

一盤子炒雞肉,一盤炒青菜,還有白米飯。

他把飯都盛好,端到江蘭芳麵前,又拿著筷子在圍裙上擦了擦,遞給江蘭芳。

江蘭芳看他那窩囊樣兒就來氣,又悶又老實的,能吃什麼事,也就會在家做做飯掃掃地洗洗衣服這種事了。

沒一點出息。

江蘭芳也懶得和他說話,兩人吃了飯,華誌新就連忙收拾飯桌碗筷。

他怕弄晚了,等到他爸媽回家看到,就會說他。

以前沒娶媳婦時,華誌新心疼父母,一個人承擔這些家務。

現在娶了媳婦,說好和他一塊孝敬父母的,但所有家務還是華誌新來。

華誌新沒關係,他很願意,為江蘭芳做什麼都願意,但就是怕父母不高興。

他們總說他不是娶了個媳婦,是娶了個祖宗回來供著。

華誌新隻會傻乎乎地笑,在他心裡,江蘭芳比什麼都重要。

吃過飯,華誌新沒事做,也不想,他隻想看著江蘭芳,陪著江蘭芳。

所以她看報紙,他就在旁邊端茶遞水。

她去廁所,他就守在門口等她。

她要洗腳,他就趕緊把熱乎的洗腳水倒好,端到她麵前,還蹲下來替她脫鞋脫襪子。

“蘭芳,我替你搓搓腳,這樣才暖和。”他伸出手,放進洗腳盆裡,握住江蘭芳的腳背搓著。

江蘭芳很不耐煩見他這樣,腳趾踢出些水花來,濺到華誌新臉上。

他沒在意地抬起袖子擦擦臉,又繼續給江蘭芳搓腳。

真沒出息。江蘭芳眉頭皺得更深。

忍了半晌,她終於忍不住說道:“華誌新,你這麼會伺候我,你怎麼不去拍拍你那些首長們的馬屁啊,至少謀個一官半職的啊。”

華誌新沉默著,低頭道:“我不會弄那些。”

“什麼不會,我看你就是沒出息,不願意學。”江蘭芳將盆裡的水花踢得更大,“你難不成就想一輩子當個普通文職,下班了在家做做家務,伺候老婆孩子?”

華誌新覺得這樣也很好,可他不敢說,怕江蘭芳更加罵他。

江蘭芳看他那沒有誌氣的樣子就氣不打一處來,“誌新誌新,你名字裡還帶個‘誌’呢,你怎麼就那麼沒誌氣?你對得起你爸媽的期望嗎?你要是當了首長,這些事都可以叫勤務兵叫保姆來乾,哪用得著你啊!”

江蘭芳知道時蔓就不用做家務,淩振也不用,有勤務兵鐘臨,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的。

相比起來,華誌新簡直就是個窩囊廢。

華誌新被江蘭芳的語氣嚇得抬不起頭,他知道,自己又讓她失望了。

他咬著嘴唇,沉默半天,忽然想起來,“對了,今天開會的時候,部裡說要派人去邊防軍區那邊聯係政治工作,在那裡駐守一年,回來可以考慮優先提拔。”

華誌新本來是沒這個心思的,但現在江蘭芳一罵他,他就有了那麼一點上進心。

至少,他不想讓她不開心。

江蘭芳瞥他,“你想去?”

華誌新鄭重地點點頭,“想。”

“那有人報名嗎?”江蘭芳又問。

華誌新腦袋搖了搖,“暫時還沒有,所以我報名的話,這個名額一定是我的。”他露出些許的激動。

江蘭芳睨他一眼,“所以說,你就是個傻子嘛,這種沒人願意去的地方,你倒是搶破了頭。”

“……邊防軍區在哪?全是邊疆最苦的地方,誰都不想去,去了至少掉層皮,你反而去逞英雄?再說了,隻是承諾優先提拔,又不是板上釘釘的事,你知道你離開這一年得提拔多少人嗎?你不在領導跟前,誰還記得你。”江蘭芳嗤了聲,抬起滴水的腳踹著華誌新的肩膀,“去,把洗腳水倒了去。”

華誌新沒在意肩頭濕漉漉的腳印,他隻是有些遲疑地看著江蘭芳,“那、那我不去了?”

