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璟的怨念,秦櫻自然體會不到。當然,就是體會到了,也一點兒也不在意。
本來按照秦櫻的意思,是想留在樂源山的,可杜忘憂這會兒還在醫院呢,再有剛剛“認祖歸宗”,就是她想,家裡哪兒也絕對通不過。
秦櫻也就沒提這件事,隻把帶來的東西和種子之類的交給秦澈:
“哥,這段時間,你們請人把房子蓋好,還有你之前不是跟我說,不能坐吃山空,讓先種些東西嗎……”
彆人不清楚,秦澈卻明白,雖然秦家豪富,可承包山林的錢,秦櫻卻是一點也沒有假手於人,全都是秦櫻自掏腰包。
因為這個,秦澈不是一般的有壓力——
童年的經曆,讓秦澈並不相信家庭這種東西。
一門心思認定靠誰都不如靠自己。誰有錢都不如自己手裡有錢踏實。
秦家人剛認回櫻櫻,對她有愧疚,可誰知道將來會怎麼樣呢?
總要把承包的這座山變成櫻櫻的小金庫,讓她有所依仗才行。
眼下沒辦法開源,秦澈就挖空心思想要節流。上山之前就跟秦櫻念叨過不止一遍,讓她什麼時候過來,買些蔬菜種子或者大豆玉米稻子等的種子過來——
想要掙錢,就先從自給自足開始。
秦櫻也是這麼想的——
倒不是說她也想要省錢,而是秦澈和那幫兄弟的想法,她也明白。
真是不見收入,卻還要領工資的話,他們會不自在。
可要是按照秦澈說的,先不給工資,等草藥上市,見到利了再說,也不行。畢竟,就不說兄弟情不是這樣維持的,就是跟著秦澈過來的這些大小夥子,結婚的要養家裡,沒結婚的也得攢點兒老婆本。
不發工資怎麼行?
秦櫻認定,不但要發,還要多發,讓他們看到希望——
很多農民丟掉家裡的地,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為土地上的收入太過微薄嗎?
可隻有從末世回來的秦櫻,才知道糧食有多可貴——
末世中,最通行的貨幣就是糧食,至於黃金珠寶這類的,根本就和破銅爛鐵似的,誰會多看一眼?
那會兒真是做夢都想吃一口黑森林蛋糕啊。
天知道瞧見那麼多好好的土地拋荒,秦櫻心裡有多可惜。
甚至給自己勾畫了一個藍圖——
等騰出手來,就儘可能多承包些荒地,建立一個可以提供最好吃糧食的商業帝國。
今天雖然來得匆忙,可幸好從醫院回去時,秦櫻順路買了幾包蔬菜種子,也用異能溫養過了,索性就拿出來交給秦澈——
蔬菜生長周期快,澈哥他們很快就會知道,再沒有什麼比這些吃的東西更賺錢也更養人了。
之前還發愁,異能有限,能做的事情也有限,比方說她這會兒,其實隻是相當於末世時剛進化出異能的初級水平。
現在卻是把心放在了肚子裡——
有了蓼星藍的種子,早晚自己能升級。
“這兒種番茄……這一塊種豆角,那邊種黃瓜……”體內的異能讓秦櫻能最快時間和地上的綠植“溝通”,知道那一塊地最適合種那種農作物。
做出安排之後,又給秦澈他們做了示範:
“……種子土下三寸,不能再深……還有水……”
末世時和其他異能者不同,植物係異能者最大的作用就是種地,種了那麼多年,秦櫻早就是個老把式了。
遠遠的瞧著秦櫻彎腰鋤地時熟練的樣子,秦子昱眼睛又開始酸澀——
櫻櫻的架勢,一看就是種慣了地的。
所以說其他大家閨秀討論各種名牌高定奢侈品的時候,他家櫻櫻卻在田地裡揮汗如雨……
“澈哥你們先種上,我回去處理點兒事,很快就會再回來,到時候再帶過來些其他種子……”秦櫻交代了一番,這才往秦子昱的方向而去——
杜忘憂還在醫院呢,想來這會兒檢查結果也快出來了,怎麼也要回去一趟,安置好了再過來。
“你還要來嗎?”秦子昱神情裡明顯有些不讚同,“要是櫻櫻不想秦澈他們太累,不然大哥幫你再雇些人……”
會同意妹妹承包山林,最大原因是因為想要報答秦澈的心理。
