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的娛樂大亨(27)(1 / 1)

“馮淼,你個賤人,你給我設套!” 廖雲旭當然不知道馮淼的殼子裡已經換了人,還以為她是故意這麼做,就是為了報複自己。 這會兒狀似癲狂地盯著隔著玻璃的人影,恨不得衝出去將她掐死。 餘淼坐在這一頭,臉上甚至還帶著她出現在劇組時有過的微笑,仿佛自己看著的不是一個狼狽凶狠的罪犯,而是在欣賞一場戲劇。 她翹著腿,雙手隨意環著:“注意你的用詞,否則……廖雲旭,你不會忘了你和一個未成年發生關係會有什麼罪名吧?哦,不對。恐怕不隻是一個而已?” 她這話一出,廖雲旭麵色就白了一截。 根據《刑法》第236條,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而且有過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馮淼跟廖雲旭正式在一起的時候,雖然還沒滿十八歲,但也有十六了,並不滿足這一條。就算要控告他,也定不了太大的罪名。 而且,當時馮淼也的確是自願的——即便她隻是被廖雲旭欺騙了感情,並不知道這個男人的真實麵目。 但是,餘淼知道廖雲旭是個什麼樣的人,也已經查到了他到底借著藝人這個身份,“欺負”過多少年輕的粉絲了。 這男人甚至比圈子裡那些包養女藝人的金主還要惡心。 他仿佛對年輕的小姑娘格外熱衷,基本上挑選的粉絲都是和馮淼差不多年紀的,甚至還有好幾個才十一二歲的女孩兒! 那些小姑娘才剛上初中,或是小學高年級,對這些事情懵懵懂懂,隻知道廖雲旭長相英俊,還是個明星,頭腦一熱就甜甜蜜蜜地從了,哪裡知道這種事對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傷害? 廖雲旭這個人渣明知道那些小姑娘什麼都不懂,卻引導著對方往坑裡跳,隻為了滿足一己私欲。 如果不是擔心把那些小姑娘卷進風波,被人指指點點,餘淼早就把證據甩出來,讓廖雲旭牢底坐穿了! “你怎麼會……不,我不知道!”廖雲旭說到一半,咬了咬舌頭,嘴硬狡辯,“她們自己送上門的,我怎麼知道她們年紀多大?你彆想誣賴我!” 他知道,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又自願發生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餘淼站起身來,嗤笑了一聲:“騙鬼呢!你不知道?要不我把東西拿出來,看看法官認不認為你不知道?” 那幾個小姑娘一看就還小,其中一個甚至天生骨骼纖細,有長著張圓嘟嘟的娃娃臉,瞧著比本身的年紀還稚嫩幾分,和幾歲大的孩子似的,他會不知道? 明明就是盯準了的目標,故意引誘粉絲和他“談戀愛”。現在為了脫罪,反而把過錯都推倒了受害者身上,也真夠無恥的。 餘淼今天過來就是讓廖雲旭直到誰把他送進來的,讓他在牢裡也彆想安心。 現在目的達到,真是一刻也不想久留,轉身就往外走去。 廖雲旭卻不知道餘淼根本不打算把其他無辜者拖進水中,還以為她真的要幫著那些學生控告自己,焦急地拍打著玻璃窗戶:“馮淼!馮淼你給我滾回來!馮淼!馮淼我求你,我喜歡的隻有你,你不能這麼對我!馮淼!” 沒喊多久,就被獄警製止,強製性地帶回了屬於他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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