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歲月(110)
這個年代, 那真是找人特彆麻煩。
跟後世不能比啊。
實名製買票,到處都是攝像頭。提供一點信息, 哪怕不知道身份證號碼,隻要知道家庭住址, 然後加上姓名,去相關的機構一查,那資料成串的都能給調出來。
連家裡的七大姑八大姨的隻要相關的,都能羅列出來。
可如今呢?誰要啥證件?
除了買半價票出示學生證之類的證件, 哪裡需要。給錢就能買票的。
那如今人在哪呢?
他們知道的是清豐的一次電話, 說是在京城。然而老三又直奔了南邊。
這到底是在京城還是南邊?
查都沒法子查。
而且一個個的都是自願去的, 帶著發財夢去的。又不是違法的事, 才覺得找到了正經的工作呢, 你找人家人家就願意回來了?
清輝那是年紀小,人家當爸不願意兒子出來, 真要找到人跟他們掰扯,那他們不管願意不願意也得放人。
可老大家兩口子, 人家是大人了,啥事不知道啊。
你找人家乾嘛?人家正經的工作著呢,賺錢著呢。
當然了,對老二來說,不找也不行。畢竟清收給他們扔著呢。誰知道這一扔是幾年啊?這是個孩子, 不是個物件對不對?
英子聽明白林雨桐的話了, 就說:“咱也沒時間種地, 不行的話把老大家的地叫李家種著, 孩子叫他舅舅管去。”
我自己的孩子我都管不明白呢,怎麼管人家的?
清安開學也轉到縣城去,然後他們兩口子以後就跟上下班似的,早上天不亮就回,晚上收攤了再去。
英子都想把飯館開到縣城,把自己的鋪子收回來。平時老二在家種種地,她在縣城做生意再順帶照看孩子。做飯館的生意差不多淩晨四五點就得起來,來往縣城和鎮上特彆辛苦,尤其是趕上天不好的時候。但老二來回跑又不一樣,種地這種,就是天蒙蒙亮起身,騎摩托車也用不了多大功夫就回鎮上了。另外就是刮風下雨,趕上天氣不好的時候,肯定是下不了地的,不回鎮上也行的。比如冬天,完全可以在縣城貓冬嗎?
她就覺得這是最理想的安排了。
你說她忙成這樣,有啥義務幫著老大家帶孩子呢。
因此,她覺得她說的辦法是最合理的辦法。
你說非找到老大家兩口子,可人家走的時候沒跟你說實話就是防著你攔著。不想叫咱乾預的意思表達的還不清楚嗎?而且人家找的那活兒是合法的,那人家就是在工作。咱們沒法照看人家的孩子,送到娘舅家也不是彆人家。李仙兒她弟弟幫著種那兩畝地,管一個孩子吃喝總有點賺頭吧。大不了孩子穿的衣服,上學的學費這些,咱們當叔叔嬸嬸的,給孩子出了就是。一年兩三百也都撐死了。
養在自家,還是算了。
清收跟清輝還不一樣,李仙兒那人跟何小婉也不一樣。何小婉是那種,孩子出了錯了,當二伯的教訓孩子,罵也好打也好,何小婉都不言語,她知道那是對孩子好。每回還說清輝,就得這麼管著。然後李仙兒可不一樣,她的孩子誰想高聲說一聲,那都得乾架。這養孩子,哪有不說說孩子的,放任著學壞了,當爹媽的得怪,說孩子交給你們,你們就是這麼給我們關的。管的很了,又說他們不在,就不待見他們孩子這個那個的。卻從不會想我有啥義務幫你看孩子。
英子在家就這麼說,結果老二就不願意,覺得金家的孩子送給李家養,丟不起這人。
“要養你養,反正我不養。”兩口子為這個吵吵了不是一回。
你想啊,清平在縣城,開學就高二了。孩子分班的時候,他們當爹媽的就說,報理科吧,理科錄取的人多嘛,而且瞧著分數線比文科低很多。可這丫頭呢,就死倔,非要報文科。他們去學校找老師,回來這丫頭就跟他們吵了一架。一直特彆乖的孩子,然後好像是叛逆期才來一樣,特彆倔。這邊都沒管明白呢,你還非得狗攬八泡屎。你要管你侄子,您管去。我就是那惡嬸嬸,怎麼了?
