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明開心了,看看,一頓飯就能換來五萬塊,值啊!
他渾身上下都冒著開心的氣息,還要了幾罐啤酒,打開,舉起來對林老實說:“來,阿實,咱們爺倆乾一杯!”
林老實舉起啤酒罐跟他碰了一下,狀似不經意地問道:“爸,是不是遇到什麼喜事了啊?”
林大明的興奮藏都藏不住,眉梢眼角都是笑意,卻又要在林老實麵前克製著:“沒啥,就是發了些小財!”
這個人又自私又好麵子又虛榮,以後做了屁點大的事都要洋洋得意地講半天,今天卻一句帶過,說明這件事很可能跟他有關,所以林大明要瞞著他。
嗬嗬,跟他有關又能讓林大明這麼開心,舍得請他吃這麼貴的一頓飯,除了那筆錢沒有其他了。
林老實心裡隱隱有譜了。等吃過飯,林大明還在拿著啤酒喝時,他打開書包,拿了兩份報紙出來,坐在那兒看。
林大明美滋滋地砸了咂嘴,好奇地看著他:“阿實,你瞅什麼呢?吃飯就吃飯,還看什麼報紙啊!”
林老實從報紙中抬頭,笑著說:“爸,高考要考時事政治呢,平時得多積累看報,不然考試的時候回答不上來。”才怪,他一個理科生,考個鬼的政治啊。林大明在套路他,他又何嘗不是在套路林大明!
林大明打了個酒咯,笑嘻嘻地說:“這樣啊,你們學生也真辛苦,學那麼多東西。”
“沒有在廠裡乾活辛苦。”林老實說完,目光又落到了報紙上。
林大明抬起頭隻看到一片報紙擋在麵前,他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忽地看到一行大字“案發20年,立華大酒店藏屍案涉案人員因超刑事追訴期限逃過刑事處罰”。
20年像一個魔咒叩開了他混沌的腦子。他打了個激靈,看著坐在對麵的林老實,忽地想到,林老實今年已經滿18歲了。他被抱回來的時候快到兩歲,也就是說,梁愛華偷人孩子已經過去整整16個年頭了,距離20年,隻差4年了。
4年後,他就沒辦法再要挾梁愛華了。
林大明的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身,戳了戳林老實手裡的報紙,訕訕地問道:“這個追訴期限是什麼啊?犯了罪過了這個期限就不用追責了嗎?”
林老實翻過報紙,看著這一條新聞,解釋道:“這是指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追訴期限最高為20年。”
他故意漏了一些關鍵信息,照本宣科背誦法條,故意誤導林大明這個法盲。
林大明聽了之後,臉上的神色變幻莫定,最後又歸於平靜,心裡慶幸不已,幸虧他選擇了錢,不然真跟梁愛華他們再耗個四年,那豈不是毛都撈不著了?
不行,這樣看來,這回就是一錘子買賣,以後沒拿捏梁愛華的把柄了,那他得多要點。
於是等晚上,梁愛華又收到了林大明的信息,他獅子大張口,一下子就要三十萬!
梁愛華氣得差點把手機摔了。這個敗類怎麼不去死!
氣歸氣,可梁愛華還想跟丈夫、女兒安安生生地過日子。因此她還得沉住氣,好好跟林大明商量:“二十萬已經是我的極限了,再多就沒有了。林大明你不要欺人太甚!”
林大明也不是個善茬,他問梁愛華:“你也知道刑事案件的最高追訴時效是20年吧。隻要再過4年,我就徹底拿你沒辦法了,用三十萬買這四年的平安時光,以後一輩子都不再擔驚受怕了,不是很劃算嗎?你好好想想,你要不答應,咱們就魚死網破唄,這個事鬨大了,我頂多是拿不到錢。”
“你就不同了,你會離婚坐牢,由一個好好的老板娘變成一個階下囚,等你出來,房子沒了、老公沒了、兒子女兒也沒了,你好好想想吧!”
