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戎搖搖頭,答道:“我不喝。但是,長夏可以把血做的很好吃。”
血豆腐,還有血腸。
長夏都做過,味道尚可。
普康森達兩位長者,很喜歡那個味。
部落上了年紀的老人,也都很喜歡。細嫩,爽滑,不費牙。
“真的?”赫默一聽,頓時激動極了。
二話不說。
將木盆準備好,再動手宰殺跳羚。
這頭跳羚就當做歡迎長夏到來的禮物。
今晚來一頓美味的跳羚大餐。
“我來。”沉戎奪過骨刀,讓赫默摁住跳羚的犄角,這對犄角是赫默私有物。除犄角,跳羚的獸皮和獸筋,都是很不錯的收獲。
其中。
犄角價值最高。
跳羚的犄角,經過打磨能夠做成鋒利的獸刀。
這頭跳羚的犄角一米多高,能打磨很多把獸刀。可以說,價值很不錯。
“聽說,跳羚犄角能入藥。可惜,這頭跳羚的犄角太老,隻能打磨能獸刀。”赫默惋惜道。
沉戎下手很穩。
白刀進,紅刀出。
跳羚抽搐痙攣幾下,就沒再動彈。
等血放完,赫默將犄角割下來,再將跳羚懸掛在樹枝之上,剝皮,抽筋。動作利落,而乾脆。
“你倆夠快啊?”長夏換上乾淨的衣服,就聞到一股濃鬱的血腥味。沉戎忙著傾灑藥粉,去味,赫默利索把跳羚收拾乾淨,內臟都堆在木桶之中。
“長夏,跳羚內臟要嗎?”赫默嘿嘿笑著,問道。
長夏點點頭,說:“留著,我準備了鹵料包,一鍋鹵了。”內臟丟了太浪費,剛好有時間,長夏不介意累一些。
“你說,我來清洗。”沉戎道。
這裡離迷失之林近,旁邊就有一條小溪。
取水,用水,都十分方便。
要是缺水,長夏估計不會點頭要內臟。內臟處理乾淨,味道確實很不錯。但是,要是處理不乾淨……
“用果粉搓洗,多搓洗幾遍。”
這果粉搓洗內臟,去汙效果真的極好。草木灰也能搓洗,有些臟,果粉能搓洗乾淨,長夏自然不會用草木灰。
“搓洗後,再煮幾遍。”
跳羚生活在野外,長夏不清楚它吃什麼。
搓洗乾淨,反複煮沸多次很有必要。除腥之餘,也殺菌。
“這內臟處理很繁瑣啊!”赫默緊張道。
長夏微微一笑。
“想吃,就不能怕麻煩。像這些生活在野外的獵物,要是想吃它們的內臟,就必須處理乾淨。”長夏嚴肅道。
有些事能貪圖方便。
但是,有些事是不行的。
對於吃,長夏是認真的。
“嗯!”赫默認真點頭,回道:“我記住了。”
“赫默,狼族與獅族交換岩石,這岩石是從何處采割的?”長夏好奇道。沉戎清洗內臟,她從藤筐那邊翻找鹵料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