要是那死了爹媽的,或是當年跟老三似的,人確實是沒辦法了。那我這當嬸嬸的不管,那是我心思壞,我歹毒,我不是東西。
但人家爹媽好好的,屁都不多放一個,就把孩子往這邊扔。
憑啥啊?
這次你就是說出大天來,那孩子我也不管。
所以說,老大兩口子能不能找見這都不是主要的,在老二兩口子看來,不犯法的工作,就是人家有正式工作了。這兩人還真未必得去找。但孩子的安排卻成了問題。
林雨桐支持英子:“二哥,你跟我姐確實是沒這個時間和精力。但是那邊孩子的姥姥姥特,身體還挺好的,也彆說叫孩子舅舅管了,叫他姥姥姥爺管著,地也白給他們種著。不行就叫老兩口住老大他們家去。孩子上學還方便。不跟妗子住一塊,也不礙誰的眼。在咱們家那邊,對孩子好不好的,都看得見。你們得空了幫著看一眼,我們呢……”她看了一眼四爺,就道:“您回去跟那二老說,每個月給一百塊錢……”
那肯定是樂意的。
在這邊種閨女家的地,收成全是兒子的。另外這一個月的一百塊錢,夠三個人在家裡吃喝了。
英子就說:“孩子的穿戴、學費、本子筆零用錢,我們給。”
平均下來一個月怎麼也得三四十。
想了想,這麼零碎的給,將來說不清楚,不少花錢,到最後還落了個王八蛋。一咬牙就說,“這些就給說清楚,我們每個月給孩子五十的零用錢,本子紙筆老師要的資料費,就從這錢裡出。”清平現在一周都要在學校吃的話,也才十來塊錢。這裡麵是帶了買文具的。一個小學生,給的絕對算是多的。“開學報名你二哥去,錢我們出。”
省的一樣的把錢花了,回頭那兩口子回來嘴裡又胡說八道。
錢這東西,就得花在明處。
彆看是花了錢了,但林雨桐卻覺得劃算。比起大張旗鼓的找人,花費的代價其實是小多了。
花錢是肯定的,吃飯連帶著煙酒下來,一兩萬得搭進去。東西不好拿不出手,求的人少還不行,咱這屬於大海撈針。更關鍵的是,要真找起來,得動用多大的關係網。
她真沒覺得有這個必要。如今都是合法的,雙方的意願才最重要。
等取締了傳|銷,他們自然就露麵了。如今,愛怎麼怎麼去。
她不費這個勁,但還得把這事處理的叫人無法指摘。就隻能在安排孩子上下功夫了。
給你們白種地,我們出生活費看護費,其他的都不要你們管,李家不樂意才怪。這事不管拿到啥地方說去,都經的起講究。
誰都不能說老二和老四這事辦的不地道。
四爺就跟老二說:“這事就按桐桐說的辦吧。”
三對一,老二這才沒有勉強。
其實他都不想來這一趟的。可這不來,好家夥,每天出去遇到人,這個說:“老二啊,趕緊想辦法找找吧。怎麼說都是你大哥。”那個說,“你管不了就給你家老四打電話,親兄弟,這一家四口沒了三口,不找找怎麼行呢?”
就是這麼一個輿論走向。
按他的心思,就是不給老四找麻煩。老大兩口子都是大人,清豐隻比清平清寧小一歲,今年也都十六了。是個大人了。想回來的時候自然就回來了。
他那邊幫著照看清收就是了。
可就這,村裡誰不說。有些不說自己,畢竟農民嘛,能有啥能耐?主要是說老四:“兩口子都當了大官了,都進了京城了,對家裡的兄弟不管不顧……”巴拉巴拉的……
人都是健忘的。早忘了這些年金家的那些恩怨情仇。逮住一件事就當是拿住了把柄。
兩口子等孩子放暑假了,就帶著孩子來這一趟。
誰問都是找老四去想想辦法,電話上一句兩句說不清楚。
等回來的時候再想想說辭,怎麼著也得堵著這悠悠之口。
英子是從哪邊考慮,老二是從這邊考慮。反正都有自己的道理。
四爺就說:“找肯定是要找的。登報,登尋人啟事……重金尋找線索。”
把倆孩子的,老大兩口子的照片的照片都登上去,但凡提供線索也確實屬實的,五千塊錢重謝。
老二就想,哪怕真找不到人,拿張報紙回去,叫他們看看咱們找人的決心。
然後一個電話過去,就真的登報了。
各大報紙,都登了。
不過彆說,還真有效果。報紙登出去當天,不到十二點,電話響了,說是見過照片上兩個孩子。
徐強過來幫忙,開著車去找這人,然後把人接到家附近的飯館,要了包間。
