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記雜貨店又開張的事, 在妖魔鬼怪圈子裡私下傳開來。
有人說新任老板蕭贏就是之前的老板蕭琉, 曆經天劫未死,脫胎換骨了。也有人說蕭贏是蕭琉的姐妹,隻是長得相像而已。
但不管外人如何猜測, 他們該上門買東西,賣東西的, 還是得上門。
蕭贏上任後,接待的第一位客人, 是一位中年男人。
他大概四十來歲的年紀, 眉眼滄桑, 穿著打扮整潔體麵,在看到蕭贏時麵色平和。
“你是來買東西,還是賣東西?”
“我們店裡,大都是一錘子買賣,不講價,不退換。”
張義海笑了笑, 歎氣道:“能找到你們這家店不容易,來之前我就跟我的推薦人, 了解過你們店裡的規矩了。蕭掌櫃放心,我也是做生意的, 明白各家店有各家店的規矩,不會讓你難做的。”
“我這次來,是想跟蕭掌櫃買一樣東西。”
“我想買一個人命。”
店裡沒有燈,隻有一根紅燭, 蕭贏見天色稍晚,便仔細將紅燭點上。
她吹熄了手上的火柴,放進煙灰缸裡,聲音平淡道:“俗言道,殺人償命。”
“你若想買他人的性命,便得一命換一命,拿你自己的命來換。”
張義海似是早料到蕭贏的回答,點頭道:“這點我清楚,但我不後悔。”
蕭贏看了他一眼,問道:“說說,你想要誰的命?”
“我名義上的兒子,張麟尋。”
蕭贏沒有問為什麼,隻道,“你回去吧,三天後,他會死,但同樣的,你也會跟他一起死。”
張義海得了話,像是終於鬆了一口氣一般,臉上竟是露出大仇得報一般輕鬆解脫的神色。
張義海簽了合同,按了手印,又付給蕭贏一筆“出單費”後,便離開了雜貨店。
他走了兩步,再回頭時,發現先前還能在街道拐角處看見的“蕭記雜貨店”,已經消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一盞路燈,以及路燈下叫賣小吃的普通攤販。
蕭贏接管雜貨店之後,開門的時間大都在午夜十二點之後。偶爾也會白天開門,不過很少。白天她還有彆的工作——
她在一家私人事務所上班,月薪八千,包五險一金,每月還有幾百塊的夥食費補助。
這家事務所性質有點特殊,老板姓李,貌似很有背景,很少在事務所內出現。至少蕭贏進入事務所這麼久,都沒見到過老板本人。負責事務所諸多事宜的,一直都是一個姓柳的副總。
柳副總的原形是一株柳樹,據蕭贏目測,應該有至少四百年以上的修為。在這個天劫又多又狠的世界,妖魔鬼怪,普遍壽命平均不過兩百的情況下,柳副總這樣的已經是妖界的老前輩了。
“今天案子有些多,咱們事務所人手不夠,我有點處理不過來。蕭贏,這裡有個案子你幫看看,能接就給他們回個話,不能接,就把定金退給他們 。”
蕭贏從柳副總手裡接過一份資料包,打開後,掃了兩眼。
“張義海,張麟尋?”
柳副總在A市待了很多年,聽到蕭贏的說的兩個名字,頭都沒抬翻著手上的其它文件資料:“原來是他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