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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奧莎被這段時間以來的破事搞得心情煩躁極了,就算是山珍海味擺在她麵前她都沒有胃口。她推了一下自己的盤子站了起來:“我不想吃了,先回去了。”

“嘿,等等我莎莎!”達芙妮取舍了一下菲奧莎和麵前剛塗好的麵包後毅然決然地跟上了菲奧莎,經過潘西的時候還不忘拉上她,“走了潘西,明天再吃!”

“哦謝謝你達芙妮。”潘西隻能和她盤子裡的肉卷說再見了。

菲奧莎快步回到寢室,她隻想躺在床上放空自己的思想。可等她進到寢室,桌子上的一個東西立刻吸引了她的注意。

那是一個黑色皮子的本,看上去有些年頭了,本子的背麵用著燙金的字體寫著“湯姆·馬沃羅·裡德爾”。

菲奧莎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僵在了原地。湯姆·裡德爾的日記本?伏地魔的魂器?怎麼會在這?它不是應該在金妮那裡嗎?

可事實就是那本承載著伏地魔七分之一靈魂的日記本安然地躺在她的桌子上,就像是它原本就在那裡一樣。

菲奧莎審視著日記本小心地坐在椅子上,她皺緊了眉頭思考著。日記本已經控製了金妮的大半思想,控製著她襲擊了兩個學生一隻貓和一個鬼魂,後來湯姆也是通過金妮知道了哈利·波特的存在,知道了他是那個毀滅了他主魂肉身的男孩,正因如此湯姆對哈利產生了興趣,設計讓哈利撿到了日記本。

難道說,金妮把最近發生的事情告訴了湯姆·裡德爾,而他對自己產生了興趣?或者懷疑?所以讓金妮把日記本放到了她的寢室?

這就更離譜了,金妮怎麼進來的?她怎麼知道斯萊特林的口令?

菲奧莎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既來之則安之,反正湯姆·裡德爾也隻是對她感興趣不是嗎?她隻要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然後打消他的興趣就好了。

菲奧莎打開日記本,拿起羽毛筆來寫了一個詞。

【你好。】

而日記本很快有了回應,紙張上顯現了一行字:【你好,我是湯姆·裡德爾,請問你是?】

菲奧莎想了想寫道:【我叫菲奧莎,你可以與我對話?】

【是的,菲奧莎小姐。這是我的日記本,我在裡麵封存了一些思想,因此它就像霍格沃茨的鬼魂一樣可以和你對話。】

編的還挺像樣,菲奧莎挑挑眉繼續寫道:【我不知道它是怎麼出現在我的寢室的,也許你應該告訴我它的主人?他一定在找這本日記本。】

【不,善良的女孩,日記本沒有主人,誰拿到它它就屬於誰。我五十年前是霍格沃茨的學生,我是一名斯萊特林,日記本隻是我留在這裡的一件物什,讓我可以永遠緬懷我的母校。】

哎呦,你的緬懷可差點讓你的母校消失掉。菲奧莎不禁吐槽著。

湯姆·裡德爾真的很會說話,很會收買人心,任憑誰撿到這本日記都會覺得它是一個神奇的物件,會覺得湯姆·裡德爾是個很好的學長。

也難怪金妮和哈利都被它蠱惑了。

菲奧莎違心地寫著:【先生,您真是一個好人。】

【多謝誇獎,小姐。】

菲奧莎合上了日記本,這時達芙妮也回來了:“莎莎,你怎麼走那麼快?”

“我倒是覺得你們走得挺慢的,”菲奧莎聳聳肩,“說說吧,是什麼讓你們回來這麼慢?”

“彆提了,是一個傻兮兮的一年級新生,”達芙妮翻了個白眼坐在床上,“他記不住口令,所以把每周的口令都寫在紙條上係在貓頭鷹的腿上,指望著貓頭鷹每天飛來給他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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