金家的人這才過來。
“我是送報紙帶送牛奶的……”所以,能第一時間看到報紙的信息,“我負責的就那一片的小區,常在小區裡碰上一個送水的,也是個子小小的,看起來年紀不大……”他指了指報紙上清豐的照片,“就是他!常碰見,偶爾會點點頭,打個招呼……但真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大概得是三個月之前吧,我記得就是清明前後。那天我急著送完回家,得跟我媽去墓地看我爸,下樓的時候吧,跟一個小夥子撞了一下,差點把人家的水給撞掉了。我才說你今兒也早,結果一看不認識這人,是這個……”他指了指清輝的照片,“是這個小夥子……這小夥子可會來事,連說沒事,還說笑說我跟他哥認識,那就都是自己人啥的,還給了我一根不是本地產的煙……”
時間上是能對上的。而且體態性格的描述都對。
那這肯定得找到送水的公司去。
確認一下吧。
四爺叫桐桐帶著英子和孩子先回去,“我跟二哥去就行了。”
然後徐強開車,帶著人找地方。隻要有具體的地方,找送水的公司就很容易。
去了一查就知道了。
去了一問人家就馬上說:“有這麼個人。”
跟清豐一起住地下室的舍友還說:“叫金清豐這個沒錯,家裡是秦省的,是那個旅遊報上說的那個現代樓蘭的那個縣的。他們原先是兩個人,一個乾了沒幾天就先走了,說是一個老鄉在南邊什麼地方進了一個大公司,那邊正招人呢,叫他去。那小子就去了。他原本跟清豐是一起的,去了一個月吧,清豐就很高興的說,那夥計人還不錯,說是買一個啥東西,繳納三千九就能進公司了。一個月好像四五千塊錢。他給他弟弟打電話借錢……”他說著就指了指清輝的照片,“這是他弟弟。他弟弟後來來了,估計是聽了一個月賺那麼多挺動心的。他弟弟挺有錢,借給他哥三千九,自己還有四五千,說是路費有了,能到南邊。然後兩人在這邊住了一周的時間,趕到月初發工資,領了工資就走了。隻知道是去了鵬城,但到底是鵬城什麼地方,就不知道了。”
徐強就問:“沒見過另外兩個大人嗎?”
這些就都搖頭:“沒見過。”
那就是這兩口子沒來京城,而是直接去了南邊了。
這麼說,老三找的方向是對的。
給這提供消息的小夥子了五千,又給了清豐的那個同事兩百。
這事就隻能查到這裡了。
晚上的時候老三的電話就打給四爺:“我人在鵬城,在這邊找了周蓮。他們算是地頭蛇,在當地找人很好找……你們彆急,我也不亂來,就在酒店等消息。”
四爺就說:“隻要能把人帶出來,多大的代價都值得。寧肯花錢彆惹事。”
老三點頭:“知道,知道!我如今收斂著脾氣呢。”不收斂也不行啊,兒子還在人家手上呢。
老二一邊聽著,這才放心了。
四爺和林雨桐得上班,清寧和徐強帶著這一家四口逛京城。逛了得有一周吧,老三那邊才打了電話過來,“找到人了,人我也見到了。都不願意回來。清輝是我給揍暈了扛出來的,老大兩口子帶著清豐,死說活說就是不回。老大跟我嚷嚷,說是誰擋了他的發財道,他要誰的命。”
“那你帶著孩子先來京城,到了京城再說。”
本來收拾東西要回去的老二兩口子,等著老三帶著清輝回來。
清輝差不多是被他爸給綁在身上帶回來的。老三隨身裝著戶口本,為了給人家看,這事我親兒子,不用報警,我沒拐賣孩子。
這才多長時間,老三熬的隻剩下皮包骨了。
回來把這小子往客廳一扔,就去了洗澡間,洗了澡,直接去客房,睡覺去了。
一路上不敢眨眼,就怕這混蛋又跑了。
老二是二話不說上去就揍:“……想錢想瘋了你……你這是要急死誰……”
清輝倒是不跟他二伯撂蹶子,打了就受了。
清平趕緊攔了,“爸,你打他乾什麼啊?”
林雨桐就把自己寫的稿子低過去,“認識字嗎?給我念一遍……”
清輝伸出爪子,接過去念,有些字不認識,但並不妨礙他理解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