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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徐朝宗,另外兩個人對盛韜的“真愛”很感興趣,跟在他身後不停追問。

“咱們係的,還是外係的?”

盛韜終於確定了明天的穿著,抽空看了眼手機,孟聽雨依然沒有回複,他將手機鎖屏。

“不是,新聞傳播學院的。”盛韜回,“大一。”

王遠博嘖了聲,“還真是辣手摧花,大一學妹才剛報到多久,你這就盯上了?韜哥手速果然一絕。”

盛韜沒搭理這話,但笑容很蕩漾。

“認識多久了?”

“今天認識的。”盛韜也不願意透露太多,“反正我還在追,我真的特彆喜歡。”

徐朝宗隻在聽到新聞傳播學院時愣了一下,但很快地就平靜。

“早知道我昨天就不通宵今天跟著你去玫瑰園了。”王遠博歎息,“我最近真有點煩,這都大二了,感覺什麼大事都沒解決,女朋友沒找到。”

徐朝宗又一次覺得自己是這個宿舍的入侵者。

也就是這個年齡段的幼稚男生會把找女朋友當成是人生中的大事了,好像是隨時要求偶的低等生物。

徐朝宗跟室友的關係不算很好,大學四年也沒處成過命的交情,倒是畢業後,跟王遠博有了工作上的交集,兩人這才熟起來成為了真正的朋友。看著現在宛如低等生物的王遠博,徐朝宗在心裡搖了搖頭,他即便現在心裡有了計劃,也不會找上王遠博合作,現在的王遠博沒有後來的能力跟手段,就不必帶他拖後腿了。

跟孟聽雨準備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遠博勸了他很多次。

王遠博甚至稱孟聽雨為糟糠之妻。

徐朝宗當時看王遠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發瘋的傻子。

“老徐,人家聽雨為你付出這麼多年的青春啊!”王遠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沒有良心,當時你爹你媽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聽雨忙強忙後跟醫生打交道,你倆當初多好,結婚的時候誰不羨慕,有幾個是能從學生時代走到結婚,你們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媽陪在你身邊的時間說不定都沒聽雨時間長,那是親人啊!”

徐朝宗覺得這話很刺耳,冷冷道:“這話你不如跟她說。”

“是她要離。”

王遠博怔住,反應過來後,又是另一幅雙標態度,“聽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沒做到位,我說過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賺不完的,再說了,你現在的成就還不夠嗎?還是把時間留給家庭。你總會老的吧,總會退休的吧?到時候你身邊真沒她了,你後悔都沒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說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踏入過孟聽雨的內心世界。

他甚至到現在都沒想通,她為什麼要離婚。

年少時,很容易便能感應到愛情的存在,愛或者不愛對方,心裡清楚,可沒有人知道,當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八年,對方成為了一種習慣後,該如何辨彆愛情是否還在。沒有人知道,但有過來人總結了另一套經驗:愛情會變成親情。沒有人會否認親情比愛情更重要,更難以割舍。

無論是愛情還是親情,有情不就夠了嗎?

盛韜他們的話,仿佛是一陣風,都沒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沒聽,洗過澡後躺在床鋪上,目光逐漸深沉,不該再去想關於前世的種種了,無論是因為什麼,他已經回到了過去,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

孟聽雨一夜好眠。

醒來後也才九點鐘,慢悠悠地洗漱,為了表達自己對重生後第一次約會的重視,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個頭。書桌略顯雜亂,擺放著幾本書,還有護膚品化妝品,剛入學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員大力推銷買了一堆破爛兒。

她這個年紀還沒有保養的理念,護膚品隻有簡單的水、乳液、麵霜。

自然沒有精華眼霜。

這三件套加起來也沒超過一百五,孟聽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遠的記憶中,對這個牌子毫無印象。

化妝品也都是野雞牌子。

孟聽雨現在格外愛惜這張臉。沒有絲毫猶豫,將這些化妝品都扔進了垃圾桶,最後是素麵朝天出門。

可能是習慣帶妝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彆扭,好像沒穿衣服一樣。

下樓時,她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職。她不能要求父母調整她的生活費,畢竟他們為她付出的已經夠多了,現在隻能靠自己來提高生活質量。

至於找什麼兼職,她已經有了簡單的思路。

坦白說,在發家致富這方麵,她哪怕重生幾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這個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沒靈感,沒了徐朝宗,她確實過不上前世奢華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將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她確信。

走出宿舍樓,還沒下台階,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車前的盛韜。

盛韜今天的著裝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寬鬆連帽衫搭配黑色休閒褲,腳上是刷得很乾淨的匡威球鞋。

看著是很簡單的裝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園偶像劇裡那些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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