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戚下了樓,就在樓下看到來接他的錢桓。
錢桓揮舞手打著招呼,等上了車,他興奮的道:“你是不知道,昨天那群人簡直震驚的不得了,嘴巴張著,能直接塞下一顆雞蛋。”
說到這裡,他就忍不住想笑。
而且昨天硬是一晚上沒睡好,做夢都夢到自己成了名副其實的偵探,借著神器破了好多大案,一群刑警大隊的警員站在一塊,給他鼓掌。
“對了,林哥。”錢桓收斂了笑,臉色變得有些慎重,“廖警官昨天提起過,咱們的尋物器不是能找人嗎?或許能嘗試下找那些被拐賣或者走失的孩子。”
林戚搖頭,“技術不達標。”
“啊?”
“尋物器是根據氣味來追尋具體的問題,但是氣味這種東西並不是永恒,時間越長,氣味會消散同樣也會沾染上其他的氣味,除非是兩天內丟失的人,而且範圍隻在這片區域,不然找到的幾率相當於零。”
這話番,在警局後,林戚也說給了在場所有人聽。
廖寧雖然有些遺憾,但是臉上也跟著露出一些喜意,“兩天也行,如果是24小時內報案,有很大幾率是不會走出我們的市區。”
如果僅僅靠警方力度,他們不一定能在黃金時刻將丟失的人找到,可要是借助尋物器,他們或許能提高尋找到的機會。
“不止在尋人,對於破案來說相當於神器,但凡落下凶器或者一樣物品,想要找到凶手就相較容易一些。”其中一個警員說著,話裡帶著歡喜:“不止我們這裡,全國都能普及。”
簡單來講。
這就是個天大的商機。
錢桓也聽了出來。
他聽得興奮卻不激動,因為他知道這是林哥的生意,自己可沒資格分一羹,最多就是在他們偵探社分三成的股份。
不過,就算分不到錢,也能湊湊熱鬨呀。
他立馬道:“可以啊,不過林哥這東西的成本有些高,不知道能不能普及下去。”
廖寧開口:“價錢其實不是問題,隻要不是貴得離譜,我覺得國家還是願意普及下去。不過,這些也不是我說得算,具體的會有專門的人員和你聯係,隻是如果可以的話,能不能請你先研製出幾個同款,我們警方出資金采購。”
“林先生,不知道這款尋物器的價錢是多少?”坐在為首的中年男人開口問著。
林戚道:“從外觀看,你們應該知道這款是最粗製的款式,如果做工再細致一些,價錢方麵就會貴一點,費用大概在三千左右。”
“是成本價,還是賣價?”
兩種價錢,區彆可就大了。
其實廖寧在昨天晚上就和同事們多方便調查過,有沒有類似的設備,最後並沒有查出來,不但沒有,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對這類追尋類的設備還是挺缺,甚至不管是在警方還是民間,搜尋的方式還是靠警犬,同樣有些效果,不過距離和時效比尋物器要低了好幾個檔次。
可以說,尋物器真的能填補這個空缺。
由此可見,這絕對是個稀罕玩意。
不用想,就知道能解決多少麻煩事,同樣的,能掌握這種技術的林戚,怕是能借此發大財了。
林戚想了想,他道:“我會將成本壓在三千之內,銷售的價錢定在三千二。”
也就是說,一份尋物器,他隻收兩百塊。
說起來,有點便宜。
甚至是特便宜,誰都知道,高科技這種東西,貴就貴在第一份成品上,因為成品的背後定是研究了無數次,耗費了數不清的資金和精力,費勁千辛萬苦才會研製出最後的成品。
所以,就拿手機來講。
一份最新款的手機,成本價或許連三分之一都不用,但是出售的價錢就直升上去了。
廖寧幾人,其實心裡已經有了一個估算。
他們都以為,最少怎麼都得上萬,警局有不少很特殊的儀器,都是死貴死貴,有些部門要申請好久,才能申請到,就是卡在了價錢上。
可要是隻要三千二。
說一句不是太好聽的話,要是真被卡在某個環節上,大不了一個部門自討幾百,就能湊一個尋物器回來了。
領導一聽,直接下了二十個單。
爭取在每個部門都備上一個,總有用到的地方。
再有,也會跟相關部門打聲招呼,會有人來和林戚他們談生意。
聊完之後,廖寧送兩人出去。
在走出警局之前,廖寧笑著道:“說來也真是巧,要不是因為一隻兔子,我們還真不知道你們手上有這種好東西,刑警隊裡才接到一樁命案,除了勒死死者的領帶之外,什麼都沒留下,領帶還是大眾貨色,本來還想安排人手到處訪訪,不過這樣一來肯定費事費力,還不知道要耽誤到什麼時候。”
