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1 / 2)

當看到這條熱搜時,網上評論迅速炸了。

【怕不是瘋了,這年頭小三都這麼不要臉,假裝自殺博取同情不夠,現在還搞律師函警告】

【樓上的糾正一下,是阮瞳瘋狂騷擾我們葉哲,葉哲並沒有出軌。這件事有錯也是阮瞳一個人的錯,我們葉哲也是受害者】

網友們大多都是立場中立的普通人,所以就對小三這種生物特彆厭恨,無法容忍。

何況葉哲是圈內一線男演員,路人緣比阮瞳強大,哪怕在這種關頭依然有不少死忠粉支持。

她們一邊喊著‘葉哲一定是被對家陷害了’、‘阮瞳太能倒貼,哥哥隻是不會拒絕人’‘我家葉哲太善良都是阮瞳不要臉’。

一邊衝向微博、貼吧、粉絲群,四處控評抹黑,把所有罪狀都推在阮瞳身上。

輿論加粉絲的控評,再加上葉哲的未婚妻洛詩在雙方父母的勸說下,選擇了相信和原諒葉哲。

這樣一來,哪怕阮瞳這邊在這時候爆出起訴傳聞,網絡上依舊有許多不相信和質疑的聲音。

葉哲的粉絲不會給阮瞳‘拉踩’他們的機會,立刻跑去這條熱搜下解釋。

【娛樂圈這種騷操作見多了,名譽權一告一個準根本證明不了什麼,大家不要被這種手段騙了】

【我們哥哥也不是沒有當過被告,有的人就是喜歡打著法律的幌子嚇唬人。阮瞳不就仗著自己臉好看為所欲為嘛,求求寧快點糊了吧】

【洗白套路而已,大家放心最多律師函警告】

【被告??你們沒看阮瞳的微博?葉哲家粉絲是不是還沒弄清事實,這次葉哲不是被告,而是被告人。】

忽然,一條網友的科普評論被頂了上來。

下麵立刻有人問。

【法盲表示不懂,被告人和被告有什麼區彆?】

【被告是民事訴訟的稱呼,被告人是刑事訴訟的稱呼。換句話說,葉哲這次攤上的是刑事案件。作為吃瓜網友不知道這件事誰對誰錯,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訴的方式去告葉哲,應該是有底氣的。】

葉哲的粉絲和其他吃瓜網友:刑事自訴,又是什麼玩意兒???

直到這時,葉哲的粉絲才發現事情好像超過了他們的意料。

許多原本認為阮瞳隻是用法律幌子來虛張聲勢的網友,這時候也從這條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

原來,十分鐘之前阮瞳登錄後台,發了一條微博。

這是繼阮瞳和葉哲的醜聞曝光後,她第一次登錄自己的微博,親自澄清。

阮瞳V:刑事自訴狀已經遞交法院受理,我們法院見@葉哲V[照片]

後麵的配圖照片,是法院傳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書。

【女鵝終於發微博了!】

【天啊,好擔心姐姐會出事,這是反擊的信號吧,看到姐姐站出來反擊我就放心了】

【我就知道瞳瞳不會讓我失望,支持瞳瞳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那個,打擾一下……有沒有人能給我科普一下,什麼是刑事自訴?[摳鼻]】

【這裡科普一下,刑事自訴是指區彆於檢察院提起公訴,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刑事案件。總之就是,葉哲攤上的是刑事案件。】

【根據貼圖裡的信息看,阮瞳這次告的葉哲誹謗罪。如果罪名成立,依照刑法,葉哲最高可以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臥槽,那就是法製咖?!】

一輪科普下來,阮瞳粉絲頓時歡欣鼓舞。

吃瓜網友們也開始動搖。

阮瞳不會真被冤枉了吧?

她居然敢以刑事自訴的方式起訴葉哲,而法院那邊也已經受理了,或許真有什麼冤情。

而剛才還氣勢洶洶的葉哲粉絲,這時候除了小部分還在努力控評外,大多數都下意識沉默。

阮瞳這邊的回擊太有力,他們有些找不著主心骨,開始擔心接下去該怎麼辦。

畢竟,娛樂圈裡律師函來律師函去,發聲明澄清警告,甚至打民事訴訟的事件他們都見過不少。

但一上來就直接把案子定性為刑事案件的,卻幾乎沒有。

誰沒事打刑事訴訟啊,大家都是在圈內混的,抬頭不見低頭見,輕易都不會玩到這種撕破臉的地步。

更何況,如果沒有證據支持,也不可能把普通案件弄成刑事案件。

不得不說,阮瞳這回是真的剛,剛到完全不像她冰清玉潔、柔弱無辜白蓮花的慣有套路,太另人驚訝了。

*

這邊,網絡上的評論因為阮瞳不按常理的出牌,略有緩和。

那邊,公司高層卻勒令她立刻過去一趟。

寫這本書的黑粉雖然改動了阮瞳的性格命運,卻沒動其他的客觀世界構造。

阮瞳在現實的經紀公司是盛耀娛樂,書裡依舊保留了這點。

盛耀娛樂隸屬盛耀集團,是國內娛樂圈中數一數二的行業翹楚。

而盛耀娛樂作為集團內部文化領域的重點發展部門,更是在CBD占據了一整棟大廈。

阮瞳乘電梯直達21樓,公司藝人部。

這個時候正是下午3點,藝人部的工作人員正在忙碌。

阮瞳走進來時候,大辦公室裡忽然有幾分安靜。

從阮瞳出現在大辦公室的那一刻,這裡的工作人員就不由地屏住了呼吸,目光直直望向阮瞳。

看著她烏黑如緞的長發柔順的垂在肩後,杏眸如水,鼻尖挺翹小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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