“你當然不能去。”江蘭芳斬釘截鐵替他決定道,“那可是去一年,你腦子能不能想想,你走了我怎麼辦?我們倆才剛結婚,我單獨和你爸媽過一年?你覺得我能過得下去嗎?”

華誌新垂下臉,脖頸越彎越低,點頭認錯,“對不起蘭芳,我沒有考慮到你……我錯了……”

江蘭芳輕哼一聲,懶得搭理他,翻身上床睡覺。

……

時蔓今天也回了趟家。

主要是春天來了,天漸漸暖和起來,她回去拿一些換季的衣物。

走到門口,就看到鐘臨在那兒踱步,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似的團團轉。

她奇怪道:“鐘臨,你在乾嘛呢?”

鐘臨被叫到名字,瞬間站得筆直,剛要開口,卻見院子裡出現了淩振的身影。

他耳朵好,在房子裡聽到時蔓的聲音,就立刻如同離弦之箭衝了出來,隻不過打開門後,就恢複了冷淡沉穩的步伐,好像隻是慢悠悠走出來的。

鐘臨瞥了一眼淩振,敬禮道:“團長,沒什麼事我先撤了!”

他飛快跑走,和時蔓擦肩而過時回答了她的問題,“團長不讓我說,您自己問他吧。”

時蔓看了眼鐘臨的背影,目光又重新落回淩振身上,直接問道:“怎麼了?到底什麼事把鐘臨急成這樣。”

好不容易時蔓這麼些天終於氣消了,淩振也不想又忽然惹惱她,沉默半晌,他還是如實說道:“有個任務,他想讓我接。”但他還在考慮。

“什麼任務?”時蔓挑挑眉,“你淩大團長不是一向接任務都最積極的嗎?”

“沒人接的話,我就去。”淩振補充。

“也是。”時蔓想起來,淩振這人最講奉獻精神,把自己當成一塊磚,哪裡有困難他就二話不說把自己往哪裡搬。

所以那些臟活累活苦活兒,隻要沒人願意去的,隻要他知道,一準自告奮勇。

無論什麼危險,彆人猶豫害怕,考慮再三過後,等回過神來,他早衝上去了。

不過這次因為大家都願意接這個任務,因為這次首長說了,任務雖然艱難,但回來就給提拔半級。

明明確確表示提拔,而不是優先考慮評先評優,所以大家都很勇往直前,再多困難也不在話下。

淩振反而沒有主動競爭。

一個原因,是他沒那麼在乎提拔,他做任何任務都隻是為國為民考慮,沒想過自己,所以既然那麼多人想去,就不一定得要他去了。

再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記得上輩子時蔓總是嫌棄他出去做任務太多,天南海北地闖,就是想不起她這個在家的妻子。

每次出完任務回家,她都不讓他上床,怪他不體貼不顧家不陪她。

她一個人在家很無趣,他不在家,她隻能對著牆壁說話,從早到晚很孤獨。

所以,淩振有些不敢。

上輩子那些無人去的任務他才去,都已經讓她生過很多回氣,這種有人去的,他就不想去湊熱鬨了。

隻有鐘臨很著急,覺得這是很好的機會,不住地勸他。

淩振嘴上說考慮,實際上,他已經打定不去的主意。

誰知時蔓默默整理了一下這些來龍去脈,忽然抬頭道:“淩振,你當然得去啊!你為什麼不去?鐘臨說得對,這個機會多好呀。”

“……”淩振悶聲不吭,時蔓卻像是看穿了他心裡的想法一樣,直說道,“你一個人在家有什麼意思啊,我都在招待所忙文工團的事兒呢,你當然得以工作為重。”

淩振眸光晃動,緊緊盯著她。

時蔓揮揮手,拍著他的肩膀,“去吧,我相信你,隻有你才能最出色完成這個任務!”

淩振瞳眸微微放大,心裡某個地方被觸動,像從來不認識時蔓那樣看著她。

她真的變了很多。

以前隻會阻止、埋怨的她,第一次支持他、鼓勵他、誇獎他。

這種前所未有的感覺,像初春的露珠落到葉子上,顫顫巍巍滑進淩振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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