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收網(2 / 2)

團長的早逝原配 浣若君 16988 字 8個月前

陳方遠準備劫持馬琳,偷渡出國,但那樣做畢竟有風險。

而徐鑫有軍事記者證,證號在海關是有備案的,萬一半路有人查,他們憑證件就可以脫身。

徐鑫之所以坐立不安,是因為他也察覺到了,對方想借買他的證,買不成又想看,在這個假證泛濫的年代,一旦他把證件給陳倩看了,陳倩立刻可以憑串號偽造一張。

而陳倩今天設局,就是為了他的軍事記者證。

這時陳玉鳳不禁驚歎,陳方遠是真正的老狐狸,居然能滑頭到這種程度。

韓超讓她去上廁所,是因為他已經查明了對方的動機,懶得再廢話下去,要提前動手,實施抓捕了。

事情的發生就在一瞬間,陳玉鳳和齊彩鈴剛穿過舞池。

就見不遠處的角落裡有個人站起了身,徑自要往外走,捧著大哥大,邊走,邊不知道在說什麼。

而韓超呢,甩了夾克,隻穿白襯衣,同樣穿過舞池,去拍對方的肩。

那人穿的是棉麻質的立領服飾,戴個墨鏡,這顯眼的打扮,陳玉鳳一眼就能認出來,是陳方遠。

韓超一把過去,打掉了對方的墨鏡。

跑馬燈掃過,他一隻眼睛是瞎的,但好的那隻眼睛分外明亮。

年青的軍人,和穿著立領的老爺子,對恃當場。

陳方遠是個老牌的軍人,凡做事當然謹慎。

他今天確實是為了軍事記者證而來的,剛才大哥大一直是開的,他在另一張桌子上,全盤聽到了徐鑫和陳倩的對話,根據判斷,他認為軍事記者證目前就在徐鑫包裡背著。

已經到了要撤的階段,陳方遠不想浪費太多時間,正在電話裡跟陳倩交待,讓她早點結束酒局,尾隨徐鑫,做了他,搶記者證。

他分配完任務,正準備要撤。

但偏偏是韓超,他最瞧不起的韓超。

據他從軍區內部得到的消息來看,韓超性格孤傲,衝動,魯莽,一無事處的營級小軍官。

據說中層領導們,沒一個瞧得起他的。

是個沒有職場智慧,也毫無情商的愣頭青。

陳方遠也知道,他一直在四處查自己的無線電。

陳方遠還不止一次在郵件裡跟下屬們聊過,說軍區反間處是一幫蠢貨,曾經在越國潛伏過,號稱三年沒有暴露目標,完美脫身的韓超也是頭蠢豬。

他之所以能脫身,並不是因為智慧,而是因為黎參謀長被美色衝昏了頭腦。

但在此刻,就在韓超大步穿過舞池,朝他走來時,於電光火石間,陳方遠猛然意識過來了。

放長線,釣大魚。

他所有的錢,經過轉賬洗白,投進股市的那一筆巨款。

是軍方故意放任,讓他轉進來的。

是他麻痹大意了,但也是對方太過狡猾了。

對方表現的極為愚蠢,張開的網又足夠大,而他,聰明反被聰明誤。

他本以為韓超隻是他瞧不起的,連牙祭都懶得打的獵物。

可事實上,韓超是以獵物身份出現的獵人。

在被韓超打落眼鏡的一刻,他對著大哥大喊:“陳倩,現在就搶!”

另一張桌子上,大哥大裡傳出聲音,陳倩立刻拍案而起,伸手就扯徐鑫的包。

那裡麵裝著徐鑫曾經的輝煌,雖然不能給任何人展示,但作為他最珍貴的東西,徐鑫今天背著的,軍事記者證,那是他曾經的榮耀和戰功,他也在回搶。

同一時間,兩拔人打了起來。

夜總會是個經常有人打架的地方,所以人們一開始隻是圍觀,並不覺得稀奇。

陳方遠畢竟年邁,幾下就被韓超製服。

而驚到大家的是,從他的衣服裡,居然滑出一把槍。

韓超一腳把槍踢遠,得拽著陳方遠去救徐鑫,因為陳倩穿的是靴子,靴子裡肯定藏著匕首,而她這種間諜出手的,身上肯定厲害,會要了徐鑫的命的。

這時有個醉漢搶到了槍,居然舉了起來,陳方遠給韓超勒著,在拚命大吼:“開槍,打他,隻要打死他,我立刻給你一百萬!”

