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夜對許多人來說都是不眠之夜, 依然昏睡的唐浩初卻全然不知。直到淩晨四點左右,他才在昏睡中睜開眼。
頭有點疼,胃很難受, 被綁著的手腕也很不舒服, 眼睛蒙了黑布,除了混沌的黑暗什麼都看不見, 但大腦裡的時鐘告訴了他時間, ——他竟然睡了整整兩天。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來。他知道自己是被綁架了,不過暫時沒有生命危險,畢竟身為一個人人眼裡嬌生慣養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學習, 還不曾接觸家裡的生意,所以把他綁來無非是要威脅他的家人, 想用他換什麼東西。
身下的地麵粗糙不平,空氣潮濕陰冷,周圍很靜, 靜到自己的呼吸聲都無比清晰。可能是認為他年紀小跑不了,所以綁匪隻給他綁了手, 掙了掙手上的繩子, 發現是那種最結實的登山繩,繩子另一頭則扣在一個鐵柱上, ——因為掙出了金屬撞擊的聲音。
身上的手機被拿走了, 右手帶的內置了定位器的手環也被扔掉了, 連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見了, 隻有左手上紅繩穿的小金珠還在。大概這孤零零的一顆太不起眼,綁匪覺得不存在什麼威脅。
然而這顆金珠不是飾品,是唐浩初又一個小發明,擰開後可以變成一個異常鋒利的刀片。
這種的小發明對腦域異能者來說非常簡單,而隨身攜帶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時就養成的習慣。唐浩初努力轉動手腕,將刀片擰開,然後一點點割手上的繩子,卻在快割開的時候隱隱聽到了腳步聲和說話聲。
他立刻停下動作,恢複成早先睡著的姿勢,聽見說話聲越來越近,是一個音色低啞且英文不太嫻熟的年輕男人。
“怎麼還不醒,該不會你把劑量配錯了吧?這小孩的命現在還有用,你可彆給我出什麼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閉著眼也不會配錯,”另一道男聲比較粗獷,發音帶著濃濃的倫敦腔,“一定是你們東方小孩太嬌氣,連一點迷藥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說著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輕放緩,假裝還沒有醒,感覺對方扯開了他眼上的黑布,檢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繼而向那個英文不太嫻熟的人下定了他隻是在睡的結論。
講完這話,男人似乎就要離開了,唐浩初剛要鬆一口氣,右腳卻被抓住了。
被帶上車之前他右腳上的鞋子就因掙紮而鬆開,並於顛簸中掉到了車裡,早上轉移到這個倉庫時,連襪子也蹭掉了,所以這隻腳是光著的。本來要起身離開的男人注意力一轉,被那隻腳吸引了視線。
這個受雇於黎霖的男人算是個專業綁匪,做過多次綁架案,不會無故撕票,亦沒有折磨人的習慣,卻有個奇怪的隱癖,——戀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長得非常好看,但沒想到他能從頭好看到腳趾,赤著的腳骨骼分明,精致秀氣,白得晶瑩通透,找不到半點瑕疵,依稀可見上麵的血管。五隻粉嫩的腳趾乖巧地並排排著,極其圓潤可愛。
雖見過那麼多美人的腳,卻輕易被眼前的腳奪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膩的蛇在少年的腳背撫過,又在腳踝細細摸了一圈。
說不出的排斥和惡心感湧上唐浩初的大腦,隨即裝作剛醒來的樣子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瑟縮著把腳蜷了回去,一邊繼續在背後割繩子一邊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問眼前的男人,“叔叔,這是哪裡?”
長著絡腮胡的男人頓了一下,竟極力溫和地衝唐浩初笑了笑,哄道:“這是懲罰遊戲屋,你乖一點,過幾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說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腳,並攥住了他的腳踝。那奶白色的皮膚被冷風吹得有些發紅,似塗了一層粉,顏色就像是早春白裡透粉的桃花,就等人來采摘。
小少爺用力抬腳去掙,卻沒能掙開。明明霍彪每次給他穿鞋的時候也喜歡這樣握著他的腳踝,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完全不能接受眼前人的碰觸,連一刻都不能忍耐。惡心感越來越強,甚至有點想吐,所幸他胃裡是空的,就算吐也吐不出來。
身為腦域異能者,唐浩初的腦域異能一直在進步,——就像福爾摩斯有推理的‘記憶宮殿’,他同樣有一座龐大的宮殿來裝載和沉澱所有學到的東西,殿內的每扇門都代表著一類知識,每多一扇接近飽和的門,都會讓異能更強大一點。得益於係統的日常學習任務和任務獎勵,‘表演’那扇門已越來越滿,他的異能也到了二階後期,隻差一步就可以晉升三階。
三階的腦域異能者可以利用精神力施展精神停滯,讓敵人甚至喪屍大腦空白地愣在原地,二階後期的唐浩初同樣可以施展,隻是撐不了多長時間。
但他管不了那麼多了。
男人的觸摸已經延展到小腿和另一隻腳,小少爺全身的肌肉都不受控地緊繃起來。背後的繩子終於被割開,在掙斷繩子的那一刻,他抬頭直直對上男人的雙眼。
那個英文不嫻熟的青年之前就離開了,狹小的房間裡就隻剩下小少爺和眼前這個絡腮胡。男人在和他對視的下一秒呆住,而他趁機跑向了窗台。
窗台很高,唐浩初爬上去才發現這裡不是他以為的一樓,而是建在斜坡上的二樓,離地麵起碼有三米半。可是門外有人守著,要跑的話隻能跳窗,——更重要的是他沒有時間猶豫了,逐漸透支的精神力讓他整顆大腦都像被針紮般疼痛難忍。
小少爺死死咬著唇,最後向窗外望了一眼,抬頭時黎明初生的微光勾勒出他的側臉,精致漂亮得就像山穀中隻在濃霧裡才出現的神祗,下一秒就要消失在黑暗裡。
而皮埃爾就在這關鍵時刻看到了他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