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頸部的勒痕隻有一條,體表,頭部,身體各個主要關節並無外傷,從屍體表現上來看也沒有中毒的表現,指甲裡乾乾淨淨沒有留下任何掙紮,抓撓的證據。
吳蔚將自己所看到的和判斷一一說完,書記官記錄完畢後,讓吳蔚簽字按手印,這次吳蔚沒有簽名隻是留下了手印,然後到水盆裡洗了洗手把肥皂包好,揣到了懷裡。
清廬知縣看完了仵作手劄,抬了抬手示意衙役將師爺的遺體抬出去,隨後一拍驚堂木:“升堂!”
“威武……”衙役敲擊著殺威棒,吳蔚知道該來的還是來了,跪到堂中一言未發。
清廬知縣拿起一張紙,夾在手中抖了抖,說道:“這份是犯人孫敬山畏罪自殺前留下的遺書,遺書中交代,他曾給了你紋銀二十兩作為報酬,請你幫忙做了偽證,吳蔚……你可認罪?”
吳蔚垂頭沉默,實則卻在想象每一種答案的可能性,若是自己回答“不認”這個狗官肯定要對自己用刑!
要是說“認罪”那可能當場就把自己給發落了。
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連師爺都做掉了,難道還不知道平佳縣主就在自己的家中?
突然,吳蔚的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這或許正是清廬知縣的高明之處?
得知縣主的蹤跡,明白先一步滅口是不可能的了,可也不能給自己反過來狀告他們的機會,先讓師爺充當上一次命案的背鍋俠,再用一封所謂的遺書來狀告自己,在東方瑞趕來之前先用律例把自己處置了,就算東方瑞來了,清廬縣知縣也可以說他是依律辦案,認證無證俱在東方瑞也不能把他怎麼樣。
清廬知縣眯了眯眼,夾起一根令簽,低沉道:“你不說話,本縣便當你默認了……依照律例,收受賄賂矯作證詞者,杖責四十,查抄贓款並罰三月苦役。此案牽扯到一場人命官司,應從重處罰……判你杖責八十,查抄贓款,做苦役半年!”
吳蔚在心裡暗罵了一聲:這狗官是想當場打死我麼?八十?你當我是牆?還八十……
吳蔚再次在心底默默感謝了東方瑞,謝謝她給的令牌,也感激她的叮囑!
正因為東方瑞特彆交代不許亂用令牌,吳蔚才格外注意,除了繡娘和高寧雪,沒有其他人見過自己的令牌,任憑你這個狗官如何調查,也是查不到的!
就算你想查,明鏡司的卷宗豈是區區一個知縣就能調閱的?
隨著一聲脆響,紅色的令簽被丟到了地上,已經有衙役熟練地搬來了長凳,還有兩個衙役上前來,欲壓住吳蔚。
“且慢!”吳蔚大叫一聲,向後退了兩步,和衙役暫時拉開了一點兒距離,一隻手探到懷中捏住明鏡司的令牌。
“大膽,公堂之上豈容罪犯吵嚷?再加二十,立刻行刑!”
吳蔚將攥著令牌的手高高舉起,說道:“大人,不如看過我手中的東西再定奪!草民的命不值錢,莫要因此連累了大人才好。”
聽了吳蔚的後半句話,清廬知縣擺了擺手,一名衙役拖著殺威棒來到吳蔚麵前:“拿出來。”
吳蔚卻直接繞過了對方,來到堂下將手中的令牌放到了知縣的書案上。
“……這是何物?”
清廬知縣將令牌拿在手中,翻過來一瞧,樸實無華的令牌上,刻著“明鏡”二字。
知縣的手一抖,臉色徹底變了。
吳蔚搶白低聲道:“大人,我是東方大人親自安排在清廬縣的樁子,這是明鏡司的令牌……”頓了頓吳蔚記起高寧雪的介紹繼續說道:“這令牌看似平淡無奇,可製作它的材料隻有內廷才有,做不得假。每一塊令牌的所有者,在明鏡司衙門裡都有記錄。”擔心清廬知縣狗急跳牆不認這令牌,強行發落自己,吳蔚又補充道:“大人為官多年,可曾聽過梁朝有女仵作?此案……我已經由特殊渠道上報明鏡司衙門,不日明鏡司的人就會抵達清廬縣,望大人三思。”
清廬知縣沉默了,他派人調查了吳蔚的底細,得知她的戶籍根本不在清廬縣,也沒人知道她究竟從何而來,但聽衙役張興說:吳蔚生活貧困,與守了望門寡的柳家三娘一同住在義莊附近,靠賣柴為生。
他派人走訪了市集,調查到吳蔚之前一直生活清苦,市場賣柴,隻在十幾日前突然到錢莊換過兩枚金葉子,還查到吳蔚買了許多東西,便猜到吳蔚的家裡可能是藏了什麼人。
得知這些,清廬知縣愈發坐立難安,好在他當時留了一手,禍端還不至於直接燒到他的身上,把吳蔚叫來也的確是存了以律法將其發落以絕後患的心思。
可清廬知縣卻怎麼都沒想到,吳蔚居然會是明鏡司的人!
怎麼可能呢?上一次……東方瑞不是還把吳蔚單獨關在牢房裡差點將其發落了嗎?
難道是在做戲?做戲給誰看呢……
莫非是……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