一百萬在他是毛毛雨,可惜醉漢從沒聽過,所以並沒有當真。

醉漢拿著槍左右四顧,所到之處人們紛紛躲避。

醉漢突然掏出一支煙,對準了就要點:“嚇唬誰呀,不過是個打火機。”

看他要點煙,有些人還當玩笑,有些人已經在尖叫了。

這時陳倩已經從靴子裡掏出匕首,對準的正是徐鑫的喉管。

韓超把陳方遠整個砸了過去,旋即自己跳起來,一個飛腳打落陳倩的匕首。

陳方遠已經撞到桌角,已經暈過去了。

陳倩並不戀戰,轉而卻朝著醉漢衝了過去,這是要搶槍。

大陸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就警察隊伍裡,也是一個局裡多少把槍,平常招待任務,警察是不帶槍的,除非申請才能挾帶,所以有一把槍,至少可以讓她逃出上百公裡。

韓超也追了過去,但他離的有點遠,陳倩還在不停的拉桌子給他製造障礙。

此時音樂還在唱:“人的一生有許多追憶,隻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旋轉的跑馬燈下,陳倩的手指眼看夠到槍,而韓超還在很遠的地方。

但他手裡不知何時多了個篩盅,刷的一聲砸過去,恰砸在醉漢手裡的槍上。

槍從醉漢手中脫出,韓超仿佛計算好角度,衝向另一邊,等陳倩到時,槍已經在他手裡了。

這就得說,陳方遠敢隻帶個陳倩四處走的原因了。

這女人極為凶狠,剛才已經掏了一把匕首,此時再掏一把,隻聽韓超朝天鳴槍,她突然朝著人群衝了過來。

一幫來尋歡作樂的人們如潮水般散開,四處躲避。

齊彩鈴永遠認不清形勢,大喊大叫:“玉鳳,這是怎麼啦,玉鳳。”

……

“玉鳳,陳倩和韓超為什麼打架,他們為什麼打架。”

她穿的亮閃閃吧,還愛尖叫,而這種時候,作為沒有任何戰鬥能力的弱雞,不是應該躲起來的嘛,陳玉鳳看得出來,陳倩這時想劫持個人質。

所以她躲得可好了,鑽在一張桌子下麵,把桌腿抱的緊緊的。

眼看陳倩持刀,正在四處找尋合適的人質,一把把她拉到了桌子下麵。

選人質當然要選女的,還要選弱的,陳倩看好了一個女孩,大概二十出頭,個頭很矮,隻有一米五幾,還特彆瘦,跟個未成年似的。

她伸手一把扯,因為對方掙紮,刷一把扯破了對方的裙子。

人到窮途自然惡,她伸手就去抓,見對方躲,揮起匕首就刺。

就在這時,砰的一聲槍響,子彈直擊她的手腕。

韓超旋即撲到,把陳倩拽過來,摁在了陳方遠身上。

在他手裡,這倆人就像倆垃圾袋,他的動作自然的,就跟尋常上班前,要收了家裡的垃圾,順路帶出去扔了一樣自然,從容。

而這時,反間處的人聽到聲音,也衝進來了。

幾十號軍人從幾個方位進來,把現場圍了個密不透風。

進夜總會,人們就是為了開眼來的。

畢竟卡座票一張就要5元,啤酒一瓶2塊,喝的是錢,玩的是刺激。

而今天,大新鮮。

港台武打片啊,一穿著白襯衣的小夥,一氣嗬成,乾翻了兩把匕首一把槍。

還有,多少年了,自從自衛戰結束,軍人們仿佛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他們自成一體,生活在屬於他們的院子裡,不出門,不惹事。