“林大明,你威脅我!”梁愛華恨得牙癢癢的。
林大明厚顏無恥地承認了:“沒錯,我就是威脅你。我給你一個星期考慮,考慮好了,給我打電話,你要不聯係我,那我就隻能去公安局打拐辦了!”
說句,他得意洋洋地掛斷了電話,心情大好地坐到了牌桌子上。
彆人說:“林哥,發財了?春風得意啊。”
林大明得瑟地揚了揚眉:“咱們今天打大的,一二四,一百起步!”
幾人對視一眼,眼底止不住地驚詫,林大明莫非真發了財,不然怎麼一下子要玩這麼大?
三人交換了個眼神,胳膊上紋著一隻老鷹的年輕男人吹了聲口哨,笑眯眯地說:“好啊,林哥要玩,咱們就是輸掉褲子也得陪玩啊!”
四個人打了一通宵的麻將,毫不意外,林大明輸了,而且還輸得很慘,一個人輸了兩萬多塊。
看到這筆賬,林大明也懵了。但昨晚一時上頭,嚷著打大點的是他自己,怪不得人。最後他寫了一張欠條給這幾個人,承諾十天後把錢還他們。
輸了個精光,林大明從棋牌室出來,看到不遠處的福利彩票站,掏出口袋裡僅剩的十塊錢,買了五張彩票。
當天晚上開獎,他沒中大獎,但有張中了五百塊。
十塊換成了五百塊,翻了五十倍,林大明高興極了,總覺得自己是受上天眷顧的幸運兒,留了四百塊花,另外一百又買成了彩票,隻能下次開獎。
他回去醉生夢死地喝了幾天酒,總算接到了梁愛華的信息。最終梁愛華答應了他的要求,但也要他寫一張保證書,保證以後不會再去騷擾她。
林大明很爽快地同意了。
於是雙方約了個時間,一起去銀行將當初存的這五十萬轉為活期存款,再瓜分了。
知道丈夫不待見林大明,梁愛華沒告訴邱心文,隻拿了林老實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還有他們母子倆的戶口本,趕到了銀行。
她去的時候,林大明早在銀行等了好一會兒,煙都抽了兩支。
瞧見她,林大明兩眼放光,好像看到了移動的取款機,熱情地跑過去:“愛華,來了。”
梁愛華不待見他,話都不想跟他說,從頭到尾板著一張臉,冷淡地從包裡掏出一張早準備好的紙:“簽字吧!”
這張紙就是梁愛華所謂的保證書,讓林大明保證以後不會再去騷擾她。
林大明很痛快地簽了字。
梁愛華將紙收了起來。怕光這張紙約束不了林大明,又半是威脅地說:“如果你我不是林老實的父母了,那就不能花他的錢,花了也是要還的。你要不認,打官司法院也會讓你還錢的,還不上小心吃牢飯。”
“哎呀,行了,行了,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不會在阿實麵前說漏半個字。走吧,不是要取錢嗎?快點,把錢分了,以後我再也不會出現在你的麵前礙你的眼!”林大明不耐煩地催促道。
梁愛華剜了他一記,緊抿著唇進了銀行。
銀行無論什麼時候似乎都永遠有不少人,兩人取了號,排了差不多二十分鐘的隊才終於輪到他們。
梁愛華把銀行卡和身份證遞到櫃台上,對櫃員說:“我想把這張卡裡的五十萬定期存款轉為活期存款。”
櫃員接過身份證和卡看了一遍,見不是本人,便問:“你們跟存款人是什麼關係?”
