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那個年月(7)一更(2 / 2)

斂財人生[綜] 林木兒 5526 字 8個月前

四爺沉吟了半天,才道:“多準備一份。咱們過幾天出一趟門。”

“去哪?”林雨桐問道。

“去一趟西北。”四爺低聲道。

“看……印臻的父親?”林雨桐問道。

“嗯。”四爺沉沉的應了一聲,“這個印臻,這些年韓春霞一直想叫他改姓,這孩子死倔,打死也不改。也一直都偷偷的打探他父親的消息。這大概是他放不下的。世上的事情,有因就有果。占了人家的身子,也得儘到責任和義務。你也寫一封信,明兒先寄回你家再說。”

還真是把這一碼子事給忘了。

林雨桐一早起來就寫了一份簡短的信,就是報個平安。

這才趕緊做飯。飯才吃完,碗筷還沒收拾。吳春來就過來牽毛驢,“師傅,今兒進城的人不少,你們快點。”

這段時間,吳春來和李國芳跟在四爺和林雨桐身後,邊乾活,邊受教,還真是學了不少東西。兩人對這師傅都十分的恭敬。苦活累活都願意搭把手。

馮老師就道:“你們去吧。鍋碗我給你收拾。”

這個社會也有它的閃光點,那就是基本能做到夜不閉戶,家家戶戶不鎖門,也不見誰家丟東西。這在後世簡直就是不可想象的。

林雨桐就曾經聽他的外公念叨過七十年代的舊事。說他騎著單位的新自行車下鄉,半路上遇到大雨。路上都是泥,騎不了了。除非扛著自行車走。但當時他崴了腳,沒法子抗,就把自行車停在路邊。那個地方前不著村後不著店。他自己先回城了。自行車再貴重,也沒人要緊吧。他當時就已經做好了這車子丟了的準備了。打算買了輛配給單位。所以,他就沒再去看。結果等了半個月,腳好了,還得下鄉繼續工作。走到半路上,就看到自行車還原木原樣的停在路邊,沒人動過。上麵都生鏽了。這路上一天來來往往多少人,卻沒人動過這樣的歪心思。那時候的自行車多貴重啊,頂的上現代一個小轎車了。可也沒丟。擱在現代你試試,彆說小車,就是自行車不上鎖停在路邊十分鐘還沒丟,那真是得說運氣好了。

林雨桐不鎖門就甩手走了,半點都不擔心。

驢車上坐著的都是年輕人。楊柳見了林雨桐就翻了個白眼。

毛病!誰得罪你了?

“天這麼冷,你叫大家等久了好伐。”楊柳對吳春來抱怨。那一曲三折的音調,聽的人渾身都發軟。

吳春來嗬嗬的笑,“就走!就走!”跟大姑娘說句話,都害羞的不行。

這是淳樸的好少年啊。

這還是這兩個月,她第一次離開這靠山屯。進了縣城,最高的建築也就兩層樓。

整個縣城,能稱為街道的就隻有一條街。而所謂的百貨公司,隻有並排的三個刷著藍漆的櫃台,和後麵靠牆的貨架。

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婦人,坐在凳子上納鞋底。

“同誌,有毛線嗎?”林雨桐問道。

可能覺得林雨桐要毛線挺稀奇的,她抬頭道:“咱們這裡沒有,要到ha爾濱才有賣的。”

一個縣城裡的百貨公司,沒有毛線賣!

林雨桐隻能把視線對準櫃台上放著的幾匹落灰的布上。都是滌卡布料。跟藍黑灰還有軍綠。林雨桐將身上的布票全都換成布才罷休。布看起來是夠做四五身衣服的。其實外套加大衣算下來,隻勉強夠用。

買了東西,就沒處可去了。街頭就是電影院,四爺的眼睛一直往裡麵看。他大概隻在原主的記憶裡看過電影,但現實中應該沒有。

“要不,去看看?”林雨桐看牆上的海報。

是地道戰。

不管是什麼,好奇不是嗎?

四爺點點頭,“去看看。”他來了幾次縣城,不好意思跟彆人人一起去。關鍵是彆人不舍得花錢。自己要請,人家也不肯。覺得是負擔。現在就剩下兩個人了,正好去見識見識。彆人的記憶時間久了就模糊了。哪裡有自己親身經曆印象深刻呢。

一張電影票五分錢。於是兩人花了一毛錢,走進了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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