對了,還有土氣和貧窮伴隨著他們,他們與這個時代格格不入。

但在今天,一群逛夜總會的暴發戶,時髦人們,通過一個穿白襯衣的小夥子,終於重新認識了軍人這個隊伍。

紙醉金迷的夜總會,跑馬燈依舊不停旋轉,歌換了一首,極為歡快的唱著:“我拿青春賭明天,你用真情換此生,歲月不知人間多少憂傷,何不瀟灑走一回。”

亂糟糟的人群躲在四周,場地中央隻有一個女孩子茫然的坐著,捂著裙子正在哭,這是剛才被扯了裙子的那個女孩,她的裙子被扯掉了,還嚇尿了,她不敢起身,隻能坐在舞池中央。

跑馬燈一遍遍的從她身上掃過,她在不停的抽泣。

而這時,原本躲的好好的陳玉鳳脫了外套起身,要從桌子底下鑽出去。

齊彩鈴拉了她一把:“乾嘛呀你,外麵亂成那樣,這會兒咱可不能出去,萬一陳倩再殺人呢。”

共事一年多的女人,一直都溫溫默默的,卻在突然間化身女殺手。

饒是再傻,齊彩鈴此時也發現問題了。

間諜,反間,這是一般人接觸不到的領域,所以齊彩鈴想不到太深。

但饒是這樣,饒是此刻陳倩已經被製服了,她剛才搶槍,跟韓超對打的場麵也嚇到了齊彩鈴,她自己不想出去,也不敢讓陳玉鳳出去。

萬一陳倩突然乍起,再來一下呢?

舞池中央那個女孩子不就是現形的例子,裙子都被陳倩給扒了。

此時坐在地上,內褲都在外麵,還給嚇尿,多可憐。

陳玉鳳恰恰是看著那個女孩可憐才起身的,她掙開齊彩鈴的手,走了出去。

……

既說他是陰溝裡的蛆,就是見不得光的東西,而當一隻蛆被暴露在陽光下,當他無所循形,其嘴臉,既醜陋,又讓人覺得惡心。

反間處的人圍在一起,正在贍仰折騰了他們一年的‘陳老先生’。

好多人還是頭一回見麵,驚訝於,對方居然是個半瞎的老頭子,而且看起來弱不禁風的。

而韓超跟蹤了整整一年,直到今天才完全收網。

直到現在,他才算真正意義上完成了這份工作,可以徹底移交反間處了。

望著麵前被放翻的倆間諜,韓超一手叉腰,正在跟白剛彙報剛才的情況,白剛忽而目光一轉,韓超也跟著望了過去。

卻原來,他的妻子脫了外套,正在走向舞池中央。

總算,陳方遠的事結束了。

韓超望著妻子,心說此時要能跳一支舞該多好。

她脫了襯衣,隻穿一件白色的小背心,短短的,翹翹的卷發自耳邊微揚,五顏六色的燈光中,她就像從電影中走出來的奧黛麗赫本。

這是韓超頭一回看妻子穿那麼少的衣服。

也是頭一回,在大庭廣眾下欣賞她的身材。

但他最驚訝的不是她的身材,而是她今天的神態。

要在平常,她穿著這種衣服是連胸都不敢抬的,可此刻她既不扭捏,也不膽怯,昂首挺胸,不畏任何目光,走的自然而又堅定。

走到舞池中央,她跪到地上,先堵住那個正在哭泣的,小女孩的屁股,把自己那件白色,粉紅點的襯衣圍到了女孩身上,這才把她扶了起來。

音樂不知何時停了,跑馬燈依舊旋轉。

五彩斑斕的燈光灑在她臉上,身上。

韓超親手化的妝,放大了她臉上所有的優點,白色的緊身線衣束勒著她玲瓏有致的身材,粉色的腰帶,經典的喇叭裙。

滿場子,所有人的目光也在她臉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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