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了電梯,電梯緩緩而上。
同事好奇問道:“聽雨姐,聽他們說,你家就在這附近是嗎?”
“嗯。”孟聽雨說了小區名字。
“那好近哦!太幸福了,我每天通勤時間都得兩個多小時~感覺天天都睡不夠……”
“對了對了,他們說,你男朋友好帥,還是一個學校的呢。”
電梯門開了。
兩人進去,孟聽雨按了一樓後,才淺笑著回道:“沒那麼誇張,不過我們的確是同一個大學的,認識很久了。”
畢竟也隻是同事,這個問題也不可能聊得太深,從電梯出來,同事正想約她在附近吃個宵夜時,突然一道身影闖入到了視線中。
年輕的男人穿著剪裁得體的黑色大衣,身姿修長挺拔,五官俊朗,氣質卻偏冷硬,在看到孟聽雨時,整張臉,不,整個人都柔和了。
他眼裡也隻看得到她,步伐沉穩地朝她而來。
自然而然地伸手。
她在驚訝之後,又陷入驚喜中,也順手將手中的包遞給他。
好像這樣的動作已經重複了無數次。
“小趙,這是我男朋友。”
她顧及著旁邊的同事才沒衝進他的懷抱中,如果這會兒就親密無間,當彆人不存在,那也太不禮貌了。
他知道她的顧慮,也隻是從容耐心地站在一邊,禮貌客氣地頷首,算是打了招呼。
“朝宗,這是我同事小趙。”
小趙瞪圓了眼睛。
聽雨姐說什麼來著?
什麼叫沒那麼誇張,明明聽雨姐的男朋友這麼帥!兩個人站在一起般配極了,十分養眼!
寒暄之後,小趙也急著回家,看到路邊有計程車經過,慌忙說了再見後百米衝刺過去,可顧不上再看帥哥美女,計程車司機這一刻更有魅力。
等小趙坐著計程車離開後,孟聽雨才收回視線看向徐朝宗。
他已經張開手臂,就等著她抱個滿懷。
其實他現在有一點滑稽,手裡還提著她的包。
她眼裡也都是他,好像這一晚夜空中不見了的星星都在她的眼中。
這一刻的驚喜,也不比剛剛見到他時少,她衝進懷裡,環住他的脖頸,覺得不夠,又稍稍退開,再次抱緊他。
“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說要下個星期才能回嗎?”
她踮腳,被他摟著,語氣輕快地問。
“提前有事回來一趟。”
他也高興,乾脆抱起她,轉了一圈。
還嫌不夠,一直問她,“高興嗎?驚喜嗎?”
當然是特彆高興,特彆驚喜!
回去的路上,她也嘰嘰喳喳跟他說著最近發生的事,被他牽著揣進大衣口袋的手也很暖和。
“對了,我們去買隻烤雞好不好,這個點還沒關門。”
雖然他出差的這十天裡,他們每天都會通電話,他還沒回時,她也沒覺得很想念,此時此刻他就在她身邊,想念才一股腦全部湧上心頭。
徐朝宗語氣得意幼稚:“買了,在家裡鍋中等你。”
看。
他有多了解她,連她今天想吃什麼都知道。
徐朝宗就是最最最喜歡孟聽雨的那個人。
初雪有什麼意義呢?
他想,他已經明白她、了解她。
不是下雪有多浪漫,不是這個日子有多特殊值得被紀念,而是想跟對方在一起,不需要做多麼轟轟烈烈的事。
孟聽雨笑逐顏開。
加班的疲倦瞬間被一掃而空。
一點兒都不累,也不困了。
一路閒聊快走到小區時,居然有雪花落在她的眼睫毛上,冰冰涼涼的,還以為是錯覺,直到伸出手接住雪花,她才驚訝道:“徐朝宗,下雪了。”
他語氣比較淡定:“是啊。”
加過班的腦子比較遲鈍,等快到家時,她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這就是他說的有事吧?
“徐朝宗,今天我心情好,允許你提一個不那麼過分的要求~”
“真的?那?”
“不該想的彆想。”
一聲失望的歎息。
“拖地半年。”
“過分了。”
“陪我晨跑三個月。”
“這個更過分!”
“給我按摩一年,每次不能少於半個小時。”
“徐朝宗,我現在心情可能沒那麼好了~”
“親我一下。”
兩人站在玄關處,徐朝宗反手關上門,他伸手製止了她開燈,攥住她的手,也順勢將她困在牆壁與身軀之間,屋子裡一片漆黑,隻有兩人的呼吸聲纏繞。
沒有掠奪與探索,他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落在額頭上的一個輕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