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賽是夜裡四點半結束的。徐寧回房睡覺後譚真又調了幾個台, 麻木地看了會兒電視, 他帶著一罐沒喝完的啤酒走上客廳外的小陽台。
遠空還沒有亮的痕跡,城市被籠罩在一片寧靜的暗藍色下。
這場景令譚真想起了十四歲時在大連的那個家。
那是一套整潔明亮的三室一廳,儘管當時並沒有覺得喜歡,且隻住了一年,長大後他卻一直忘不了, 特彆是那個陽台,每每站上去就能看到水波蕩漾的海灣。
那是他長那麼大第一回久住在城市裡,而且是個有海的城市。
而梁京京, 她是譚真認識的第一個城市裡的女孩。
譚真小時候在山裡野慣了,才發現原來城市裡的女孩子是這樣的, 跟他想象中的乖順禮貌完全不同。
十四歲的梁京京對他來說就像藍海一樣, 發著神秘莫測的光, 看著很近,實則很遠。
說起來他當年還真是有點“鄉巴佬”的味道,即便在轉學三年後,他還做了件可能是這輩子最衝動的事。
想到那時候的傻勁,在這誠實的一刻, 譚真撐著欄杆眯起眼,唇角露出了自嘲的笑。
這種對自我的偏差認識直到他上軍校才得到矯正, 譚真意識到自己非但不是什麼鄉巴佬, 反是被很多女孩追著跑的“軍二代”。也是那時他才發現, 原來城市裡的漂亮女孩那麼多, 也並不全像梁京京那個樣子。
很多都比她漂亮、溫柔、講道理。
可譚真也不知道怎麼了, 腦海中卻始終留有那個十五歲少女被海風吹亂頭發後的不耐煩表情,還有那特逗的吃西瓜的臉。
或許,少年們心中都藏有一個這樣的女孩,她是他對異性的啟蒙。
然而當他多年後再次遇上她,他的幻想已經將她包裝得太過完美,以致於和現實有了或大或小的差距。
這是一個很殘酷的事實——譚真從未忘記過梁京京,但現在的梁京京實在算不上是他的理想對象。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譚真去駐地前的最後一晚,他還是決定再找一次梁京京,儘管她已經把他的微信電話都拉黑了。
傍晚十分,他開車來到她樓下。
譚真不知道梁京京住在幾樓,也不知道她今晚會不會下樓,但他覺得自己應該再做點什麼,不管是出於情感,還是出於男士風度。
很多居民在飯後散步遛狗,譚真在車裡坐了半小時,看到車門外乖乖蹲著一隻小奶狗。
他從車上下來逗了會兒,倒是“無心插柳”地把人給引來了。
不是梁京京,是上次在機場裡和她在一起的一個姑娘。
王亞看著他,譚真也抬頭看看她,站起來。
王亞沒化妝,身上單單套這條T恤裙,手裡端著一隻小碗。
她說:“你是那個飛行員?”
譚真不知道她認識他,有些意外,扯了下嘴角,“梁京京在嗎?”
“她下午就回老家了。”王亞答得很平淡,把小奶狗往旁邊引了引,又對譚真說,“你要找她?”
譚真說:“她幾點走的?”
“兩三點吧。”
譚真站在原地。
王亞把手裡的狗糧給他,“來都來了,要不你幫她把狗喂了吧,我正好還有點事。”
譚真看看麵前的小碗。
“她的狗?”
“流浪狗,她看著可憐就喂了。”
譚真接過碗,“怎麼沒拿回家養?”
“我不讓。臟的要命。”
臨走前,王亞說:“你喂完了把碗放樓梯口那角落就行了。”
譚真叫住她,“美女。”
王亞回頭。
“能不能幫我帶個話。”
“行啊。”
“跟她說我要換駐地了,會去雲南,她以後要是在這邊碰上難事可以找徐寧幫忙。你跟她說了她就知道徐寧是誰。”
停了一秒,王亞略不屑地笑了笑,“哥們兒,你還真挺渣的。”
譚真沒生氣,隻是說,“能不能把話帶到,不然這狗我不喂了,你自己喂吧。”
比了個“OK”的手勢,王亞走了。
草叢邊,黃色小奶狗跟個餓死鬼一樣埋頭在碗裡一頓猛吃,譚真蹲下來,忽然發現看狗吃飯還挺有快感。過了會兒碗裡空了,他拍拍狗頭,小奶狗乖乖圍著他腳脖子轉了一圈。
譚真把狗碗放回王亞指定位置,上車前他慢下腳步,又看了眼還坐在路邊的狗。
停了停,譚真忽然過去把這狗抱上了車。
車子很快發動,離開小區。直到在紅綠燈處停下,譚真才看了眼副駕上一臉懵的小狗,拍拍狗頭以示安撫。
算了,權當撈個紀念品。
此時,坐在駛向北方動車上的梁京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狗被偷了。
走得太急,她沒買機票,直接去火車站的改簽窗口“揀”了一張人家的退票,下午3點就上了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