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我的身體我做主三(2 / 2)

要價貴有要價貴的道理,這不,不過幾天時間,偵探社就查清楚了一切信息,給蘇青霓發了過來。

果然,李淑媛發現金東成置辦了外室的事情,正想著要跟金東成離婚,將其趕出李氏集團呢!李淑媛可不是傻白甜,以為將李家的公司交給丈夫經營管理,她就不用管了。李淑媛可不完全信任金東成,她在李氏集團中可是有著自己人把握著集團中的一些重要部門。丈夫若是對不起她,她隨時可以讓丈夫淨身出公司和家門。

這一世與前一世不同,因為蘇青霓的到來,金元旭的身體有開始變好的趨勢,連主治醫生都說金東旭能夠再活十年,在十年間再慢慢尋找匹配的心臟。因此,李淑媛不會因為兒子即將死亡而陷入歇斯底裡的瘋狂之中,不會為了兒子能活著去做犯法的事情,去傷害無辜的人的性命。

李淑媛不會像前一世一樣逼著金東成獻出他或者金元輝的心臟。李淑媛更想做的事情是將金東成一家三口趕出首爾,不讓他們在自己麵前礙眼。

李淑媛做事雷厲風行。就在今天上午,李淑媛已經上律師起草離婚協議書了,她本人如今正召開董事局會議,罷免了金東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並且剝奪了屬於他的百分之五的股份,將其趕出公司。

就在偵探社將查到的資料彙總起來給蘇青霓傳送過來的時候,李淑媛正在聯立獵頭公司尋找職業經紀人。而家中的管家也將金東成的東西打包好了送到了金東成與樸愛玉的家中。

樸愛玉所住的這棟高檔公寓是金東成用與李淑媛的夫妻共同財產買下來的,按理說,也應該歸還給李淑媛。但李淑媛看在金東成為李氏集團工作了十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份上沒有收回這棟公寓。

金東成的銀行賬戶上還有些他這些年的存款,李淑媛也沒有收回來。但要求是金東成必須帶著他的外室和私生子離開首爾,遠離金元旭,不能以金東旭父親的名義要求金元旭為他做什麼。

金東成很是不甘,眼看著李氏集團就要成為自己了,眼看他就成為真正的權貴人士了……竟然一朝被打回原形!金東成還有一些錢,還有這些年積攢下來的人脈,還有他從事商業多年的經驗,他想開一家公司重新開始。可是李淑媛竟然不給他機會,逼得他必須離開首爾。他不服!但是,他卻不能不照做。

比人脈,他比不過李淑媛。而他現在還擁有的這些錢財也是李淑媛手指頭鬆了鬆留給他的,若是他不照做,他確信李淑媛會讓他連公寓和那點兒錢都保不住。

金東成憤恨不已,連金元旭這個兒子都不認了。反正一個病秧子,有沒有都一樣。他有健康的兒子,以後還會有健康的孫子或是孫女。李淑媛有錢又怎麼樣?病兒子能不能活到二十都是個問題,就更不說孫子和孫女了。她就抱著她那些錢財做孤寡老太婆吧。

資料上顯示,金東成將那套高檔公寓掛牌出售了,不過時間短,還沒有賣出去。

蘇青霓想了想,再轉給偵探社一筆錢,讓他們將公寓幫自己買了下來。

繼續翻資料往下看,蘇青霓想知道李淑媛是怎麼知道金東成有外室的事情的。偵探社很給力,查清楚了緣由。

李淑媛收到了一封信,信裡麵裝的是李東成與樸愛玉金元輝一家三口的照片,還附贈了一份調查資料。

至於照片和資料哪裡來的,偵探社也查清楚了,是一個叫做金智恩的女生委托了另一家私家偵探社調查的。而金智恩也是金東成的女兒。

金智恩嗎?

蘇青霓捏捏下巴。

這個女人她知道,若是按照原本的時間線進展,最後給金元旭提供心臟的便是這位可憐而無辜的女士。如今原本時間線上的一切都改變了,肯定是因為這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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