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章 被炮灰的親媽二(2 / 2)

金主妻子的手段嚇住了賀蘭初,賀蘭初可不管暴露自己便是金主的小三,更不敢暴露女兒,於是將女兒交給了結婚三年還沒有孩子的大哥夫妻撫養。

因為這件事情,賀蘭初感覺給人家做小三是件危險的事情,此後再沒有勾搭有夫之婦——這才是她在娛樂圈看起來如同一股清流的真正原因,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賀蘭初的哥哥嫂子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對賀文馨雖然還是很好,但肯定是比不上自己的親骨肉的。正好賀蘭初結婚了,便找了理由光明正大地將自己的女兒接到自己身邊撫養。

如今韓瑋碩和賀蘭初一家四口生活得很好。雖然韓媛媛偶爾會欺負賀文馨一下,但韓媛媛本性善良,就算欺負賀文馨也不會太過分。

賀文馨跟她親媽一樣會做人,將韓媛媛哄得很開心,將她當成自己最好的閨蜜最好的姐妹。

賀蘭初也將韓瑋碩哄得很好,是韓家人眼中的賢妻良母。

這一家四口父母慈愛、女兒孝順,一家人是那麼幸福美好。韓媛媛都忘記了自己的親媽,每年原主的“忌日”,韓媛媛都沒有去原主的衣冠塚祭拜過。

她這個做親生女兒的還不如原主的弟弟。原主的弟弟每年清明節都會去原主的衣冠塚前燒紙。

原主的父母也還記得女兒,雖然他們更偏心兒子,但女兒也是他們身上掉下的肉啊。

因為想念兒子,原主的父母便想將韓媛媛這個外孫女接到身邊撫養一段時間。但韓媛媛根本不買賬,她跟外公外婆一點兒也不親,寧願待在賀蘭初這個後媽身邊也不去蘇家。

蘇家父母見到外孫女這樣,失望不已,便歇掉了心思。此後蘇家與韓家的關係越來越疏遠,這兩年已經徹底沒有了來往。

看到這些資料,蘇青霓才選擇繼續在鄰國待著修複原主的身體,沒有在恢複記憶後就第一時間跑回去找女兒。她感覺,韓媛媛很可能不會認自己這個親生母親的。

如今身體徹底調養好了,蘇青霓開始準備回國的事宜。

蘇青霓在網絡上又接了幾單生意,讓自己的銀行賬戶上的數字又增大了不少。這些錢是為了回國買房子。原身所住的城市乃是華國的一線大城市,房價那可是很嚇人了。不多賺點兒錢,她如何買房子居住?

而且蘇青霓打算買三套房子,一套自己住,一套給原身的父母和弟弟,感謝他們還記得原身。一套給韓媛媛。雖然這個女兒可能不在乎這麼一套房子。但自己占據了人家親媽的身體,總要給人家女兒留下一些東西。

韓家現在看著還好,但以後誰知道呢。

韓媛媛這麼一個沒有心眼的小姑娘,以後被人賣了說不得還為人數錢。

以免她以後被趕出韓家一無所有,那她還是現在就給小姑娘多積攢一些私房吧。

帶著這樣的心裡,蘇青霓回到了華國,回到了當初原主生活的城市。

蘇青霓先買好了三套房子。因為不想跟原身的家人不接觸,這三套房子買在不同的地方,其中給韓媛媛和給蘇家人的房子隔得稍微近一些,蘇青霓本身住的房子則在相距非常遠的另一片城區。一南一北,便是開車,都要一個多小時的路程。

自己住的房子是已經裝修好的樣板房,拎包就能夠入住,省了蘇青霓好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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