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章 娛樂至上一(2 / 2)

蘇青霓眨巴一下眼睛,從原身的記憶中知道這個幫助自己的人是誰。她沒有想到竟然是這麼一個人幫了自己。

原主是個七歲的孩子,從出生起,原主就沒有父親。據說她親爸回城後娶了一個有錢有勢人家的女兒,拋棄了原主的母親。原主的媽與親爸雖然在村子裡麵看來是夫妻了,但沒有扯結婚證,親爸拋棄親媽,親媽也毫無辦法。

親媽那時候已經懷孕了,孕中因為難過傷心沒有養好胎而導致難產,自己撒手離開,留下了原身。

外公外婆因為女兒的死以及原身父親的白眼狼行為非常不待見原身,雖然養著原身,卻對原身愛答不理,隻保證原身不會餓死就行了。

原身六歲的時候,外公外婆都去世了,她不得不跟著舅舅舅媽一家生活。

舅媽非常不養養原身,覺得原身就是吃白飯的,仿佛沒有看到原身忙忙碌碌的樣子。原身隻不過六七歲,卻每天要做許多的活兒,飯卻不給吃太多,讓小姑娘明明七歲了,但看起來跟四五歲的小孩子一樣。

前段日子,舅媽聽說有個人家想要給家中身患重病的兒子買個媳婦兒衝喜。舅媽惦記上了那家人給的豐厚報酬,便想將原身賣給那戶人家做媳婦。反正那戶人家也沒有說需要的女孩兒多大。

原身原本不在乎是不是給病秧子做童養媳,但後來暗中偷聽到那病秧子人家的父母說話,知道那做母親的是個迷信的,怕兒子沒有媳婦就死了不算是當家立戶,在下麵會被人嘲笑看不起,會在下麵受罪,便買了一個童養媳。但他們家為了“買”這個童養媳已經掏光了家中大半的積蓄,若是兒子死了,他們肯定是不想繼續養童養媳的了。

那做母親的是個心黑的,她想著兒子死後就被童養媳灌下老鼠藥,讓童養媳陪著兒子一起上路,就說是小孩子傷心難過之下身子便不好了,一病就病死了。

原身當時就嚇住了。她不想死,於是趁著半夜就跑了出來。

她也沒有回舅舅家。她知道回去後也會被舅媽給送回病秧子家的,舅媽才不會管她的死活。

原身一直跑一直跑,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想要偷渡到港島的人。

原身從村婦們的八卦中聽說過港島,聽說那是一個遍地黃金的地方,隻要是能夠成功到達那裡,以後就能夠成為富貴的人,每天穿漂亮的衣服、吃好吃的食物,吃得肚子飽飽的。

原身對港島充滿了向往,於是加入了這個隊伍中。

這個隊伍半夜下到水中,朝著水對麵遊去。

原身一直跟著他們,可惜孩子年紀小力氣本就不夠,再加上她這些天全靠著吃路邊的野草和偷挖彆人地裡的紅薯過活,都沒有吃飽飯,身上的力氣就更小了。

原身沒有支撐到遊到對岸,連一半的路程都沒有遊到就因為沒有力氣被淹死了,身體留給了蘇青霓。

至於現在抓著原身的是原身同村的一個二流子,叫做張景山,是村子以及周邊有名的混混兒,名聲非常差。二十多歲了,也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要知道村裡的年輕人都結婚很早,十七八歲就相親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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