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曆的案子多了,韓非自己現在也總結出了經驗。
他直接開始在過去的案件新聞之中搜索曲芸這個名字,沒過多久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十年前新滬遠郊曾發生過一起殺妻案,凶手經常家暴妻子,最終致使妻子死亡。
那個凶手已經被執行了死刑,值得注意的是,他們還有一個孩子。
父親殺死了母親,父親也被判了死刑。
那孩子本身既是殺人犯的親人,也是受害者的家屬,他在慘劇發生之後有過輕生的念頭,後來被警方及時解救。
為了避免周圍的閒言碎語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警方將那孩子送到了他舅舅家裡。
後續的報導主要都圍繞著那個無辜的孩子,他沒有做錯什麼,不過周圍的人卻都對他避之不及。
他的同學不願意和他坐在一起,他的舅舅看見他也總會想起慘死的妹妹,所以很少去管他,隻是會每個月給他一些錢,保證他不餓死就行。
“曲芸的孩子還活著,叫做曲文侯。”韓非決定等拍攝結束後去見見對方,如果可以的話,他想幫那孩子傳達一下心聲。
下午是對手戲,拍攝速度明顯變慢,跟韓非對戲的演員心理壓力很大,尤其是那個叫做錦年的小姑娘,她中間還被韓非過於投入的演技嚇的忘詞了。
晚上六點,拍完自己戲份的韓非瀟灑離開,他飯也顧不上吃就趕往那孩子舅舅家。
他在報道上看見的地址是十年前的,他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對方。
在路邊的超市買了一箱酸奶和一個果籃,韓非進入了一個非常破舊的小區,這裡環境很差,門口也沒有門崗。
“請問曲文侯的家人是住在這裡嗎?”
他敲了半天門,一個尖嘴猴腮的男人才將門打開:“你誰啊?”
“你好,我想找曲文侯。”
“你是他朋友嗎?他在看店,你去店裡找他吧。”
“那孩子十年前七歲,現在才十七歲,他不是應該還在上學嗎?”
“他自己不願意上,怪誰?”那男人態度很惡劣,不耐煩的說出了店的地址。
他接過韓非的東西,卻連家門都不讓韓非進,似乎隻要跟曲文侯扯上關係的人都不是好人。
拿出手機導航,韓非來到了小區不遠處的一個便利店。
這小店位置很偏,裡麵沒有客人,也沒有營業人員。
“那孩子沒在店裡?”
韓非在店裡轉了一圈,忽然聽到後巷傳來了爭吵聲,他悄悄走了過去。
五個小混混將一個穿著店員衣服的男生圍在牆角,其中一個穿著附近某高中的校服,左臂還打著繃帶。
“你以為自己不上學了,這事就算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