可要是自家妹妹也要親自去做,秦子昱就打心眼裡不讚成了。甚至就是秦櫻報考的農業大學,秦子昱和秦越商量後也一致認為,還是不去的好——
總不能櫻櫻都回來了,還要跟莊稼打一輩子交到吧?女孩子嗎就該打扮美美的,享受生活就成。
“真的不用。”這個問題已經討論過好幾次了,秦櫻覺得她有必要讓秦子昱明白,她沒有勉強自己,真的明白該怎麼做,“我知道哥你們心疼我,不過我是真的喜歡這個,就如同哥你跟爸喜歡你們的事業一樣。”
看秦櫻神情鄭重,還用上了“事業”這樣的字眼,秦子昱也不知蓋說什麼好了——
兩個弟弟麵前,他和父親秦越一樣,管教起來絕不手軟,可對著妹妹,無論她做的事情如何不能接受,彆說大發雷霆,就是語氣重了些都做不到。
好一會兒才悶悶道:
“那你什麼時候累了,一定不要硬撐著。”
“謝謝哥。”秦櫻臉上盈滿了笑意,低頭又開始研究蓼星藍的種子。
秦子昱心情頓時更是複雜——
那可是沈穹的東西,之前親眼瞧見沈穹真的摘下來給了秦櫻時,秦子昱都嚇了一跳。
說起來他和盛禹並沈穹年齡相當。
可三人之間卻幾乎沒有什麼交集——
這些年來,秦子昱的大部分足跡都在國外。而沈穹和盛禹卻是在國內打拚。
隻這樣說並不是意味著秦子昱就對沈穹和盛禹兩人的名字不熟悉。相反,這兩個名字在耳邊出現的頻率不是一般的高。
但凡他從國外回來,不管是聚會還是商業往來,時不時就會聽到有人提起兩人的名字。
相較於年紀輕輕就主掌一縣政令的盛禹,沈穹無疑是國內商界最耀眼的那顆星。
據秦子昱所知,沈氏財團本就家大業大,自打沈穹執掌後,就更上一層樓。
比方說一些攸關國家安全的重點項目,都有沈氏的影子。
以沈穹的年齡,能有這樣的成就,也算得上是深不可測了。
曾經三人也不是沒撞見過,可因為各有各的生活圈子的緣故,見了麵也不過點點頭,所謂泛泛之交,不過如此。
怎麼也沒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沾了妹妹的光,以光速被盛禹和沈穹接納——
因為救命之恩的緣故,兩人都承諾,他們欠秦家一個人情。
能讓這兩人公然蓋章這件事,意味著秦氏真想轉戰國內發展的話,麵臨的阻力約等於零。
而兩人對妹妹秦櫻的態度也是相當怪異——
盛禹那邊就不用說了,明顯是把櫻櫻置於羽翼之下的意思。
雖然他家妹妹確實招人疼,可盛禹這麼不見外,還是讓秦子昱有些不舒服。
更不可思議的是沈穹,這個傳聞中有名的“冷血動物”,竟然真就把手腕上的串子給了秦櫻。
據聞那串珠子可是沈穹的爺爺送給沈穹的。
而且沈穹的性子,這麼多年了,其他追逐在身後的女孩子彆說要他隨身佩戴的東西,根本連一片紙都沒人得到過。
到現在秦子昱還能回憶起,沈穹摘下串子遞給秦櫻時,眾人跌落一地下巴的模樣。
“櫻櫻很喜歡這樣的手串?”秦子昱終究忍不住問道,“我知道哪兒出產的最好,不然我買了送你?”
就差明說讓秦櫻把沈穹送的那串還回去了——
沈穹可以不在意,他秦子昱卻不能不放在心上。畢竟盛京這邊世家的女孩子,但凡和沈穹沾上一點兒關係,就會以光速火出圈。
這要是讓外人知道沈穹竟然把手串送給了櫻櫻,那妹妹還不得成為眾矢之的?
“啊?”秦櫻這才回神,等意識到秦子昱說了什麼,搖搖頭道,“也不是很喜歡。”
經曆過末世,秦櫻早明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至於說首飾之類的,那是隻有衣食無憂時才能考慮的事。
眼下好容易脫離了末世,也有了再次佩戴首飾的機會,那些彆致漂亮的首飾還行,至於說這樣顏色發暗一看就是男款的串子還是算了吧。
既然不喜歡,那你乾嘛還要要啊。秦子昱神情滿滿的全是一言難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