越說越激動,廖寧繼續說著:“耽誤的時間越長,案子就得耽誤越久,可用了尋物器後,沒想到還真就給找到了,也是因為時間夠快,凶手還沒抹掉其他的痕跡,能直接判他的罪行。”
錢桓一臉佩服,他怎麼都沒想到,手裡拿過的東西居然有這麼大的能耐。
對著林哥是佩服的不行,同樣的,也慶幸著之前還真就抱上了大腿,一開始還覺得三成低了,但是現在來看,不但沒底還高了不少。
哪怕分不了機器帶來的利潤,但他可以搶先占得一些先機,從中獲得金錢,雖然想象中的上市公司沒他的份額,但沒關係啊,他還不是抱住了粗大腿,這次沒機會,總有下次。
更重要的是,林哥如果真想做這個生意。
總得需要辦事的人吧,他不就是麼。
當不成合作夥伴,當個管理層也不錯啊,公司雖然還沒組建起來,但他肯定的說,絕對不比其他公司差,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好。
而且這樣一來,他還會成為元老級彆的人物呢。
想想就覺得幸福,錢桓道:“林哥,等公司組建起來,你一定要聘請我,我可以幫你跑跑堂之內的啊,而且我保證絕對能被信任,絕對不會泄露出半點公司機密。”
像這種科技類的公司,保密真的太重要了。
廖寧像是想起了什麼,他跟著點頭:“沒錯,你最好做個備案,哪怕被盜竊或者被人研究出來,你還能反擊。”
林戚卻不怕,“我並不覺得有人能琢磨出來,如果真能,以這個人的額能耐,沒必要盯著我這個小東西研究。”
這是他的自信。
而且很自信。
林戚的自信,讓另外兩人升起了佩服的心理,彆得不說,能這麼有信心的人最少有一點,那就是他有這個能耐。
彆人不知道有沒有,但是林戚好像還真有。
最起碼,他手裡出來的東西,填補了這個世界的空缺,是第一人!
光是這一點,就能看出林戚的厲害。
果然。
當這件事上報上去後,立馬引起了重視。
畢竟尋物這種事,可不簡單隻是存在警局這方麵,還有在其他方麵也能起到作用。
本打算請林戚好好協商些該如何采購。
結果林戚直接將此事全權交給錢桓去辦,而他再一次來到了警局,和李莎見了一麵。
李莎在警局待了這麼多天,就希望誰能來見見她,最好將她弄出去。
可見來的人是林戚後,她想都不想就拒絕。
李莎是一直覺得林戚好騙。
但他不認為,連兒子不是親生這件事林戚都能忍下來,不然也不會讓律師來警局,就是要協商和她離婚的事。
隻不過這件事她沒答應下來,離婚的條件對她太不公平。
就算要離婚,家裡存款她都要!
包括之前林戚轉出去的十萬塊,必須還回來。
“我不見,不管他來找我是為了什麼,我都不要見他,你讓他趕緊滾。”李莎大喊著,林戚來要麼就是為了離婚的事,要麼就是要再狠狠的踩她一腳,不管是哪一種,她都不樂意見林戚來添堵。
結果話音剛落,就看到她以前一直嫌棄沒用的男人走了進來。
和平常一樣,穿著一件鬆垮的衣服,顯得格外的平庸,這樣的人走在外麵隨處可見,就這麼一個平常的男人又怎麼可能引起她的愛慕。
當年如果不是被家逼婚再來又沒了其他選擇。
她怎麼都不會選擇這麼一個平庸的男人。
結果哪裡知道,剛剛結婚就遇到了劉明輝。
劉明輝就像是電視裡頭的有錢總裁,隨便在外麵吃上一頓飯,就是他們一個月的工資,拿出的首飾包包這些,是林戚一輩子都舍不得買下的東西。
可在劉明輝這裡,眼睛眨都沒眨一下就買下。
最開始動了心思。
是陪著劉明輝出差,正好經過一處商場,不過十分鐘的時間,劉明輝花了三十萬就為了買一個包包。
相當於她全部的身價,那個時候路邊的人意外他們兩是一對,經過的女人望著她的眼神是帶著嫉妒和羨慕。
就在那一刻,她沉淪了。
當天晚上,便在酒店主動敲了劉明輝的門。
雖然和劉明輝在一起這麼多年他一直沒買那麼貴的包包給她,但是這些年享受到的東西卻十分的富裕。
這一切和林戚在一起是享受不到,所以她是一點都不後悔。
包括現在。
她後悔的是不小心太用勁,而不是和劉明輝有了私情。
帶著些嫌棄,她道:“你來做什麼?”
林戚在她對麵坐了下來,沒回答她的問題,反而道:“你想知道劉明輝現在的處境嗎?”
李莎當然想,想得不行。