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我的身體我做主二(2 / 2)

十八歲那年,金智恩的媽媽與金東成見麵了,金媽媽說漏了嘴,讓金東成知道金智恩是他的女兒。金東成便對金智恩動了心思,親手將這個女兒推入死亡的深淵。

原來,李淑媛在那個時候發現金東成有了外遇,還有了私生子。李淑媛憤怒不已,本想與金東成離婚。但後來想到一個主意沒有離婚。原來那個時候金元旭的身體已經支撐不住了,再不換心臟,他就隻有一個月的生命了。可惜匹配的心臟一直沒有,李淑媛便將主意打到了金東成和其私生子金元輝的身上。

這兩個人可是跟金元旭有著血脈之親,說不得他們的心臟便與金元旭匹配,而且血脈親人的心臟,排斥肯定不會跟陌生人的心臟排斥那樣強。

李淑媛威脅金東成,要不就用他自己的心臟要不就用他心愛小兒子的心臟,讓金東成自己選一個。金東成哪裡會選,自己還沒有活夠呢,怎麼願意去死。小兒子是他的血脈傳承,以後金家的香火還要靠小兒子傳下去,至於大兒子,身體那麼破敗,他是不指望了。

金東成不想死也不想小兒子死,聽到金智恩是自己的女兒,於是便將主意打在了金智恩的身上。他與李淑媛聯手給金智恩製造了車禍意外,將心臟換給了金元旭。

金智恩含恨而死,怨氣衝天,沒想到竟然能夠重生。

重生後的金智恩使計讓金媽媽和金爸爸回到金爸爸的老家去繼承家產了,不讓金媽媽待在首爾,她也就不會遇到金東成,不會向金東成暴露自己是金東成的女兒。金東成不知道自己是他女兒,自然也不會要自己的心臟去還給金元旭。自己的性命終於保住了。

保住了性命的金智恩可不甘心放過前輩子的仇人,她要報仇,她不要前輩子的那些人好過!

金智恩的仇人自然是金東成和李淑媛,不過相比起李淑媛,她最恨的是金東成。做為女人,她能夠理解李淑媛,沒有哪個女人能夠容忍丈夫出軌有私生子和私生女,而且李淑媛最初的目標可不是她,都是金東成將她推到李淑媛麵前的。

金東成根本就不配做父親。金東成雖然是他血脈上的父親,但在她心中,她的父親隻有金爸爸。金東成這種惡毒自私的男人連人都不配做。

哼,在他眼中,隻有金元輝才是他的孩子吧?不說自己,便是那個生病的金元旭,金東成都沒有將其當成孩子吧?

想一想,金元旭也挺可憐的。

金智恩冷冷地注視著樸愛玉家公寓的窗戶,嘴角勾起嗜血的笑容。

多麼溫馨美滿的一家人啊!就讓你們快活地多享受幾天吧。以後你們可就沒有這麼開心的日子了。深淵正在朝你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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