“這是我們的兒子。”梁愛華開口道。
櫃員盯著電腦屏幕:“你們兩位任意一人的身份證。”
梁愛華看林大明。
林大明縮腦袋:“你看我乾什麼啊?我沒帶身份證,你身份證帶了吧,拿出來啊。”
櫃員提醒他們:“代辦定期轉活期,需要本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
梁愛華隻好低頭,從包裡拿出自己的身份證遞了過來。
櫃員看了一眼,放到桌上,拿起銀行卡刷了一下,雙目盯著屏幕。
林大明緊張極了,明明隔著玻璃,背對著電腦屏幕,根本看不見,他還是眼巴巴地瞅著櫃台。
過了十幾秒,櫃員把銀行卡取了下來,連同兩張身份證塞進了窗口。
梁愛華和林大明登時臉色大變,驚訝地望著櫃員:“同誌,怎麼回事?”
櫃員用奇怪的眼神瞟了他們倆一記:“你們的這張銀行卡已經掛失注銷掉了,沒有用了。”
“啊……”兩人都不可置信,“怎麼會呢,同誌,你會不會搞錯了?我們沒來注銷過啊。”
櫃員看著電腦上的記錄,肯定地告訴他們:“沒有錯,電腦上有記錄,會不會是你們拿錯卡了?”
聞言,林大明灼灼的目光馬上盯著梁愛華。
梁愛華苦笑:“怎麼會呢,阿實他就隻辦過這一張銀行卡,錯不了。同誌,這是用林老實身份證辦的銀行卡吧?”
櫃員點頭:“沒錯!”
那肯定就錯不了了。
梁愛華懵了,卡和身份證一直由她保管,什麼時候掛失的,她怎麼會不知道?莫非不用銀行卡也能掛失?
想到這裡,她馬上扭頭,激動地問櫃員:“同誌,是不是不用身份證也能掛失?”
櫃員告訴她:“銀行卡掛失有三種方式,一,拿著身份證到銀行來掛失,二打銀行的客服電話掛失,三網上銀行掛失!”
梁愛華恍然大悟,惡狠狠地指著林大明:“是你打電話掛失的是不是?你還在我這裡裝!”
林大明在她那裡是一點信譽都沒有的,她也不吝以最強的惡意去揣測林大明。
林大明還懷疑她呢:“卡在你手裡,你知道卡號,肯定是你在網上掛失的,少賴我頭上。我說你這娘們這次怎麼這麼好說話呢?原來是在這裡等著我。林愛華,你耍我,不想給錢是吧,我們走著瞧!”
“不是我,林大明你少血口噴人了。”梁愛華拽著不讓他走。現在這家夥正在氣頭上,他要是在衝動之下報了警,她這輩子就完了。
林大明火大地吼道:“不是你還能是誰?阿實的身份證可一直是由你保管……”
梁愛華腦子中靈光一閃,一個答案蹦了出來:“是阿實,六月的時候阿實說要去市裡參加演講比賽,要用身份證,他把身份證拿走了兩天,肯定是他來掛失的……”
冷靜下來,梁愛華就知道,這不是林大明乾的,他沒卡沒身份證,取不了錢,掛失有什麼用?給自己找事嗎?
林大明將信將疑地看著她:“你確定?”顯然比起梁愛華,他更相信林老實。
梁愛華不理他,顫抖著手把身份證塞回了窗口,祈求道:“同誌,你能幫我查查,這銀行卡是什麼時候掛失的嗎?”
“6月5號。”櫃員刷了一下身份證說道。
梁愛華如遭雷擊,喃喃自語:“真的是那小子,真的是他,他騙了我!”
林大明也記得這個日期,再瞧梁愛華的樣子不似作偽,也不由得跟著急了,問櫃員:“那……那錢呢?”
“對,這卡裡的存款哪兒去了?”梁愛華哆嗦著唇,巴巴低垂望著櫃員問道,“那我們能補辦卡,把錢找回來嗎?”
櫃員很遺憾地告訴他們:“這張卡已經被注銷,錢也被轉走了,不能補辦。”
梁愛華和林大明徹底傻眼了,他們倆為了這筆錢鬥智鬥勇,耍儘了心眼,爭了半天,什麼手段都使光了,結果這筆錢早就不在了。弄得他們跟個笑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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